
阿伐可泮(Avacopan)已经在国内上市,价格可因购买渠道等因素不同,需要以实际价格为准。
阿伐可泮已于中国有条件批准上市,意味着其可用于治疗符合适应症的特定患者群体。
截至当前,阿伐可泮尚未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患者需要全额自费购买,无法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具体价格可咨询处方医生或医院药房。
基于阿伐可泮的药品特性、治疗需求和价格因素,强烈不建议患者自行囤药。
阿伐可泮的使用伴随着肝毒性、严重感染、乙肝再激活等风险,必须在医生指导下,并经过严格的治疗前评估(肝功能、乙肝筛查)和定期的治疗中监测(如每4周复查肝功能)才能使用。自行囤药中断了这种必要的医疗监督,风险极高。
阿伐可泮是严格的处方药,需由风湿免疫科专科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活动性及个体状况评估后开具,不能随意购买和使用。

图片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参考。
药品有明确的有效期,且需在20°C至25°C的室温下储存。大量囤积可能导致药品过期或储存不当失效,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根据关键性III期临床试验设计,阿伐可泮的标准治疗周期为52周(约1年)。患者需要在此周期内持续服药。
作为辅助治疗,与标准免疫抑制方案(如环磷酰胺、利妥昔单抗等)和糖皮质激素联合使用。
(1)、核心目标:并非完全取代激素,而是帮助更快地减少和撤除口服糖皮质激素,同时维持疾病缓解。其目标是降低长期大剂量使用激素带来的副作用。
(2)、剂量方案
标准剂量:30毫克(3粒10毫克胶囊),每日两次,必须随餐服用。
剂量调整:如果同时使用强效CYP3A4抑制剂(如伊曲康唑),剂量需调整为30毫克,每日一次。
(3)、疗效评估节点
第26周:评估是否达到疾病缓解(BVAS评分0分且无需使用激素治疗AAV)。
第52周:评估是否达到持续缓解(在第26周缓解的基础上,直至第52周未复发且维持缓解)。
(4)、治疗中断与重启:如果治疗期间出现严重的肝损伤、感染或过敏反应,需根据医生评估暂停或永久停药。感染控制后,可在医生指导下考虑重启治疗。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4年6月,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BasicSearch.process&ApplNo=214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