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拉莫三嗪(Subvenite)的给药剂量需根据合并用药情况、适应症及患者年龄调整。
(1)、建议不要对因既往拉莫三嗪治疗相关皮疹而停药的患者重新使用拉莫三嗪,除非潜在获益明显大于风险。如果决定重新开始使用拉莫三嗪,应评估是否需要按照初始给药建议重新开始。距离上次给药的时间间隔越长,就越应考虑按照初始给药建议重新开始。如果患者停用拉莫三嗪超过5个半衰期,建议遵循初始给药建议和指南。拉莫三嗪的半衰期受其他伴随用药的影响。
(2)、在服用含雌激素口服避孕药的女性中开始拉莫三嗪:虽然已证明含雌激素口服避孕药会增加拉莫三嗪的清除率,但仅基于使用含雌激素口服避孕药,无需调整拉莫三嗪的推荐剂量递增指南。因此,剂量递增应遵循基于伴随AED或其他伴随用药开始拉莫三嗪辅助治疗的推荐指南。
(1)、癫痫:对于接受拉莫三嗪与其他AED联合治疗的患者,如果观察到癫痫控制情况发生变化或副作用出现或加重,应考虑重新评估治疗方案中的所有AED。
如果决定停用拉莫三嗪,建议至少分2周逐步减量(每周约减少50%),除非安全问题需要更快撤药。
停用卡马西平、苯妥英、苯巴比妥、扑米酮或其他诱导拉莫三嗪葡萄糖醛酸化的药物(如利福平和蛋白酶抑制剂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和阿扎那韦/利托那韦)会延长拉莫三嗪的半衰期;停用丙戊酸盐会缩短拉莫三嗪的半衰期。
(2)、双相情感障碍:在对照临床试验中,拉莫三嗪突然终止后,副作用的发生率、类型或严重程度没有增加。在成人双相情感障碍的临床开发项目中,有2名患者在突然停用拉莫三嗪后不久出现癫痫发作。拉莫三嗪的停用应涉及至少2周的逐步减量(每周约减少50%),除非安全问题需要更快撤药。
正在服用丙戊酸盐的患者:
第1和第2周:25毫克,隔日一次。
第3和第4周:25毫克,每日一次。
第5周起至维持剂量:每1至2周增加25至50毫克/天。
通常维持剂量:与丙戊酸盐单用时为100至200毫克/天(分1或2次服用);与丙戊酸盐及其他诱导葡萄糖醛酸化的药物合用时为100至400毫克/天(分1或2次服用)。
未服用卡马西平、苯妥英、苯巴比妥、扑米酮或丙戊酸盐的患者:
第1和第2周:25毫克,每日一次。
第3和第4周:50毫克/天。
第5周起至维持剂量:每1至2周增加50毫克/天。
通常维持剂量:225至375毫克/天(分2次服用)。
正在服用卡马西平、苯妥英、苯巴比妥或扑米酮且未服用丙戊酸盐的患者:
第1和第2周:50毫克/天。
第3和第4周:100毫克/天(分2次服用)。
第5周起至维持剂量:每1至2周增加100毫克/天。
通常维持剂量:300至500毫克/天(分2次服用)。
正在服用丙戊酸盐的患者:
第1和第2周:0.15毫克/公斤/天,分1或2次服用。
第3和第4周:0.3毫克/公斤/天,分1或2次服用。
第5周起至维持剂量:每1至2周增加一次剂量:计算0.3毫克/公斤/天的量,将其加到之前每日给药的剂量中。
通常维持剂量:1至5毫克/公斤/天(最大200毫克/天,分1或2次服用);与丙戊酸盐单用时为1至3毫克/公斤/天。
体重<30公斤患者的维持剂量:可能需要根据临床反应增加多达50%。
未服用卡马西平、苯妥英、苯巴比妥、扑米酮或丙戊酸盐的患者:
第1和第2周:0.3毫克/公斤/天,分1或2次服用。
第3和第4周:0.6毫克/公斤/天,分2次服用。
第5周起至维持剂量:每1至2周增加一次剂量:计算0.6毫克/公斤/天的量,将其加到之前每日给药的剂量中。
通常维持剂量:4.5至7.5毫克/公斤/天(最大300毫克/天,分2次服用)。
体重<30公斤患者的维持剂量:可能需要根据临床反应增加多达50%。
正在服用卡马西平、苯妥英、苯巴比妥或扑米酮且未服用丙戊酸盐的患者:
第1和第2周:0.6毫克/公斤/天,分2次服用。
第3和第4周:1.2毫克/公斤/天,分2次服用。
第5周起至维持剂量:每1至2周增加一次剂量:计算1.2毫克/公斤/天的量,将其加到之前每日给药的剂量中。
通常维持剂量:5至15毫克/公斤/天(最大400毫克/天,分2次服用)。
体重<30公斤患者的维持剂量:可能需要根据临床反应增加多达50%。

图片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参考。
拉莫三嗪作为单药治疗的推荐维持剂量为500毫克/天,分2次给药。
从与丙戊酸盐的辅助治疗转换为拉莫三嗪单药治疗:
步骤1:拉莫三嗪:达到200毫克/天的剂量。丙戊酸盐:维持已确定的稳定剂量。
步骤2:拉莫三嗪:维持在200毫克/天。丙戊酸盐:以每周递减不超过500毫克/天的速度减量至500毫克/天,然后维持1周。
步骤3:拉莫三嗪:增加至300毫克/天并维持1周。丙戊酸盐:同时减量至250毫克/天并维持1周。
步骤4:拉莫三嗪:每周增加100毫克/天,以达到500毫克/天的维持剂量。丙戊酸盐:停用。
从与卡马西平、苯妥英、苯巴比妥、扑米酮或丙戊酸以外的抗癫痫药物的辅助治疗转换为拉莫三嗪单药治疗:无法提供针对除卡马西平、苯妥英、苯巴比妥、扑米酮或丙戊酸以外的AED转换为拉莫三嗪单药治疗的具体给药指南。
拉莫三嗪的目标剂量是200毫克/天(服用丙戊酸盐的患者为100毫克/天,因为丙戊酸盐会降低拉莫三嗪的表观清除率;未服用丙戊酸盐但服用卡马西平、苯妥英、苯巴比妥、扑米酮或其他增加拉莫三嗪表观清除率的药物(如利福平和蛋白酶抑制剂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的患者为400毫克/天)。不推荐使用高于200毫克/天的剂量。
正在服用丙戊酸盐的患者:
第1和第2周:25毫克,隔日一次。
第3和第4周:25毫克,每日一次。
第5周:50毫克,每日一次。
第6周:100毫克,每日一次。
第7周:100毫克,每日一次。
未服用卡马西平、苯妥英、苯巴比妥、扑米酮或丙戊酸盐的患者:
第1和第2周:25毫克,每日一次。
第3和第4周:50毫克,每日一次。
第5周:100毫克,每日一次。
第6周:200毫克,每日一次。
第7周:200毫克,每日一次。
正在服用卡马西平、苯妥英、苯巴比妥或扑米酮且未服用丙戊酸盐的患者:
第1和第2周:50毫克,每日一次。
第3和第4周:100毫克,每日一次(分次服用)。
第5周:200毫克,每日一次(分次服用)。
第6周:300毫克,每日一次(分次服用)。
第7周:高达400毫克,每日一次(分次服用)。
停用精神药物(丙戊酸盐、卡马西平、苯妥英、苯巴比妥或扑米酮除外)后:
第1周:维持拉莫三嗪的当前剂量。
第2周:维持拉莫三嗪的当前剂量。
第3周起:维持拉莫三嗪的当前剂量。
停用丙戊酸盐后(当前拉莫三嗪剂量为100毫克/天):
第1周:150毫克/天。
第2周:200毫克/天。
第3周起:200毫克/天。
停用卡马西平、苯妥英、苯巴比妥或扑米酮后(当前拉莫三嗪剂量为400毫克/天):
第1周:400毫克/天。
第2周:300毫克/天。
第3周起:200毫克/天。
拉莫三嗪可与食物同服或不与食物同服。
使用校准的测量装置,如口服给药注射器或口服给药杯,准确测量和给予处方剂量。家用茶匙或汤匙不是足够的测量装置。
每次使用前请摇匀,开封90天后丢弃任何未使用的部分。
(1)、正在服用含雌激素口服避孕药:对于未服用卡马西平、苯妥英、苯巴比妥、扑米酮或其他诱导拉莫三嗪葡萄糖醛酸化的药物(如利福平和蛋白酶抑制剂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和阿扎那韦/利托那韦)的女性,在大多数情况下,需要将拉莫三嗪的维持剂量增加至推荐目标维持剂量的多达2倍,以维持稳定的拉莫三嗪血浆水平。
(2)、开始服用含雌激素口服避孕药:对于服用稳定剂量拉莫三嗪且未服用卡马西平、苯妥英、苯巴比妥、扑米酮或其他诱导拉莫三嗪葡萄糖醛酸化的药物(如利福平和蛋白酶抑制剂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和阿扎那韦/利托那韦)的女性,在大多数情况下,需要将维持剂量增加多达2倍以维持稳定的拉莫三嗪血浆水平。
(3)、停用含雌激素口服避孕药:对于未服用卡马西平、苯妥英、苯巴比妥、扑米酮或其他诱导拉莫三嗪葡萄糖醛酸化的药物(如利福平和蛋白酶抑制剂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和阿扎那韦/利托那韦)的女性,在大多数情况下,需要将拉莫三嗪的维持剂量减少多达50%,以维持稳定的拉莫三嗪血浆水平。
尚未系统评估其他激素避孕制剂或激素替代疗法对拉莫三嗪药代动力学的影响,其他含雌激素疗法,如HRT,可能会干扰拉莫三嗪。因此,可能需要密切临床监测拉莫三嗪的疗效并进行剂量调整。
虽然阿扎那韦/利托那韦确实会降低拉莫三嗪血浆浓度,但仅基于使用阿扎那韦/利托那韦,无需调整拉莫三嗪的推荐剂量递增指南。剂量递增应遵循基于伴随AED或其他伴随用药开始拉莫三嗪辅助治疗的推荐指南。对于已服用拉莫三嗪维持剂量且未服用葡萄糖醛酸化诱导剂的患者,如果添加阿扎那韦/利托那韦,可能需要增加拉莫三嗪的剂量;如果停用阿扎那韦/利托那韦,则可能需要减少拉莫三嗪的剂量。
肝功能不全患者的经验有限,中度、重度无腹水的肝功能不全患者的初始剂量、递增剂量和维持剂量通常应减少约25%,重度有腹水的肝功能不全患者应减少50%。可根据临床反应调整递增剂量和维持剂量。
拉莫三嗪的初始剂量应基于患者的伴随用药,降低的维持剂量可能对有明显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有效。仅有少数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在拉莫三嗪长期治疗期间得到评估。由于该人群经验不足,拉莫三嗪在这些患者中应谨慎使用。
来自多个前瞻性妊娠暴露登记处和孕妇流行病学研究的数据未检测到与普通人群相比,暴露于拉莫三嗪的女性发生重大先天畸形频率增加或存在一致的模式。大多数拉莫三嗪妊娠暴露数据来自癫痫女性。
服用拉莫三嗪的哺乳期妇女乳汁中存在拉莫三嗪,新生儿和幼婴存在高血清水平风险,因为如果妊娠期间增加了拉莫三嗪剂量但产后未减少至孕前剂量,母体血清和乳汁水平可能升至高水平。
应考虑母乳喂养对发育和健康的益处,以及母亲对拉莫三嗪的临床需求和拉莫三嗪或潜在母体状况对母乳喂养婴儿的任何潜在不良影响。
拉莫三嗪作为辅助疗法适用于2岁及以上患者的以下癫痫发作类型:部分性发作、Lennox-Gastaut综合征的全面性发作和PGTC发作。
老年患者的剂量选择应谨慎,通常从剂量范围的低端开始,反映肝、肾或心脏功能下降以及伴随疾病或其他药物治疗的发生率更高。
肝功能不全患者的经验有限,轻度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度、重度无腹水的肝功能不全患者的初始剂量、递增剂量和维持剂量通常应减少约25%,重度有腹水的肝功能不全患者应减少50%,可根据临床反应调整递增剂量和维持剂量。
拉莫三嗪的初始剂量应基于患者的AED方案;降低的维持剂量可能对有明显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有效。仅有少数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在拉莫三嗪长期治疗期间得到评估。由于该人群经验不足,拉莫三嗪在这些患者中应谨慎使用。
参考资料: https://www.drugs.com/pro/subvenite-oral-suspensio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