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夫可特(Deflazacort、Calcort)是由赛诺菲安万特(sanofiaventis)公司生产的第三代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专为5岁及以上杜氏肌营养不良症(DMD)患者研发。该药通过抑制炎症反应和免疫调节,有效延缓肌纤维损伤进程,临床研究显示可改善患者上肢肌力、延缓脊柱侧弯并维持呼吸功能。
地夫可特适用于治疗5岁及以上患者的杜氏肌营养不良症(DMD)。
开始服用地夫可特前,应根据免疫接种指南为患者完成所有疫苗接种。减毒活疫苗或活疫苗应在开始服用地夫可特前至少4-6周接种。
地夫可特的推荐口服剂量约为每日0.9mg/kg,每日一次。若使用片剂,应向上取最接近的可能剂量。可组合使用四种规格的地夫可特以达到目标剂量。
若地夫可特已连续给药超过数日,停药时必须逐渐减量。
地夫可特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不得与葡萄柚汁同服。
地夫可特可整片吞服,也可压碎后与苹果酱混合,混合后需立即服用。
当地夫可特与中度或强效CYP3A4抑制剂联用时,应给予推荐剂量的1/3。例如,若推荐剂量为每日36mg,与中度或强效CYP3A4抑制剂联用时,剂量应降至每日12mg。
地夫可特应避免与中度或强效CYP3A4诱导剂联用。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地夫可特组发生率≥10%,且高于安慰剂组)包括:库欣样外观、体重增加、食欲增加、上呼吸道感染、咳嗽、多尿、多毛症、向心性肥胖和鼻咽炎。
已知对地夫可特或其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接受皮质类固醇治疗的患者中,已出现包括过敏性休克在内的过敏反应病例。

图片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参考。
地夫可特等皮质类固醇可能导致严重且危及生命的内分泌功能异常,长期用药时风险更高。需监测接受地夫可特治疗的患者,关注是否出现库欣综合征、高血糖,以及停药后是否出现肾上腺功能不全。此外,垂体功能减退、原发性肾上腺功能不全、先天性肾上腺增生、甲状腺功能异常或嗜铬细胞瘤患者,发生内分泌相关不良事件的风险可能升高。
皮质类固醇会可逆性抑制下丘脑-垂体-肾上腺(HPA)轴,停药后可能出现继发性肾上腺功能不全。若突然停用皮质类固醇,可能引发急性肾上腺功能不全,甚至危及生命。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的严重程度和持续时间因人而异,取决于皮质类固醇的用药剂量、给药频率和疗程。逐渐减量停药可降低该风险,但长期用药停药后,肾上腺功能不全可能持续数月;因此,停药后数月内若患者出现应激状态(如感染、手术等),需重新启用皮质类固醇治疗。对于已在使用皮质类固醇的患者,若出现应激状态,可能需要增加剂量。
此外,突然停用皮质类固醇还可能引发“类固醇停药综合征”,该综合征似乎与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无关,症状包括厌食、恶心、呕吐、嗜睡、头痛、发热、关节痛、脱屑、肌痛和/或体重下降。其发生原因被认为是皮质类固醇浓度突然变化,而非皮质类固醇水平过低。
长期暴露于外源性皮质类固醇(包括地夫可特)可能导致库欣综合征(皮质醇增多症)。症状包括高血压、向心性肥胖(躯干肥胖、四肢变细)、紫纹、满月脸、面部潮红、肌肉无力、皮肤菲薄易瘀伤、颈后脂肪堆积(水牛背)、骨量减少、痤疮、闭经、多毛症及精神异常。
皮质类固醇可升高血糖,加重已有的糖尿病,使长期用药者易患糖尿病,并可能降低降糖药物的疗效。
需定期监测血糖。若患者出现高血糖,应启动或调整降糖治疗方案。
甲状腺功能减退患者的皮质类固醇代谢清除率降低,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则升高。患者甲状腺功能状态的变化可能需要调整皮质类固醇剂量。若需同时使用皮质类固醇和左甲状腺素,应先使用皮质类固醇,再启动左甲状腺素治疗,以降低肾上腺危象风险。
已有全身用皮质类固醇导致嗜铬细胞瘤危象(可致命)的报告。对于疑似或确诊嗜铬细胞瘤的患者,在使用皮质类固醇前需评估嗜铬细胞瘤危象风险。
地夫可特等皮质类固醇会抑制免疫系统,增加患者感染各类病原体的风险,包括病毒、细菌、真菌、原生动物或寄生虫。皮质类固醇可能导致:
降低对新发感染的抵抗力。
加重已有感染。
增加感染扩散风险。
增加潜伏感染再激活或加重的风险。
掩盖感染的部分体征。
皮质类固醇相关感染可能较轻微,但也可能严重甚至致命。感染并发症的发生率随皮质类固醇剂量增加而升高。
需监测患者是否出现感染迹象,必要时考虑停用或减量地夫可特。
若地夫可特用于治疗潜伏性结核病或结核菌素试验阳性患者的疾病,可能导致结核病再激活。需密切监测此类患者是否出现结核病再激活迹象。长期使用地夫可特治疗时,潜伏性结核病或结核菌素试验阳性患者应接受化学预防治疗。
未免疫的患者使用地夫可特等皮质类固醇时,水痘和麻疹可能进展为严重甚至致命的疾病。对于未患过水痘或麻疹、或免疫状态不明的皮质类固醇治疗患者,需特别注意避免接触水痘和麻疹患者。
若使用地夫可特的患者接触水痘,可能需要使用水痘-带状疱疹免疫球蛋白进行预防;若已发生水痘,可考虑抗病毒治疗。
若使用地夫可特的患者接触麻疹,可能需要使用免疫球蛋白进行预防。
接受地夫可特等免疫抑制剂量皮质类固醇治疗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可能出现乙肝病毒再激活;在皮质类固醇治疗的、看似已清除乙肝感染的患者中,也偶见再激活病例。
在启动地夫可特免疫抑制治疗(如长期治疗)前,需筛查患者是否存在乙肝感染。对于有乙肝感染证据的患者,建议咨询乙肝诊疗专业医师,评估是否需要监测及启动乙肝抗病毒治疗。
地夫可特等皮质类固醇可能加重全身性真菌感染,因此存在此类感染时应避免使用地夫可特,除非需用地夫可特控制药物反应。对于长期使用地夫可特治疗期间发生全身性真菌感染的患者,建议停用或减量地夫可特。
地夫可特等皮质类固醇可能激活潜伏性阿米巴病。因此,对于曾在热带地区居住或有不明原因腹泻的患者,在启动地夫可特治疗前,建议排除潜伏性或活动性阿米巴病。
粪类圆线虫感染
对于已知或疑似粪类圆线虫(线虫)感染的患者,使用地夫可特等皮质类固醇时需极度谨慎。此类患者中,皮质类固醇诱导的免疫抑制可能导致粪类圆线虫重度感染和扩散,幼虫广泛移行,常伴随严重肠炎,还可能引发致命性革兰氏阴性菌败血症。
脑型疟疾患者应避免使用地夫可特等皮质类固醇。
地夫可特等皮质类固醇可能导致血压升高、水钠潴留及钾钙排泄增加。需监测患者血压,评估是否存在容量超负荷的体征和症状,并监测血清钾水平。
可能需要限制饮食中盐的摄入,并补充钾。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或肾功能不全患者使用地夫可特时需谨慎。
文献报道显示,近期发生心肌梗死的患者使用皮质类固醇,可能与左心室游离壁破裂风险增加相关;因此,此类患者使用地夫可特治疗时需极度谨慎。
对于患有某些胃肠道疾病(如活动性或潜伏性消化性溃疡、憩室炎、新鲜肠吻合口、非特异性溃疡性结肠炎)的患者,使用皮质类固醇时胃肠道穿孔风险升高。接受皮质类固醇治疗的患者中,胃肠道穿孔的体征(如腹膜刺激征)可能被掩盖。
若患者存在穿孔、脓肿或其他化脓性感染风险,或患有憩室炎、新鲜肠吻合口、活动性或潜伏性消化性溃疡,应避免使用皮质类固醇。
地夫可特等全身用皮质类固醇可能引发潜在严重的精神不良反应。症状通常在治疗启动后数天至数周内出现,且可能与剂量相关。减量或停药后,这些反应可能改善,但有时需药物治疗。精神不良反应通常表现为治疗期间出现轻躁狂或躁狂症状(如欣快感、失眠、情绪波动),停药后出现抑郁发作。需告知患者或照护者可能出现的行为和情绪变化,若出现精神症状(尤其是疑似抑郁情绪或自杀意念),应鼓励其及时就医。
地夫可特等皮质类固醇可通过影响钙调节(降低钙吸收、增加钙排泄)和抑制成骨细胞功能,减少骨形成、增加骨吸收。此外,蛋白质分解代谢增加导致骨蛋白质基质减少,以及性激素生成降低,这些因素可能导致儿童骨生长抑制,且各年龄段患者均可能出现骨丢失。骨丢失会增加患者椎体和长骨骨折风险。启动皮质类固醇治疗前,需评估患者的骨质疏松风险;长期使用地夫可特治疗的患者,需监测骨密度。
地夫可特等皮质类固醇可能导致骨坏死(缺血性骨坏死)。
地夫可特等皮质类固醇可能导致后囊下白内障;还可能引发青光眼(可能损伤视神经),并增加细菌、真菌或病毒引起的继发性眼部感染风险。活动性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患者不建议使用皮质类固醇。
部分使用皮质类固醇的患者可能出现眼压升高。若地夫可特治疗持续超过6周,需监测眼压。
启动地夫可特治疗前,应根据免疫接种指南为患者完成所有疫苗接种;减毒活疫苗或活疫苗应在启动地夫可特治疗前至少4-6周接种。使用地夫可特的患者可同时接种疫苗,但减毒活疫苗或活疫苗除外。
已有使用地夫可特导致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的报告,症状通常在治疗启动后8周内出现。一旦出现皮疹迹象(除非明确与药物无关),应立即停用本品。
已有接受皮质类固醇治疗(多为治疗慢性疾病)的患者发生卡波西肉瘤的报告。停用皮质类固醇后,卡波西肉瘤可能出现临床改善。
接受地夫可特等皮质类固醇治疗的患者中,已出现罕见的过敏性休克病例。
仅在潜在获益大于对胎儿的潜在风险时,方可在妊娠期使用皮质类固醇。对于妊娠期接受大剂量皮质类固醇治疗的母亲所分娩的婴儿,需密切观察是否出现肾上腺功能减退的迹象。目前尚无充分且对照良好的地夫可特妊娠期人体研究,无法评估药物相关风险。
全身给药的皮质类固醇可进入人乳,可能抑制婴儿生长、干扰婴儿内源性皮质类固醇生成,或引发其他不良影响。在决定是否进行母乳喂养时,应综合考虑母乳喂养对婴儿发育和健康的益处、母亲对地夫可特的临床需求,以及地夫可特可能对母乳喂养婴儿产生的潜在不良影响。目前尚无关于地夫可特对乳汁分泌影响的数据。
地夫可特治疗杜氏肌营养不良症(DMD)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已在5岁及以上患者中确立。地夫可特在2岁以下儿科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杜氏肌营养不良症(DMD)主要发生于儿童和青少年人群,因此尚无地夫可特用于老年患者的临床经验。
轻度、中度或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地夫可特剂量。
轻度或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地夫可特剂量。目前尚无地夫可特用于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的临床经验,无法为该人群提供剂量推荐。
地夫可特的活性代谢产物21-去甲基地夫可特(21-desDFZ)是CYP3A4酶的底物。地夫可特与强效CYP3A4抑制剂克拉霉素(clarithromycin)联用时,21-去甲基地夫可特的总暴露量约增加3倍。因此,当地夫可特与中度或强效CYP3A4抑制剂(如克拉霉素、氟康唑、地尔硫䓬、维拉帕米、葡萄柚汁)联用时,应给予地夫可特推荐剂量的1/3。
地夫可特与强效CYP3A4诱导剂利福平(rifampin)联用时,21-去甲基地夫可特的暴露量显著降低。应避免地夫可特与强效(如依非韦伦)或中度(如卡马西平、苯妥英)CYP3A4诱导剂联用。
接受地夫可特等皮质类固醇治疗,且同时使用神经肌肉阻滞剂(如泮库溴铵)的患者,发生急性肌病的风险可能升高。
急性药物过量的治疗措施为立即进行洗胃或催吐,随后给予支持治疗和对症治疗。对于因严重疾病需持续使用皮质类固醇治疗而出现慢性药物过量的患者,可暂时减少地夫可特剂量,或采用隔日给药方案。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4年04月25日,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17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