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非替尼用于经FDA批准的检测确认,肿瘤存在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19号外显子缺失或21号外显子替代突变的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以下是它的用法用量相关介绍。
剂量规格:250毫克(mg)。
给药方式:口服,每日1次,每次250mg。
给药时长:持续用药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反应。
将1片吉非替尼放入4-8盎司(约118-237毫升)非碳酸水中,搅拌至分散(约15分钟),无需碾碎;
直接饮用分散液,或通过鼻胃管给药。
用4-8盎司水冲洗容器,将冲洗液全部饮用或通过鼻胃管给药,确保剂量完全摄入。
轻度至中度肾功能不全:无需调整剂量。
重度肾功能不全:无相关可用数据。
轻度肝功能不全:无需调整剂量。
中度至重度肝功能不全:慎用。
肝毒性处理:肝功能持续恶化时暂停治疗;出现重度肝功能不全时永久停药。
出现以下不良反应时,需暂停吉非替尼用药,直至症状完全缓解至1级:
肺部症状急性发作或加重(如呼吸困难、咳嗽、发热)。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升高至2级及以上。
腹泻达到3级及以上。
严重或恶化的眼部疾病(包括角膜炎)。
3级及以上皮肤反应。
出现以下情况时,需永久终止吉非替尼治疗:
确诊间质性肺病(ILD)。
重度肝功能不全。
胃肠道穿孔。
持续性溃疡性角膜炎。
尽量避免合用。
若必须合用,且无严重不良反应,可将吉非替尼剂量增至500mg口服,每日1次。
停用强效CYP4503A4诱导剂后7天,恢复至250mg每日1次的剂量。
尽量避免合用。
若必须合用:
与PPI合用:需在PPI末次给药后12小时服用吉非替尼,或在PPI下次给药前12小时服用。
与H2受体拮抗剂/抗酸药合用:需在H2受体拮抗剂/抗酸药末次给药后6小时服用吉非替尼,或在其下次给药前6小时服用。
无明确禁忌。
18岁以下青少年: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不推荐使用。
需由有抗癌治疗经验的医师启动治疗并监督。
每日在大致相同的时间服用,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
漏服处理:若距下次服药时间不足12小时,跳过该次漏服剂量,无需补服;若超过12小时,尽快补服,不可在下次服用双倍剂量。
1、肝功能:治疗期间定期检测肝功能。
2、胃肠道:对脱水高风险患者,监测尿素、电解质、血清肌酐。
3、血液系统:正在服用华法林的患者,监测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和凝血酶原时间(PT)。
4、眼部:监测眼部疾病相关症状(如急性/加重性眼炎、流泪、畏光、视力模糊、眼痛、眼红)。
5、呼吸系统:监测间质性肺病样症状(如呼吸困难、咳嗽、发热)的急性发作或加重。
1、若正在服用PPI、H2受体拮抗剂或抗酸药,需提前告知医护人员,明确合用药的服用时间。
2、吞咽固体药物困难时,需咨询医护人员获取特殊给药指导。
3、用药期间可能出现异常乏力,影响驾驶或操作机械的能力,在此类症状明确改善前,避免相关活动。
4、严格遵循医嘱用药,切勿擅自调整剂量或停药。
参考资料: https://www.drugs.com/dosage/gefitini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