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硼替佐米(Velcade)适用于成人患者的治疗,包括多发性骨髓瘤(既往未经治疗及复发/难治性)和套细胞淋巴瘤(既往未经治疗及至少接受过一次治疗后复发或进展)。
硼替佐米适用于治疗成人多发性骨髓瘤患者。
硼替佐米适用于治疗成人套细胞淋巴瘤患者。
硼替佐米仅可用于静脉或皮下使用。请勿通过任何其他途径给予硼替佐米。
由于每种给药途径的复溶后浓度不同,计算给药体积时需谨慎。
硼替佐米的推荐起始剂量为1.3毫克/平方米。硼替佐米静脉给药浓度为1毫克/毫升,皮下给药浓度为2.5毫克/毫升。
对于既往对硼替佐米治疗有反应且在完成先前硼替佐米治疗后至少6个月复发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可考虑硼替佐米再治疗。治疗可从末次耐受剂量开始。
当静脉给药时,硼替佐米应以3至5秒的静脉推注方式给予。
硼替佐米与口服美法仑和口服泼尼松联合给药,共进行9个为期6周的治疗周期。
在第1至第4周期,硼替佐米每周给药两次(第1、4、8、11、22、25、29和32天)。
在第5至第9周期,硼替佐米每周给药一次(第1、8、22和29天)。硼替佐米连续两次给药之间应至少间隔72小时。
初治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的给药方案详述如下:
在第1至第4周期,硼替佐米以1.3毫克/平方米的剂量每周两次给药,具体在第1、4、8、11、22、25、29、32天给药。
美法仑(9毫克/平方米)和泼尼松(60毫克/平方米)在第1至第4天口服给药。
每个周期包括第1至第6周,其中第12至21天和第40至49天为休息期。在第5至第9周期(与美法仑和泼尼松联用时),硼替佐米改为每周一次给药,于第1、8、22、29天给药,美法仑和泼尼松仍在每周期第1至第4天给药。
在开始任何周期的硼替佐米联合美法仑和泼尼松治疗前,需满足:血小板计数应至少为70×10⁹/升,且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应至少为1×10⁹/升;非血液学毒性应已恢复至1级或基线水平。
关于治疗期间的剂量调整:如果在前一周期观察到持续的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或血小板减少症,或伴有出血的血小板减少症,可考虑在下一周期将美法仑剂量减少25%。
如果在硼替佐米给药日(非第1天)血小板计数未超过30×10⁹/升或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未超过0.75×10⁹/升,则应暂停硼替佐米给药。
如果由于毒性反应连续几个周期暂停了多次硼替佐米给药,应将硼替佐米剂量降低一个剂量水平(从1.3毫克/平方米降至1毫克/平方米,或从1毫克/平方米降至0.7毫克/平方米)。
对于3级或以上的非血液学毒性,应暂停硼替佐米治疗,直至毒性症状消退至1级或基线水平,然后可以降低一个剂量水平重新开始使用硼替佐米。
对于硼替佐米相关的神经性疼痛和/或周围神经病变,应按照表格5中的概述暂停或调整硼替佐米剂量。
硼替佐米(1.3毫克/平方米)通过静脉给药,与静脉注射的利妥昔单抗、环磷酰胺、多柔比星和口服泼尼松联合使用(VcR-CAP方案),共进行6个为期3周的治疗周期。硼替佐米先于利妥昔单抗给药。
硼替佐米每周给药两次,持续两周(第1、4、8和11天),随后在第12至21天进行十天的休息期。对于首次在第6周期记录到缓解的患者,建议再增加两个VcR-CAP周期。硼替佐米连续两次给药之间应至少间隔72小时。
初治套细胞淋巴瘤患者的给药方案详述如下:硼替佐米以1.3毫克/平方米的剂量在第1、4、8、11天每周两次给药。
利妥昔单抗(375毫克/平方米)、环磷酰胺(750毫克/平方米)和多柔比星(50毫克/平方米)在第1天静脉给药。
泼尼松(100毫克/平方米)在第1至第5天口服给药。每个3周周期包括第1至第3周,其中第12至21天为休息期。
如果缓解首次出现在第6周期,给药可持续再两个周期(共八个周期)。
在每个周期(第1周期除外)的第一天之前,需满足:血小板计数应至少为100×10⁹/升,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应至少为1.5×10⁹/升;血红蛋白应至少为8克/分升;非血液学毒性应已恢复至1级或基线水平。
在任何3级血液学或非血液学毒性出现时,应中断硼替佐米治疗。
关于毒性反应的剂量调整或延迟:对于3级或以上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或血小板计数未达到或超过25×10⁹/升时,应暂停硼替佐米治疗最多两周,直至患者的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达到或超过0.75×10⁹/升且血小板计数达到或超过25×10⁹/升。
如果暂停硼替佐米后毒性仍未消退,则应停用硼替佐米。如果毒性消退,患者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达到或超过0.75×10⁹/升且血小板计数达到或超过25×10⁹/升,则硼替佐米剂量应降低1个剂量水平(从1.3毫克/平方米降至1毫克/平方米,或从1毫克/平方米降至0.7毫克/平方米)。
对于3级或以上的非血液学毒性,应暂停硼替佐米治疗直至毒性症状消退至2级或更好,然后可以降低一个剂量水平重新开始使用硼替佐米。
对于硼替佐米相关的神经性疼痛和/或周围神经病变,应按照表格5中的概述暂停或调整硼替佐米剂量。
6、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和复发套细胞淋巴瘤的剂量和剂量调整
硼替佐米(1.3毫克/平方米/次)每周给药两次,持续两周(第1、4、8和11天),随后休息十天(第12至21天)。对于超过八个周期的延长治疗,硼替佐米可按标准方案给药,或者对于复发多发性骨髓瘤,可按每周一次给药四周(第1、8、15和22天),随后休息十三天(第23至35天)的维持方案给药。硼替佐米连续两次给药之间应至少间隔72小时。
既往对硼替佐米治疗(单用或联用)有反应且在先前硼替佐米治疗后至少6个月复发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可以末次耐受剂量重新开始硼替佐米治疗。再治疗患者每三周接受硼替佐米每周两次给药(第1、4、8和11天),最多八个周期。硼替佐米连续两次给药之间应至少间隔72小时。硼替佐米可作为单药或与地塞米松联合给药。
在任何3级非血液学或4级血液学毒性(不包括下文讨论的神经病变)出现时,应暂停硼替佐米治疗。一旦毒性症状消退,可以按降低25%的剂量重新开始硼替佐米治疗(1.3毫克/平方米/次降至1毫克/平方米/次;1毫克/平方米/次降至0.7毫克/平方米/次)。
对于已有周围神经病变或高风险患者,可考虑皮下注射硼替佐米。患有严重已有神经病变的患者,只有在仔细评估风险与获益后才应使用硼替佐米治疗。
在硼替佐米治疗期间出现新的或恶化的周围神经病变的患者,可能需要减少剂量和/或采用强度较低的给药方案。
关于硼替佐米相关神经性疼痛和/或周围感觉或运动神经病变的推荐剂量调整:根据NCI常见术语标准CTCAEv4.0分级。
对于1级(无症状;深腱反射丧失或感觉异常)无疼痛或功能丧失,无需采取措施。
对于伴有疼痛的1级或2级(中度症状;限制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病变,将硼替佐米剂量减少至1毫克/平方米。
对于伴有疼痛的2级或3级(严重症状;限制自理性日常生活活动)病变,暂停硼替佐米治疗直至毒性消退。毒性消退后,以每周一次0.7毫克/平方米的减量剂量重新开始硼替佐米治疗。
对于4级(危及生命;需要紧急干预)病变,停用硼替佐米。
轻度肝功能损害患者的起始剂量无需调整。
中度或重度肝功能损害的患者,在第一周期以每次注射0.7毫克/平方米的减量剂量起始,并根据患者耐受性考虑后续周期将剂量递增至1毫克/平方米或进一步减量至0.5毫克/平方米(见表6)[见特殊人群用药(8.7),临床药理学(12.3)]。
肝功能损害患者硼替佐米推荐起始剂量调整如下:
对于轻度肝功能损害(胆红素水平小于或等于1倍正常值上限,SGOT/AST水平超过正常值上限;或胆红素水平超过1倍但不超过1.5倍正常值上限,SGOT/AST水平任意),无需调整起始剂量。
对于中度肝功能损害(胆红素水平超过1.5倍但不超过3倍正常值上限,SGOT/AST水平任意),在第一周期将硼替佐米剂量减少至0.7毫克/平方米,并根据患者耐受性在后续周期考虑剂量递增至1毫克/平方米或进一步减量至0.5毫克/平方米。
对于重度肝功能损害(胆红素水平超过3倍正常值上限,SGOT/AST水平任意),同样在第一周期将硼替佐米剂量减少至0.7毫克/平方米,并根据患者耐受性在后续周期考虑剂量递增至1毫克/平方米或进一步减量至0.5毫克/平方米。
一个西林瓶(3.5毫克)中所含的药量可能超过通常所需的剂量。计算剂量时应谨慎,以防止用药过量。
当皮下给药时,每次注射的部位(大腿或腹部)应轮换。新注射点应距离旧注射点至少一英寸(约2.5厘米),切勿注射到触痛、瘀伤、发红或硬结的区域。
如果在硼替佐米皮下给药后出现局部注射部位反应,可皮下注射较低浓度的硼替佐米溶液(1毫克/毫升,而非2.5毫克/毫升)或者,考虑使用静脉给药途径。
硼替佐米是一种危险药物。请遵循适用的特殊处理和处置程序。
使用适当的无菌技术,仅用0.9%氯化钠注射液复溶,复溶后的产品应为澄清无色的溶液。
不同给药途径使用不同体积的0.9%氯化钠注射液复溶产品。皮下给药复溶后的硼替佐米浓度(2.5毫克/毫升)高于静脉给药复溶后的浓度(1毫克/毫升)。由于每种给药途径的复溶后浓度不同,计算给药体积时需谨慎。
对于每瓶3.5毫克单剂量硼替佐米,根据给药途径使用以下体积的0.9%氯化钠注射液进行复溶:静脉给药使用3.5毫升稀释液,最终硼替佐米浓度为1毫克/毫升;皮下给药使用1.4毫升稀释液,最终硼替佐米浓度为2.5毫克/毫升。
剂量必须个体化以防止用药过量。在确定患者以平方米为单位的体表面积后,使用以下公式计算需要给药的复溶后硼替佐米总体积(毫升):静脉给药(1毫克/毫升浓度)为(硼替佐米剂量[毫克/平方米]×患者体表面积[平方米])/(1毫克/毫升);皮下给药(2.5毫克/毫升浓度)为(硼替佐米剂量[毫克/平方米]×患者体表面积[平方米])/(2.5毫克/毫升)。
每个硼替佐米西林瓶都附有标明给药途径的标签。硼替佐米制备好后,应将这些标签直接贴在硼替佐米注射器上,以帮助提醒医务人员硼替佐米的正确给药途径。
只要溶液和容器允许,在给药前应目视检查肠外药品是否有颗粒物质和变色。如果观察到任何变色或颗粒物质,则不应使用复溶后的产品。
未开启的硼替佐米西林瓶在避光储存于原包装中时,稳定期可持续至包装上标明的日期。硼替佐米不含抗菌防腐剂。复溶后的硼替佐米应在制备后八小时内使用。按指导复溶后,硼替佐米可在25°C下储存。复溶后的药液可在给药前储存于原西林瓶和/或注射器中。产品在注射器中最多可储存八小时;然而,在暴露于正常室内光线的条件下,复溶后药液的总储存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
注射用:每瓶硼替佐米单剂量西林瓶含有3.5毫克硼替佐米,为无菌冻干白色至类白色粉末,用于复溶并抽取适合个体患者的剂量。
尚无已知的硼替佐米过量的特效解毒剂。在人类中,有给药超过推荐治疗剂量两倍以上后出现致命结局的报告,这些结局与症状性低血压和血小板减少症的急性发作相关。在过量用药的情况下,应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并给予适当的支持治疗。
对猴和狗的研究表明,静脉注射剂量低至基于毫克/平方米的推荐临床剂量两倍的硼替佐米,与心率增加、收缩力下降、低血压和死亡相关。在狗的研究中,在导致死亡的剂量下观察到校正的QT间期轻微增加。在猴子中,3.0毫克/平方米及更大剂量(约为推荐临床剂量的两倍)导致给药后一小时开始出现低血压,并在给药后12至14小时进展至死亡。
1、硼替佐米禁用于对硼替佐米、硼或甘露醇过敏(不包括局部反应)的患者,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反应。
2、硼替佐米禁用于鞘内给药,鞘内给予硼替佐米已发生致死性事件。

图片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参考。
硼替佐米治疗会引起周围神经病变,主要为感觉性;然而,已有严重感觉和运动性周围神经病变的病例报告。已有症状(脚或手麻木、疼痛或灼热感)和/或周围神经病变体征的患者,在使用硼替佐米治疗期间可能会出现周围神经病变恶化(包括≥3级)。
应监测患者的神经病变症状,如灼热感、感觉过敏、感觉减退、感觉异常、不适、神经性疼痛或虚弱。
在硼替佐米治疗期间出现新的或恶化的周围神经病变的患者,可能需要减少剂量和/或采用强度较低的给药方案。在硼替佐米对比地塞米松治疗复发多发性骨髓瘤的3期研究中,经剂量调整或中断治疗后,48%的≥2级周围神经病变患者报告神经病变得到改善或消退。
低血压(体位性、直立性和未特指的低血压)的发生率为8%,这些事件在整个治疗过程中均有观察到。有晕厥病史的患者、正在服用已知与低血压相关的药物的患者以及脱水的患者,发生低血压的风险可能增加。直立性/体位性低血压的处理可包括调整抗高血压药物、补液以及使用盐皮质激素和/或拟交感神经药。
硼替佐米治疗期间已发生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急性发展或加重,以及新发的左心室射血分数降低,包括在无左心室射血分数降低风险因素的患者中的报告。有风险因素或已有心脏病的患者应频繁监测。
在硼替佐米对比地塞米松治疗复发多发性骨髓瘤的研究中,硼替佐米组和地塞米松组任何治疗相关心脏疾病的发生率分别为8%和5%。
硼替佐米组提示心力衰竭的不良反应(急性肺水肿、肺水肿、心力衰竭、充血性心力衰竭、心源性休克)的发生率均≤1%。地塞米松组心力衰竭和充血性心力衰竭的发生率≤1%;无急性肺水肿、肺水肿或心源性休克的报告。临床研究中偶有QT间期延长的病例;尚未确立因果关系。
接受硼替佐米治疗的患者中已发生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和病因不明的急性弥漫性浸润性肺部疾病,如肺炎、间质性肺炎、肺浸润。其中一些事件是致命的。
在一项临床试验中,前两名接受大剂量阿糖胞苷(每天2克/平方米)持续输注联合柔红霉素和硼替佐米治疗复发急性髓系白血病的患者,在治疗早期死于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
有在无左心衰竭或严重肺部疾病的情况下,与硼替佐米给药相关的肺动脉高压的报告。
如果出现新的或加重的心肺症状,应考虑中断硼替佐米,直至进行快速、全面的诊断评估。
接受硼替佐米治疗的患者中已发生可逆性后部脑病综合征。可逆性后部脑病综合征是一种罕见的、可逆的神经系统疾病,可表现为癫痫发作、高血压、头痛、嗜睡、意识模糊、失明以及其他视觉和神经功能障碍。脑成像,优选磁共振成像,用于确诊。
对于发生可逆性后部脑病综合征的患者,应停用硼替佐米。既往发生过可逆性后部脑病综合征的患者重新开始硼替佐米治疗的安全性尚不清楚。
硼替佐米治疗可引起恶心、腹泻、便秘和呕吐,有时需要使用止吐药和止泻药。可能发生肠梗阻。应补充液体和电解质以防脱水。出现严重症状时中断硼替佐米给药。
硼替佐米与血小板减少症和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相关,这些症状呈周期性模式,在每个周期末次给药后达到最低点,并通常在下个周期开始前恢复。在多发性骨髓瘤和套细胞淋巴瘤的研究中,血小板和中性粒细胞减少及恢复的周期性模式保持一致,在所研究的治疗方案中没有证据表明存在累积性血小板减少症或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在硼替佐米治疗期间应频繁监测全血细胞计数。每次硼替佐米给药前测量血小板计数。针对血小板减少症调整剂量/方案。血小板减少期间已发生与硼替佐米相关的胃肠道出血和脑出血。根据已发布的指南,给予输血和支持治疗。
已有硼替佐米治疗后发生肿瘤溶解综合征的报告。肿瘤溶解综合征的风险患者是那些治疗前肿瘤负荷高的患者。密切监测患者并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
已报告多例同时服用多种合并用药且有严重基础疾病的患者发生急性肝衰竭的病例。其他报告的肝脏反应包括肝炎、肝酶升高和高胆红素血症。中断硼替佐米治疗以评估可逆性。这些患者的再次用药信息有限。
上市后已有接受硼替佐米治疗的患者发生血栓性微血管病(包括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溶血性尿毒症综合征)的病例报告,有时是致命的。监测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溶血性尿毒症综合征的体征和症状。如果怀疑该诊断,停止使用硼替佐米并进行评估。如果排除了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溶血性尿毒症综合征的诊断,可考虑重新使用硼替佐米。既往发生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溶血性尿毒症综合征的患者重新开始硼替佐米治疗的安全性尚不清楚。
根据作用机制和动物研究结果,硼替佐米在孕妇中使用时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兔子在器官发生期接受基于体表面积约相当于临床剂量1.3毫克/平方米0.5倍的硼替佐米剂量,导致了着床后丢失和活胎数量减少。
建议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在硼替佐米治疗期间及治疗后七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建议有生育潜力女性伴侣的男性在硼替佐米治疗期间及治疗后四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如果在妊娠期间使用硼替佐米,或者患者在硼替佐米治疗期间怀孕,应告知患者对胎儿的潜在风险。
1、血液和淋巴系统疾病:贫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淋巴细胞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
2、心脏疾病:心绞痛、房颤加重、心房扑动、心动过缓、窦性停搏、心脏淀粉样变性、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心肌缺血、心肌梗死、心包炎、心包积液、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室性心动过速。
3、耳及迷路疾病:听力受损、眩晕。
4、眼部疾病:复视和视力模糊、结膜感染、刺激。
5、胃肠道疾病:腹痛、腹水、吞咽困难、粪便嵌塞、胃肠炎、出血性胃炎、呕血、出血性十二指肠炎、麻痹性肠梗阻、大肠梗阻、麻痹性肠梗阻、腹膜炎、小肠梗阻、大肠穿孔、口腔炎、黑便、急性胰腺炎、口腔黏膜瘀点、胃食管反流。
6、全身性疾病及给药部位情况:寒战、水肿、外周水肿、注射部位红斑、神经痛、注射部位疼痛、刺激、不适、静脉炎。
7、肝胆疾病:胆汁淤积、肝出血、高胆红素血症、门静脉血栓形成、肝炎、肝功能衰竭。
8、免疫系统疾病:过敏反应、药物超敏反应、免疫复合物介导的超敏反应、血管性水肿、喉头水肿。
9、感染及侵染:曲霉病、菌血症、支气管炎、尿路感染、疱疹病毒感染、李斯特菌病、鼻咽炎、肺炎、呼吸道感染、感染性休克、弓形体病、口腔念珠菌病、鼻窦炎、导管相关感染。
10、各类损伤、中毒及手术并发症:导管相关并发症、骨折、硬膜下血肿。
11、代谢及营养疾病:脱水、低钙血症、高尿酸血症、低钾血症、高钾血症、低钠血症、高钠血症。
12、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疾病:关节痛、背痛、骨痛、肌痛、肢体疼痛。
13、神经系统疾病:共济失调、昏迷、头晕、构音障碍、感觉迟钝、自主神经功能异常、脑病、颅神经麻痹、癫痫大发作、头痛、出血性卒中、运动功能障碍、神经痛、脊髓压迫、瘫痪、带状疱疹后神经痛、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14、精神病类:激越、焦虑、意识模糊、失眠、精神状态改变、精神病性障碍、自杀意念。
15、肾脏及泌尿系统疾病:肾结石、双侧肾积水、膀胱痉挛、血尿、出血性膀胱炎、尿失禁、尿潴留、肾衰竭(急性和慢性)、增生性肾小球肾炎。
16、呼吸系统、胸及纵隔疾病: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吸入性肺炎、肺不张、慢性阻塞性气道疾病加重、咳嗽、吞咽困难、呼吸困难、劳力性呼吸困难、鼻衄、咯血、缺氧、肺浸润、胸腔积液、肺炎、呼吸窘迫、肺动脉高压。
17、皮肤及皮下组织疾病:荨麻疹、面部水肿、皮疹(可能瘙痒)、白细胞碎裂性血管炎、瘙痒。
18、血管疾病:脑血管意外、脑出血、深静脉血栓形成、高血压、外周栓塞、肺栓塞、肺动脉高压。
(1)、强CYP3A4诱导剂:与强CYP3A4诱导剂联合给药会降低硼替佐米的暴露量,这可能会降低硼替佐米的疗效。应避免与强CYP3A4诱导剂联合给药。
(2)、强CYP3A4抑制剂:与强CYP3A4抑制剂联合给药会增加硼替佐米的暴露量,这可能会增加硼替佐米毒性的风险。监测患者是否有硼替佐米毒性的迹象,如果必须与强CYP3A4抑制剂联合给药,可考虑减少硼替佐米的剂量。
当硼替佐米与地塞米松、奥美拉唑或美法仑联合泼尼松联合给药时,未观察到临床显著的药物相互作用。
根据其作用机制和动物研究结果,硼替佐米在孕妇中使用时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尚无使用硼替佐米在孕妇中进行的研究以告知药物相关风险。硼替佐米在低于临床剂量的剂量下导致兔子的胚胎-胎儿致死,应告知孕妇对胎儿的潜在风险。
尚无关于硼替佐米或其代谢物存在于人乳中的数据,关于药物对母乳喂养婴儿的影响或药物对产奶量的影响的数据。由于许多药物可分泌到人乳中,并且由于硼替佐米对母乳喂养婴儿潜在严重不良反应的未知风险,建议哺乳期女性在硼替佐米治疗期间及治疗后两个月内不要母乳喂养。
根据其作用机制和动物研究结果,硼替佐米在孕妇中使用时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
妊娠测试:在开始硼替佐米治疗前,对有生育潜力的女性进行妊娠测试。
女性:建议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在硼替佐米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七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男性:有生育潜力女性伴侣的男性在硼替佐米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四个月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不育症:根据作用机制和动物研究结果,硼替佐米可能对男性或女性的生育能力产生影响。
在儿科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在接受硼替佐米治疗的≥65岁患者与较年轻患者之间,未观察到安全性或有效性的总体差异;但不能排除部分老年个体具有更高的敏感性。
对于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不建议调整硼替佐米的起始剂量。对于需要透析的患者,硼替佐米应在透析程序后进行给药。
对于轻度肝功能损害(总胆红素≤1倍正常值上限且AST>正常值上限,或总胆红素>1至1.5倍正常值上限且AST任意值)的患者,不建议调整硼替佐米的起始剂量。
中度(总胆红素≥1.5至3倍正常值上限且AST任意值)和重度(总胆红素>3倍正常值上限且AST任意值)肝功能损害患者中硼替佐米的暴露量会增加。
对于中度或重度肝功能损害的患者,应减少起始剂量。
在临床试验期间,接受口服降糖药的糖尿病患者报告了低血糖和高血糖症。接受硼替佐米治疗的口服降糖药患者可能需要密切监测其血糖水平并调整其降糖药的剂量。
硼替佐米是哺乳动物细胞中26S蛋白酶体糜蛋白酶样活性的可逆抑制剂。26S蛋白酶体是一个大的蛋白质复合体,可降解泛素化蛋白。泛素-蛋白酶体通路在调节特定蛋白质的细胞内浓度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而维持细胞内的稳态。
抑制26S蛋白酶体会阻止这种靶向蛋白水解,从而可能影响细胞内的多条信号级联反应。这种正常稳态机制的破坏可导致细胞死亡。实验证明,硼替佐米在体外对多种癌细胞类型具有细胞毒性。在非临床肿瘤模型中,包括多发性骨髓瘤,硼替佐米在体内引起肿瘤生长延迟。
静脉给予1毫克/平方米和1.3毫克/平方米剂量后,首次给药(第1天)后硼替佐米的平均最大血浆浓度分别为57和112纳克/毫升。当每周两次给药时,观察到的平均最大血浆浓度范围在1毫克/平方米剂量下为67至106纳克/毫升,在1.3毫克/平方米剂量下为89至120纳克/毫升。
在多发性骨髓瘤患者中,静脉推注或皮下注射1.3毫克/平方米剂量后,重复给药后的总全身暴露量与皮下和静脉给药相当。AUClast几何平均比(90%置信区间)为0.99(0.80至1.23)。重复给药后,皮下给药后的Cmax(20.4纳克/毫升)低于静脉给药后(223纳克/毫升)。
在多发性骨髓瘤患者单次或重复给予1毫克/平方米或1.3毫克/平方米剂量后,硼替佐米的平均分布容积范围约为498至1884升/平方米。在100至1000纳克/毫升的浓度范围内,硼替佐米与人血浆蛋白的平均结合率为83%。
多次给药后,硼替佐米的平均消除半衰期在1毫克/平方米剂量后为40至193小时,在1.3毫克/平方米剂量后为76至108小时。1毫克/平方米和1.3毫克/平方米剂量首次给药后的平均总体清除率分别为102和112升/小时,后续1毫克/平方米和1.3毫克/平方米剂量给药后的平均总体清除率范围分别为15至32升/小时。
硼替佐米在体外主要通过细胞色素P450酶CYP3A4、CYP2C19和CYP1A2进行氧化代谢,生成几种无活性的代谢物,少量通过CYP2D6和CYP2C9代谢。
硼替佐米在人体内的消除途径尚未明确。
1、未观察到基于年龄、性别或肾功能损害(包括在透析后给予硼替佐米的患者)的硼替佐米药代动力学存在临床显著差异。种族对硼替佐米药代动力学的影响尚不清楚。
2、在给予0.5至1.3毫克/平方米剂量的硼替佐米后,与肝功能正常患者相比,轻度肝功能损害未改变剂量校正后的硼替佐米AUC。在中度或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中,剂量校正后的平均硼替佐米AUC增加了约60%。建议在中度或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中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
未开启的西林瓶可在受控室温25°C下储存,允许在15°C至30°C范围内短期存放,保留在原包装中以避光。
遵循危险药物的处理和处置指南,包括使用手套和其他防护服以防止皮肤接触。
1、建议患者向医疗保健提供者报告感觉和运动性周围神经病变的发生或恶化[。
2、建议患者饮用足够的液体以防脱水,并向医疗保健提供者报告低血压症状。指导患者如果出现头晕、头重脚轻或昏厥感或肌肉痉挛的症状时,寻求医疗建议。
3、建议患者向医疗保健提供者报告心力衰竭的体征或症状。
4、建议患者立即向医疗保健提供者报告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肺动脉高压、肺炎和肺炎的症状。
5、建议患者在出现可逆性后部脑病综合征的体征或症状时立即寻求医疗救助。
6、建议患者向医疗保健提供者报告胃肠道毒性症状,并饮用足够的液体以防脱水。指导患者如果出现头晕、头重脚轻或昏厥感或肌肉痉挛的症状时,寻求医疗建议。
参考资料: https://www.drugs.com/pro/velcad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