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戈非尼单药适用于成人以下疾病的治疗:
转移性结直肠癌(CRC):既往接受过氟尿嘧啶类化疗、抗VEGF治疗及抗EGFR治疗(若为KRAS野生型)后进展或不耐受的患者;或无可用治疗方案的患者。
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胃肠道间质瘤(GIST):既往接受伊马替尼和舒尼替尼治疗后进展或不耐受的患者。
肝细胞癌(HCC):既往接受过索拉非尼治疗的患者。
标准剂量:每次口服160mg,每日1次,连服3周后停药1周,4周为一个治疗周期。
漏服处理:当日尽快补服;若当日无法补服,次日不可加倍剂量。服药后呕吐无需补服。
疗程:持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时间:每日固定时间服用。
方式:整片吞服,用温水送服,需在低脂餐后服用(脂肪含量<30%)。
低脂餐示例:30g谷物+1杯脱脂牛奶+1片果酱吐司+1杯苹果汁+1杯茶/咖啡(共520卡路里,2g脂肪)。
轻度(Child-PughA):无需调整剂量。
中度(Child-PughB):无明确剂量建议,需密切监测安全性。
重度(Child-PughC):不推荐使用。
轻、中、重度肾损伤均无需调整剂量。
无需调整剂量,疗效与安全性无显著差异。
男女性别间药代动力学及疗效无显著差异,无需调整剂量。
亚洲(尤其是日本)患者HFSR、严重肝异常发生率高于白种人,但无需调整剂量。黑人数据有限。
18岁以下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不推荐使用。
育龄期男女:治疗期间及停药后8周内需有效避孕。
妊娠期:禁用(动物试验显示致畸性)。
哺乳期:用药期间停止哺乳。

图片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参考。
肝毒性:治疗前及前2个月每2周监测肝功能(ALT、AST、胆红素),之后每月监测。亚洲患者风险更高。
感染:可能增加感染风险(包括致死性感染),感染加重时需暂停用药。
出血:可能引发严重出血(如消化道出血、颅内出血),用药前需筛查食管静脉曲张并治疗。严重出血时永久停药。
胃肠道穿孔/瘘管:出现穿孔或瘘管需永久停药。
心脏缺血/梗死:有不稳定心绞痛、近期心肌梗死(6个月内)或心功能NYHA≥2级者禁用;有缺血性心脏病史者需监测症状,必要时停药。
高氨血症性脑病:不明原因嗜睡或精神状态改变时需检测血氨,确诊后考虑永久停药。
可逆性后部脑病综合征(PRES):出现癫痫、头痛、视力障碍等症状时需停药并控制血压。
高血压:用药前需控制血压,治疗期间监测并常规降压治疗。高血压危象时永久停药。
动脉瘤/动脉夹层:高血压或动脉瘤病史者慎用。
血栓性微血管病(TMA):出现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肾功能损害时需停药。
伤口愈合延迟:大手术前后建议暂停用药,直至伤口充分愈合。
皮肤毒性:HFSR最常见,可通过减压防护、外用角质剥脱剂/保湿霜缓解,严重时需减量或停药。
CYP3A4强抑制剂:避免合用(可能增加瑞戈非尼暴露量)。
CYP3A4强诱导剂:避免合用(可能降低瑞戈非尼疗效)。
UGT1A9抑制剂:避免合用。
BCRP底物:合用时需密切监测血药浓度及不良反应。
抗生素:可能降低活性代谢物暴露,临床意义尚不明确。
胆汁酸螯合剂:可能影响吸收,降低疗效。
全身:乏力、疼痛(腹痛、背痛)、发热、体重下降。
皮肤:手-足皮肤反应(HFSR)、皮疹、脱发、皮肤干燥。
消化系统:腹泻、食欲下降、口腔黏膜炎、恶心、呕吐、便秘。
代谢/营养:低磷血症、低钾血症、低钙血症、低钠血症。
肝胆:胆红素升高、转氨酶升高。
心血管:高血压、出血(鼻衄最常见)。
感染:尿路感染、鼻咽炎、真菌感染、肺炎。
肝损伤:黄疸、深色尿、意识模糊(可能为肝衰竭征兆)。
出血:黑便、血尿、呕血、剧烈腹痛。
胃肠道穿孔:持续性剧烈腹痛、呕血、便血。
感染:高热、严重咳嗽、排尿困难、异常阴道分泌物。
心脏事件:胸痛、呼吸困难、冷汗、晕厥(可能为心肌梗死)。
神经系统:严重头痛、视力障碍、癫痫发作、意识障碍(可能为PRES或高氨血症性脑病)。
血液学:贫血、血小板减少、淋巴细胞减少。
生化:低磷酸盐血症、低钾血症、低钙血症、TSH升高、淀粉酶/脂肪酶升高。
亚洲患者:肝酶升高发生率显著高于全球人群(CONCUR试验数据)。
对瑞戈非尼或任何辅料(含大豆卵磷脂、钠)过敏者禁用。
未开封:遮光、密封,在原包装中保存,有效期3年。
已开封:瓶内干燥剂需保留,拧紧瓶盖,7周后丢弃剩余药片。
存放环境:置于儿童无法触及处,避免潮湿。
废弃处理:勿冲入下水道或生活垃圾,按当地医疗废弃物规定处置。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5年2月25日,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03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