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康赛珠单抗(商品名Alhemo)是一种用于血友病A或B型患者(伴或不伴抑制物)的常规预防性治疗药物。
(1)治疗第1日给予负荷剂量(1mg/kg),第2日起改为每日一次维持剂量(0.2mg/kg),直至个体化调整。
(2)用药满4周时,需采血监测康赛珠单抗血浆浓度,据此将维持剂量调整为0.15、0.20或0.25mg/kg(每日一次),确保浓度维持在有效范围(≥200ng/mL)以降低出血风险。
剂量按体重(mg/kg)计算,体重发生显著变化时应重新计算剂量,避免因体重增加导致暴露不足或体重下降引起过量风险。
(1)初始4周内漏服:立即联系医护人员,恢复每日0.2mg/kg剂量。
(2)维持期漏服:漏服1次,按原剂量续用;漏服2~6次,尽快补注双倍剂量,次日恢复常规剂量;漏服7次及以上,需联系医生考虑重新给予负荷剂量。
(1)仅用于皮下注射,推荐部位为腹部(距肚脐至少5厘米)或大腿,每日轮换注射点。
(2)避免在皮肤破损、瘀伤、红肿、硬化或存在痣、疤痕、妊娠纹处注射。
(3)儿童或消瘦者应采用捏起皮肤皱褶的方式注射,以防误入肌肉。
(1)每支预充式注射笔仅供单患者使用,严禁共用。
(2)每次注射必须更换新针头。
(3)不同规格注射笔的最小刻度不同,单次最大注射量有限,若需更大剂量需分次注射。
(1)首次使用前需冷藏(2℃~8℃),避光保存。
(2)首次使用后,可在冷藏或室温(≤30℃)下保存,总期限为28天,到期后即使有剩余药液也应丢弃。
(3)严禁冷冻或置于直射高温下。
(1)用药期间可能增加血栓风险,尤其在联合使用高剂量或频繁使用凝血因子制品或旁路制剂时。
(2)若出现肢体肿胀、疼痛、发红,胸痛、气短,头痛、意识模糊,面部麻木,视力障碍,或腹部/腰部突发剧痛,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1)可能出现皮疹、荨麻疹、瘙痒或腹痛等轻度反应。
(2)若发生大面积皮肤瘙痒、唇舌面部肿胀、吞咽困难、喘息、胸闷、皮肤湿冷、心跳加速或头晕,提示严重过敏,需立即停用并紧急救治。
(1)择期大手术前建议至少停药4天,术后10~14天可恢复原维持剂量(无需重新负荷)。
(2)正在接受ITI治疗的患者,因缺乏联合用药数据,需由医生谨慎评估获益与风险后再决定是否启用或继续本品。
(1)育龄女性用药期间及停药后7周内需采取高效避孕措施,并建议治疗前进行妊娠检测。
(2)孕妇仅在潜在获益明确大于胎儿风险时方可使用;哺乳期用药需评估临床必要性。
(3)12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获批于2025年7月31日,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76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