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易瑞沙的详细说明书
通用名称:吉非替尼
商品名称:易瑞沙
全部名称:易瑞沙,吉非替尼,Gefitinib,Iressa,Geftinat
【易瑞沙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化学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既往化学治疗主要是指铂剂和多西紫杉醇治疗。
本品对于既往接受过化学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疗效,是基于大规模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预设亚洲亚组的生存优势(注:该试验总体人群中未显示改善疾病相关症状和延长生存期)及中国非对照临床试验的生存数据而确立的。
两个大型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结果表明:吉非替尼联合含铂化疗方案一线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未显示出临床获益,所以不推荐此类联合方案。
【易瑞沙用法用量】
推荐剂量为250mg(1片)每日1次,空腹或与食物同服。不推荐用于儿童或青少年,对于这一患者群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进行研究。不需要因患者的年龄,体重,性别或肾功能状况以及对因肿瘤肝脏转移引起的中度或重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进行剂量调整。
【副作用】
皮肤反应,转氨酶升高,蛋白尿,腹泻,间质性肺病等。
【易瑞沙注意事项】
接受易瑞沙治疗的患者,偶尔可发生急性间质性肺病,部分患者可因此死亡(见"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节)。伴发先天性肺纤维化/间质性肺炎/肺尘病/放射性肺炎/药物诱发性肺炎的患者出现这种情况时死亡率增加。如果患者气短,咳嗽和发热等呼吸道症状加重,应中断治疗,及时查明原因。当证实有间质性肺病时,应停止使用易瑞沙并对患者进行相应的治疗。已观察到无症状性肝转氨酶升高(见"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节)。因此,建议定期检查肝功能。可谨慎的用于肝转氨酶轻中度升高的患者。如果肝功能损害严重,应考虑停药。诱导CYP3A4活性的物质可增加吉非替尼的代谢并降低其血浆浓度。因此,与CYP3A4诱导剂(如苯妥因、氨甲酰氮卓、利福平、巴比妥盐类或St John’s Wort)合用可降低疗效(见"药物相互作用"节)。已报道在服用华法令的一些患者中出现国际正常值(INR,International Normalised Ratio)升高及/或出血事件(见"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节)。服用华法令的患者应定期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INR的改变。能使胃的PH值持续升高的药物可降低吉非替尼的血浆浓度并进而降低疗效(见 "药物相互作用"节和"药物代谢动力学特性"节)。应告诫患者当以下情况加重时即刻就医: ·任何眼部症状 ·严重或持续的腹泻、恶心、呕吐或厌食这些症状应按临床需要进行处理(见"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节)。同时见"妊娠和哺乳"和"对驾驶及操纵机器能力的影响"节。对驾驶及操纵机器能力的影响在治疗期间,可出现乏力的症状,这些患者在驾驶或操纵机器时应给与提醒。
【儿童用药】
目前尚无本品用于儿童或青少年患者安全性与疗效的资料,故不推荐使用。
【易瑞沙禁忌】
已知对该活性物质或该产品任一赋形剂有严重超敏反应者。
【贮藏】
30 ℃ 以下保存。
【易瑞沙有效期】
24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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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FDA更新于2022年9月23日,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09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