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托坦是治疗肾上腺皮质癌的靶向药物,而且米托坦是目前唯一被批准用于肾上腺皮质癌的药物。米托坦结构与杀虫药DDT和DDD相似,可视为一种肾上腺细胞毒性药物(cytotoxic agent),可在不破坏细胞的情况下抑制肾上腺(使肾上腺皮质萎缩和坏死);其作用的生化机转仍未清楚。现有的数据显示米托坦物不但调节周边组织的类固醇代谢,而且也能直接抑制肾上腺皮质。
肾上腺皮质癌是一种罕见的恶性肿瘤,对化疗不敏感,出现转移的患者五年生存率不足15%。在既往研究中,有两种在米托坦基础上联合化疗方案的有效率相对较高。第一种为EDP-米托坦方案,该方案在一项包含28例入组者的研究中获得了53%的有效率;具体用法为:依托泊苷+阿霉素+顺铂,每4周一疗程。第二种为链脲佐菌素(streptozocin,STZ)-米托坦方案,此方案在一项纳入22例晚期肾上腺皮质癌患者的研究中取得了33%的有效率。
2003年,FIRM-ACT研究,选择了上述两种联合化疗方案来比较其对肾上腺皮质癌治疗的效果和安全性,目标是制定出晚期肾上腺皮质癌的治疗标准;之后几年,304例肾上腺皮质癌患者随机入组,分别接受EDP–米托坦和STZ–米托坦方案联合化疗。如果患者在治疗期间出现疾病进展,则改为接受另一种联合化疗方案进行二线替代治疗,即:本来采用EDP-米托坦方案的患者,改用STZ-米托坦方案;反之亦然。观察终点为总体生存率,次要观察终点为癌症无进展生存期、治疗应答率及生活质量。
结果:作为一线化疗方案,EDP-米托坦组的应答率显著优于STZ-米托坦组(23.2% vs9.2%,P<0.001);且中位无进展生存期更长(5.0m vs 2.1m),但两组患者的平均总体生存时间无显著差异(14.8m vs12.0m);亚组分析显示:185例患者接受了二线治疗方案,其中改为EDP-米托坦方案的患者组中位无进展生存期更长(5.6m vs2.2m);而在没有接受二线治疗的患者中,EDP-米托坦组的总体生存时间更长(17.1m vs4.7m)。安全性方面,各亚组间严重不良事件的发生率无统计学差异。
注: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医护人员内部讨论,不作为用药依据,具体用药指引,请咨询主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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