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瑞沙适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化学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那易瑞沙用后不良反应有什么呢?
易瑞沙最常见的药物不良反应( ADRs )为腹泻、皮疹、瘙痒、皮肤干燥和痤疮,发生率20%以上,一般见于服药后一个月内,通常是可逆性的。大约8%的患者出现严重的ADRs(CTC标准3或4级)。因不良反应停止治疗的患者仅有1%。可出现的不良反应总结如下:
非常常见(>10%)
消化系统:皮肤及附件:腹泻,主要为轻度(1级),少有中度(2级),个别报道严重腹泻伴脱水者(CTC3级)。恶心,主要为轻度(1级)。皮肤反应,主要为轻或中度(1或2级)多泡状突起的皮疹,在红斑的基础上有时伴皮肤干燥发痒。
常见(>1-≤10%)
消化系统:代谢和营养:皮肤及附器:全身:眼科:呕吐,主要为轻度或中度(CTC1或2级)。厌食,轻或中度(1或2级)。口腔粘膜炎,多数轻微1级)。继发于腹泻、恶心、呕吐或厌食引起的脱水。肝功能异常,主要包括无症状性轻或中度转氨酶升高(1或2级)。
指甲毒性:脱发 乏力,多为轻度 1级) 结膜炎和睑炎,主要为轻度(C1级)。
不常见(>0.1-≤1%)
血液和淋巴:眼科:呼吸:在服用华法令的一些患者中出现国际正常值(INR)升高及/或出血事件 角膜糜烂,可逆,有时伴异常睫毛生长。
间质性肺病,常较严重(3-4),已有易瑞沙致死性病历的报道。
相关热文推荐:服用易瑞沙注意事项 /newsDetail/73978.html
注: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医护人员内部讨论,不作为用药依据,具体用药指引,请咨询主治医师。
扫码关注
了解最新国际医疗资讯!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证书编号:(京) - 非经营性-2020-0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