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ftrio治疗时需要注意:
1、在接受kaftrio治疗的患者中观察到转氨酶或胆红素单独升高的现象。建议所有患者在开始使用kaftrio前进行肝功能检查,在治疗的第一年每个月进行一次,之后每年进行一次。
2、如果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严重过敏反应的体征或症状,请停用kaftrio并进行适当的治疗。
3、不建议kaftrio与强CYP3A诱导剂合用、与强或中度CYP3A抑制剂同时使用时应减少剂量。
4.建议开始接受kaftrio治疗的儿童患者进行基线和随访眼科检查。
5.孕妇和哺乳期患者慎用kaftrio。
6.轻度肝功能损害:不建议调整kaftrio剂量,用药期间密切监控肝功能指标即可。中度肝功能损害:不建议使用kaftrio,具体用药请咨询专业医生。重度肝功能损害不建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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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FDA更新于2023年8月3日的说明书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12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