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组替凡可导致严重缺氧,引起胸闷、胸痛、心悸、头晕、头痛等缺氧症状,属于药物副作用,可能需要停药、补充氧气或住院治疗。
在开始服用贝组替凡治疗前和治疗过程中应定期监测氧饱和度,对于运动后氧饱和度下降的患者,例如脉搏血氧仪<88%或PaO2 ≤55mmHg,可考虑停用贝组替凡,直到运动后脉搏血氧仪大于88%,然后继续使用贝组替凡治疗。如果出现危及生命或反复出现症状性缺氧,则需要永久停用贝组替凡。
如果服用贝组替凡后出现胸闷的症状建议立即就医处理,不应自行停药或改变用药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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