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成人患者:非小细胞肺癌或实体瘤患者,初始14天每日一次口服160mg,之后增至每日两次160mg,持续至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毒性。
(2)、儿童患者:12岁及以上实体瘤患者采用与成人相同剂量方案,12岁以下患者安全性未确立。
(1)、中枢神经症状:不可耐受2级暂停至恢复后减量,3-4级永久停药;间质性肺病确诊后需永久停药。
(2)、肝毒性:3级暂停后恢复可原剂量继续,4级需减量;ALT/AST>3倍ULN伴胆红素升高需永久停药。
(3)、CPK升高:>5倍ULN暂停至恢复,>10倍ULN需减量;高尿酸血症3-4级暂停后调整剂量。
(1)、肝功能不全:轻度无需调整,中重度患者推荐剂量未确立。
(2)、肾功能不全:轻中度无需调整,重度或透析患者剂量未明确。
(3)、妊娠哺乳:可能致胎儿畸形,用药期间需避孕;哺乳期应停止母乳喂养。
(1)、漏服处理:跳过当次剂量,按原计划服用下次剂量,禁止补服双倍量。
(2)、胶囊性状:40mg规格为白色不透明胶囊,印有蓝色"REP40"字样。
(3)、药物过量:目前尚无明确解毒方案,需对症支持治疗。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4年6月13日,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BasicSearch.process&ApplNo=218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