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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希替尼(泰瑞沙)的注意事项

1、间质性肺病/非感染性肺炎

1813例奥希替尼(泰瑞沙)治疗患者中有4%发生间质性肺病 (ILD)/非感染性肺炎;0.4%的病例为致死性。

在 FLAURA2 研究中,276例接受奥希替尼(泰瑞沙)联合培美曲塞和铂类药物化疗的患者中,3.3%发生 ILD/肺炎;0.4%的病例为致死性。

暂停奥希替尼(泰瑞沙),并在出现可能提示 ILD 的呼吸道症状恶化(例如呼吸困难、咳嗽和发热)的患者中及时研究ILD。如果确诊 ILD/非感染性肺炎,则永久停用奥希替尼(泰瑞沙)。

2、QTc 间期延长

接受奥希替尼(泰瑞沙)治疗的患者发生心率校正的 QT(QTc) 间期延长。在临床试验中接受奥希替尼(泰瑞沙)单药治疗的1813例患者中,发现1.1%的患者具有 QTc> 500毫秒,4.3%的患者 QTc 较基线延长 > 60毫秒。

在 FLAURA2 研究中接受 奥希替尼(泰瑞沙)联合培美曲塞和铂类药物化疗的276例患者中,发现1.8%的患者QTc > 500毫秒,10.5%的患者 QTc 较基线延长 > 60毫秒。

未报告 QTc 相关心律失常。

奥希替尼(泰瑞沙)的临床试验未入组基线QTc > 470毫秒的患者。对于先天性长 QTc 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电解质异常或正在使用已知可延长 QTc 间期药物的患者,应定期进行 ECG 和电解质监测。发生 QTc 间期延长伴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体征/症状的患者永久停用奥希替尼(泰瑞沙)。

3、心肌病

在临床试验中,1813例奥希替尼(泰瑞沙)治疗患者中有3.8%发生心肌病(定义为心力衰竭、慢性心力衰竭、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水肿或射血分数降低);0.1%的心肌病病例为致死性。

在 FLAURA2 研究中,276例接受中午联合培美曲塞和铂类药物化疗的患者中,9%发生心肌病;1.1%的心肌病病例为致死性。

在1557例接受了基线和至少1次随访 LVEF 评估的患者中,4.2%的患者左心室射血分数 (LVEF) 相对于基线降低≥10个百分点,LVEF降至50%以下。在 ADAURA 研究中,1.5%(5/325) 接受 TAGRISSO 治疗的患者出现 LVEF 降低大于或等于10个百分点,降至50%以下。在 FLAURA2 研究中,8%(21/262) 接受奥希替尼(泰瑞沙)联合培美曲塞和铂类药物化疗的患者(具有基线和至少一次随访 LVEF 评估)发生 LVEF 降低≥10个百分点,并降至50%以下。

对于将接受奥希替尼(泰瑞沙)单药治疗的患者,在有心脏风险因素的患者中进行心脏监测,包括评估基线和治疗期间的LVEF。

对于将接受奥希替尼(泰瑞沙)联合培美曲塞和铂类药物化疗的患者,在所有患者中进行心脏监测,包括基线和治疗期间评估LVEF。

评估治疗期间出现相关心脏体征或症状的患者的LVEF。对于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永久停用奥希替尼(泰瑞沙)。

4、角膜炎

在临床试验中,接受奥希替尼(泰瑞沙)单药治疗的1813例患者中有0.6%报告了角膜炎。出现提示角膜炎的体征和症状(如眼部炎症、流泪、光敏感、视力模糊、眼痛和/或红眼)的患者应及时转诊至眼科医生。

5、重症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在接受奥希替尼(泰瑞沙)的患者中报告了符合重型多形性红斑 (EMM)、Stevens-Johnson综合征 (SJS) 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TEN) 的上市后病例。如果怀疑EMM、SJS或TEN,则停用奥希替尼(泰瑞沙),如果证实,则永久停药。

6、皮肤血管炎

在接受奥希替尼(泰瑞沙)的患者中报告了皮肤血管炎的上市后病例,包括白细胞破碎性血管炎、荨麻疹性血管炎和 IgA 血管炎。如果怀疑皮肤血管炎,暂停奥希替尼(泰瑞沙)治疗,评价全身受累情况,并考虑皮肤科会诊。如果无法确定其他病因,根据严重程度考虑永久停用奥希替尼(泰瑞沙)。

7、再生障碍性贫血

在临床试验(1813例中的0.06%)和上市后接受奥希替尼(泰瑞沙)治疗的患者中报告了再生障碍性贫血。一些病例有致死性结局。告知患者再生障碍性贫血的体征和症状,包括但不限于新发或持续发热、瘀伤、出血和苍白。如果怀疑再生障碍性贫血,暂停奥希替尼(泰瑞沙)并进行血液学会诊。如果确诊为再生障碍性贫血,则永久停用奥希替尼(泰瑞沙)。

在开始奥希替尼(泰瑞沙)治疗前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和分类计数,在整个治疗期间定期进行,如有指征,可更频繁地进行。

8、胚胎-胎儿毒性

基于动物研究的数据及其作用机制,当对孕妇给药时,奥希替尼(泰瑞沙)可导致胎儿损害。在动物生殖研究中,当在早期发育期间以1.5倍于推荐临床剂量暴露量的剂量暴露给药时,奥希替尼(泰瑞沙)导致着床后胎仔丢失。当雄性动物在与未给药雌性动物交配前给药时,当血浆暴露量约为推荐剂量80毫克每日一次观察到的0.5倍时,着床前胚胎丢失增加。在开始奥希替尼(泰瑞沙)治疗前,验证有生育能力女性的妊娠状态。告知孕妇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建议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奥希替尼(泰瑞沙)治疗期间和末次给药后6周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建议女性伴侣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在末次给药后4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奥希替尼(泰瑞沙)
药品别称
甲磺酸奥希替尼片、奥希替尼、泰瑞沙、Osimertinib、TAGRISSO、AZD-9291
适应人群
EGFR突变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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