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伐替尼、Avapritinib、泰吉华、Ayvakit、阿伐普利尼、阿伐替尼片、BLU-285
阿伐替尼适用于符合以下条件的成人患者(年龄≥18岁):携带PDGFRA外显子18突变(含D842V突变)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GIST患者;血小板计数≥50×10⁹/L的AdvSM(含ASM、SM-AHN、MCL)患者;血小板计数≥50×10⁹/L的ISM患者。[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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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伐替尼疗效与用药的规范性密切相关,因此准确掌握用法与用量至关重要。阿伐替尼需在明确基因检测结果的基础上,由专业医生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
阿伐替尼(Avapritinib)需空腹口服,应在餐前至少1小时或餐后至少2小时服用。
若错过一次剂量,且距离下一次计划服药时间不足8小时,无需补服错过的剂量。
若服用阿伐替尼后发生呕吐,无需重复给药,按原计划继续服用下一次剂量即可。
选择阿伐替尼治疗的GIST患者,需确认其存在PDGFRA第18号外显子突变;目前尚无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批准的用于检测该外显子突变的检测方法。
推荐剂量:每日口服300mg,每日1次。
治疗持续时间: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反应。
推荐剂量:每日口服200mg,每日1次。
治疗持续时间: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反应。
推荐剂量:每日口服25mg,每日1次。
阿伐替尼针对不良反应的推荐剂量降低方案及调整方案如下:
不同剂量降低等级对应的GIST患者与AdvSM患者剂量如下,且需注意:GIST患者若无法耐受每日100mg的剂量,需永久停用阿伐替尼;AdvSM患者若无法耐受每日25mg的剂量,需永久停用阿伐替尼。
首次剂量降低:GIST患者为每日口服200mg,AdvSM患者为每日口服100mg。
第二次剂量降低:GIST患者为每日口服100mg,AdvSM患者为每日口服50mg。
第三次剂量降低:仅适用于AdvSM患者,剂量为每日口服25mg;GIST患者无第三次剂量降低方案。
1.GIST或AdvSM患者通用调整方案
颅内出血:无论严重程度(任何级别),均需永久停用阿伐替尼。
认知影响:
1级:可继续按原剂量服用阿伐替尼,或降低剂量服用;也可暂停给药,待症状改善至基线水平或缓解后,按原剂量或降低剂量恢复给药。
2级或3级:暂停给药,待症状改善至基线水平、1级或缓解后,按原剂量或降低剂量恢复给药。
4级:永久停用阿伐替尼。
其他不良反应:若为3级或4级,暂停给药,待症状改善至2级或以下后,根据临床情况,按原剂量或降低剂量恢复给药。
2.仅AdvSM患者适用的调整方案(血小板减少症)
若血小板计数<50×10⁹/L,需中断阿伐替尼治疗,直至血小板计数恢复至≥50×10⁹/L,随后根据上述“不良反应的推荐剂量降低”方案按降低后的剂量恢复给药;若血小板计数始终无法恢复至50×10⁹/L以上,可考虑血小板支持治疗。
应避免阿伐替尼与强效或中效CYP3A酶抑制剂合并使用。若无法避免与中效CYP3A酶抑制剂合并使用,阿伐替尼的起始剂量调整如下:
GIST患者:每日口服100mg,每日1次。
AdvSM患者:每日口服50mg,每日1次。
ISM患者:应避免将阿伐替尼与强效或中效CYP3A酶抑制剂合并使用(无调整后剂量方案)。
对于严重肝功能不全(Child-PughC级)患者,需调整阿伐替尼的起始剂量:
GIST患者:每日口服200mg,每日1次。
AdvSM患者:每日口服100mg,每日1次。
ISM患者:每2日口服25mg,每2日1次。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4年11月,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BasicSearch.process&ApplNo=212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