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米达美替尼、Mirdametinib、Gomekli
用于治疗2周岁及以上成人与儿童1型神经纤维瘤病(NF1)患者,适用人群需同时满足:合并症状性丛状神经纤维瘤(PN),且肿瘤无法通过外科手术实现完整切除。[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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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米达美替尼治疗前,需完成两项必查项目:①开展全面眼科检查,基线评估眼部功能。②采用超声心动图检测左室射血分数(LVEF),评估基础心脏功能。
米达美替尼包含胶囊剂与口服混悬片两种口服剂型,使用要求存在差异。
胶囊剂:必须整粒吞服,严禁开启、掰开、破碎或咀嚼胶囊。无法吞咽完整胶囊的患者禁止使用该剂型。
口服混悬片:可整粒温水送服,也可分散于饮用水中制成混悬液后服用,适用于吞咽困难人群。两种剂型均可空腹服用,或与食物同服。
标准给药方案:基础推荐剂量为2mg/m²,口服,每日2次,两次给药间隔约12小时。治疗周期为28天,每个周期内前21天连续用药,后7天暂停给药。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药物毒性。米达美替尼单次给药最大剂量为4mg。
按体表面积(BSA)个体化给药标准:
体表面积0.40~0.69m²:每日2次,每次1mg。
体表面积0.70~1.04m²:每日2次,每次2mg。
体表面积1.05~1.49m²:每日2次,每次3mg。
体表面积≥1.50m²:每日2次,每次4mg。体表面积<0.40m²的患者,米达美替尼推荐剂量尚未确立。
漏服与呕吐处理:若发生漏服,无需补服,按既定时间服用下一剂即可。服药后出现呕吐,亦不可追加剂量,正常执行后续给药计划。
整粒温水送服,单次需服用多粒时逐粒吞服。全程禁止破坏胶囊结构,可自由选择空腹或餐时给药。
根据体表面积划分减量后给药方案,经一次减量后仍无法耐受米达美替尼的患者,需永久停药:
体表面积0.40~0.69m²:调整为每日1次,每次1mg。
体表面积0.70~1.04m²:晨起服用2mg,晚间服用1mg。
体表面积1.05~1.49m²:早晚各服用2mg。
体表面积≥1.50m²:早晚各服用3mg。
1~2级损伤:维持当前给药剂量,每2~4周复查眼科,直至症状恢复至1级及以下或回归基线状态。
≥3级损伤:暂停用药,直至症状恢复至1级及以下或基线。14天内恢复者,下调一档剂量重启治疗。恢复时长超过14天,考虑永久停药。
症状性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暂停用药,恢复至1级及以下或基线后,按原剂量重启治疗。
视网膜静脉阻塞:永久停用米达美替尼。
无症状性LVEF较基线绝对下降≥10%,且低于正常下限:暂停用药,心功能恢复至1级及以下后,减量重启治疗。
LVEF较基线绝对下降≥20%:永久停用米达美替尼。
不可耐受的2级、3级皮炎/痤疮样/非痤疮样皮疹:暂停用药,症状恢复至1级及以下后减量重启。
3~4级皮炎、痤疮样/非痤疮样皮疹:暂停用药,症状恢复至1级及以下后减量重启。
不可耐受的2级、3级不良反应:暂停用药,恢复至1级及以下后减量重启。
4级不良反应:考虑永久停药。
患者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医嘱,密切关注耐受情况和不良反应,并定期复查。如有疑问或出现不适,应及时咨询医生或药师。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获批于2025年2月11日,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19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