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妥昔单抗β仅限医院使用,且必须在有抗肿瘤治疗经验医生的监督下给药。
使用环境必须配备可立即使用的复苏设备,由可处理严重过敏反应(包括速发过敏反应)的医疗专业人员进行给药。
在开始各疗程前,应评估下述临床参数,达到如下标准后才可开始治疗:
不吸氧状态下血氧饱和度> 94%
● 骨髓功能: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 0.5×109/L,血小板计数≥ 20×109/L, 血红蛋白> 80 g/L
● 肝脏功能: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均< 5倍正常上限(ULN)
● 肾功能:肌酐清除率或肾小球滤过率(GRF)> 60 mL/min/1.73 m2
● 在启动治疗前患者应无全身感染迹象,且任何已确定感染应该得到控制。
预处理:在每次输注前,应进行预处理用药。
抗过敏
应在每次启动达妥昔单抗β输注前约 20 分钟通过静脉注射抗组胺药进行预处理用药。建议在达妥昔单抗β输注期间按需每 4 至 6 小时重复给予抗组胺药。
预防疼痛
建议采用三联疗法进行疼痛治疗,包括非阿片类镇痛剂(根据 WHO 指南)、加巴喷丁和阿片类药物。个体剂量可能差异很大。
1、非阿片类镇痛剂
在治疗期间应持续使用非阿片类镇痛剂,例如,对乙酰氨基酚或布洛芬。
2、加巴喷丁
患者应在输注达妥昔单抗β前 3 天开始进行 10 mg/kg/d 加巴喷丁的预处理用药。
第 2 天口服加巴喷丁的日剂量增加至 2×10 mg/kg/d,在达妥昔单抗β输注前 1 天及之后的日剂量增加至 3×10 mg/kg/d。加巴喷丁的最高单剂量水平为 300 mg。只要患者需要,就应维持该给药方案。
中止吗啡静脉输注后应逐渐减少口服加巴喷丁,最迟至终止达妥昔单抗β输注治疗后。
3、阿片类药物
阿片类药物治疗是达妥昔单抗 β 标准伴随治疗。首个输注日和输注疗程需要的剂量通常高于后续输注日和输注疗程的剂量。
● 在达妥昔单抗 β 输注前 2 小时开始静脉输注吗啡,给药速率 0.02 至 0.05 mg/kg/h。
● 随后,建议吗啡以 0.03 mg/kg/ h 的给药速率与达妥昔单抗 β 同时输注给药。
● 如果每日输注达妥昔单抗 β,则应在达妥昔单抗 β 输注结束后继续以较低速率(例如,0.01 mg/kg/h)输注吗啡,持续 4 小时。
● 如果持续输注吗啡后患者的疼痛感缓解,则可以通过逐渐减慢给药速率(例如,至 0.02 mg/kg/ h、0.01 mg/kg/ h、0.005 mg/kg/ h)在 5 天内停用吗啡。
● 如果需要连续输注吗啡超过 5 天,则在最后 1 日输注达妥昔单抗 β 后以每日20%的梯度逐渐减少治疗剂量。在停止静脉输注吗啡后,如果出现严重神经性疼痛,可按需口服硫酸吗啡(每4 至 6 小时 0.2 至 0.4 mg/kg);如果出现中度神经性疼痛,可口服给予曲马多。
表 1: 预防疼痛药物汇总
药物 |
- 3 天
|
- 2 天
|
- 1 天
|
首次输注
|
输注中
|
|
非阿片类镇痛剂 |
- |
10 mg/kg 口服 |
3×10mg/kg 口服 |
3×10mg/kg 口服-
|
-
|
本品给药前0.02至0.03 mg/ 0.03mg/kg/小时持续输注50%,事件完全缓解后,以初始速度恢复输注 |
超敏反应
|
|
中断输注并给予支持性干预措施,事件完全缓解后,以初始速度恢复输注 |
||||
瞳孔散大伴光反 射迟钝50%的速度恢复输注 |
||||||
任何事件
|
≥ 3 级
|
中断输注并给予支持性干预措施,如果不良反应部分缓解或改善至 50%的速率重新开始输注;完全缓解后,加快到原输注速度若复发,则停止输注,如果不良反应完全缓解,则于次日恢复输注 |
||||
超敏反应
|
|
立即中断输注并进行适当治疗(参见【注意事项】),在后续疗程中恢复治疗。 |
||||
毛细血管渗漏综 合征(1-2 级,以<span font-size:10.5pt;"="">50%的速度重新开始输注
|
如果发生下述毒性,应永久终止达妥昔单抗β治疗:
● 3 级或 4 级速发过敏反应
● 持续的 2 级周围运动神经病变
● 3 级周围神经病变
● 3 级眼毒性
● 即使进行了适当的液体治疗,仍然表现为 4 级低钠血症
● 复发性或 4 级毛细血管渗漏综合征(需要呼吸机支持)
特殊人群
肾功能或肝功能损伤
尚无肾功能或肝功能损伤患者数据。
儿童人群
在小于 12 月龄的婴儿中暂无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
给药方法
达妥昔单抗β采用静脉输注。输注溶液应通过外周或中心静脉管给药。其它静脉合并用药应单独输注给药。给药前,应观察容器中有无微粒。建议在输注期间使用 0.22 µm过滤器。必须在无菌条件下制备输注液。输注液不得暴露于直射阳光或高温下。
一天二十四小时连续输液时,药品稀释液使用输液泵以每小时 2 mL(每日 48 mL)的速率给药。可使用适于每小时 2 mL 输注速率的任何医疗器械,例如,注射器输注泵/输液器、电子携带式输注泵。对于每日 8 小时输液,药品稀释液以约每小时 13 mL 的速率给药。
给药前药品稀释的说明如下:
1、基于体表面积计算患者的达妥昔单抗β特定日剂量。应使用含 1%人血白蛋白的 9 mg/mL(0.9%)的氯化钠注射液(例如,每 100 mL 氯化钠注射液中含 5 mL 20%人血白蛋白),将达妥昔单抗β无菌稀释至患者特定浓度/剂量。
2、对于 10 天连续输注,日剂量为 10 mg/m2。可每日制备输注液,也可一次制备足以连续输注长达 5 天的输注液。每日输注的溶液量(在 10 天连续输注疗程内)应为 48 mL;5 日为 240 mL。建议使用 50 mL 注射器制备 50 mL 溶液,或使用适于所用输注泵的输液袋制备 250 mL 溶液,即 2 mL(注射器)或 10 mL(输液袋)过量填充以允许输注系统中存在固有体积。也可按照体表面积及整支药物的需求来确定输注液体积,同时考虑输注系统中固有体积。例如对于一位体表面积为 0.8 m2的患儿,在 10 天内需要输注的药物总剂量为 80 mg,因此可将整支药物(20 mg)制备为 120 mL 的输注液,按 8 mg/天的方式输注,可输注2.5 天。
3、对于 5 天输注,每日持续输注 8 小时,日剂量为 20 mg/m2,且应使用含 1%人血白蛋白的 9 mg/mL(0.9%)的氯化钠注射液 100 mL,将达妥昔单抗β无菌稀释至患者特定浓度/剂量。
4、所制备的输注液不应分装至其他注射器或输液袋。
5、稀释用人血白蛋白和氯化钠应为国家批准的上市药用级产品。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孟加拉耀品国际授权书
孟加拉珠峰制药授权书
孟加拉伊思达制药授权书
孟加拉伊思达制药授权书
土耳其医院授权书
扫码关注
了解最新国际医疗资讯!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证书编号:(京) - 非经营性-2020-0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