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帕克替尼是一种靶向JAK2和IRAK1通路的口服激酶抑制剂,专门用于治疗伴有血小板减少的骨髓纤维化患者,适用于原发性或继发性(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后或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后)骨髓纤维化(MF),且血小板计数低于50×10⁹/L。
目前帕克替尼尚未在中国大陆获批上市,也未进入医保报销范围。
患者可以前往已批准上市的国家购买帕克替尼,如美国、加拿大等地区。购买时需要出示医生开具的有效处方,并了解当地药品出入境相关规定。这种方式的优点是药品质量有保障,但需考虑国际旅行的成本和时间投入。
部分具有资质的跨境医疗平台也可以购买帕克替尼,选择平台时需确认其合法资质,了解完整的服务流程和费用构成。
规范用药可以维持帕克替尼的用药效果,患者需严格遵循医嘱。
推荐剂量为200mg口服,每日两次。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但必须整粒吞服,不可掰开、咀嚼或碾碎胶囊。从其他激酶抑制剂转换治疗时,需按原药物说明书逐步减量或停药后再开始帕克替尼治疗。
治疗前必须完成全血细胞计数、凝血功能检测和心电图检查。治疗期间需定期复查这些指标,特别是血小板计数和QT间期。出现腹泻、出血或心电图异常时需及时就医,医生会根据情况调整剂量。
漏服后不应补服,按原计划继续下一次给药。出现3-4级腹泻需暂停用药;血小板持续减少或出血需减量;QTc>500msec需暂停用药。计划手术前7天应停药。具体剂量调整应严格遵医嘱执行。
适当的储存条件可以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治疗效果。
帕克替尼应在30°C(86°F)以下环境保存,避免将药品置于浴室等潮湿场所或厨房等温度变化大的区域,夏季高温时建议使用药品专用储存盒,避免阳光直射。
药品应保存在原包装中直至服用,这样可以最大限度保持药品稳定性。每次取药前应检查胶囊外观是否完整,确认无变色、变形或破损现象。取药后立即盖紧药瓶,减少与空气接触。
药品有效期为24个月,外包装明确标注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建议在药瓶上标注开瓶日期,开瓶后应在规定效期内使用完毕。过期药品应妥善处理,不可继续服用。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FDA更新于2024年11月,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08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