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奥贝胆酸适用于未出现肝硬化或存在代偿期肝硬化但无门静脉高压证据的原发性胆汁性胆管炎(曾称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患者的治疗。
2、可与熊去氧胆酸联合用于对熊去氧胆酸应答不足的患者;或单药用于不耐受熊去氧胆酸的患者。
口服,随餐或空腹服用均可。
原发性胆汁性胆管炎(无肝硬化或代偿期肝硬化且无门静脉高压)
初始剂量:5mg,每日一次,联合熊去氧胆酸或单药治疗,持续3个月。
剂量调整:若治疗3个月后碱性磷酸酶和/或总胆红素降低不充分且耐受性良好,可增至10mg,每日一次。不建议以10mg每日一次起始治疗(瘙痒风险增加)。
出现肝失代偿的实验室或临床证据(如腹水、黄疸、静脉曲张出血、肝性脑病);
代偿期肝硬化患者出现门静脉高压证据(如腹水、胃食管静脉曲张、持续性血小板减少);
发生临床重要不良反应;
出现完全性胆道梗阻。

图片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参考。
代偿期肝硬化无门静脉高压:无需调整剂量。
禁忌:失代偿期肝硬化、既往失代偿事件、代偿期肝硬化伴门静脉高压。
eGFR>50mL/min/1.73m²:药代动力学无临床显著改变。
中重度肾功能不全(eGFR<60mL/min/1.73m²):未研究,暂缺剂量建议。
未见整体安全性/疗效差异,但不排除部分老年患者敏感性增高。
<18岁:安全性与有效性尚未确立。
数据有限,动物研究未见发育异常或胎儿损害。
是否分泌至乳汁未知,需权衡获益与风险。
在代偿期或失代偿期肝硬化PBC患者中,有肝失代偿和肝衰竭报告,部分致死或需肝移植。
禁忌用于:失代偿期肝硬化、既往失代偿事件、代偿期肝硬化伴门静脉高压。
出现肝失代偿实验室/临床证据;代偿期肝硬化出现门静脉高压证据;发生临床重要肝不良反应。
上市后报告显示,即使在推荐剂量下,代偿期或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仍可发生肝失代偿/衰竭。
肝生化指标、疾病进展、门静脉高压征象。严重间发性疾病期间应中断给药,恢复后权衡利弊再决定是否重新用药。
剂量相关性,>10mg/日时更显著。新发或加重瘙痒需临床评估,可考虑抗组胺药/胆汁酸螯合剂,减量或暂时停药。
可降低HDL-C,治疗1年后若HDL-C下降且疗效不佳,需权衡利弊。
胆汁酸螯合剂(如考来烯胺):降低奥贝胆酸吸收,应间隔≥4小时服用。
环孢素:避免联用,必须联用时应监测转氨酶及胆红素。
茶碱/替扎尼定:联用时需监测,可能增加暴露量。
华法林:S-华法林暴露量增加13%,INR最大值下降11%,监测INR。
奥美拉唑:奥贝胆酸暴露增加<1.2倍,临床意义未知。
咖啡因、右美沙芬、地高辛、咪达唑仑、瑞舒伐他汀:暴露量变化无临床意义。
瘙痒、疲劳、鼻咽炎、腹痛/不适、皮疹、关节痛、口咽痛、头晕、便秘、外周水肿、心悸、发热、甲状腺功能异常、湿疹。
肝失代偿/衰竭(包括致死/肝移植)、严重瘙痒、HDL-C下降。
失代偿期肝硬化(Child-PughB或C级);
既往肝失代偿事件史;
代偿期肝硬化伴门静脉高压证据(如腹水、胃食管静脉曲张、持续性血小板减少);
完全性胆道梗阻。
片剂:20–25°C保存,短途运输允许15–30°C。避光、防潮,置于原包装内,儿童不可触及处。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2年2月24日,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07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