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卡普拉珠单抗(Cablivi)必须严格遵医嘱用药,不可擅自更改药物剂量。
卡普拉珠单抗应在开始血浆置换治疗时开始给药。卡普拉珠单抗的推荐剂量如下:
(1)、治疗第一天:在血浆置换前至少15分钟,静脉推注注射11mg;然后在第一天血浆置换完成后,皮下注射11mg。
(2)、每日血浆置换期间的后续治疗日:每次血浆置换后,每日一次皮下注射11mg。
(3)、血浆置换期后的治疗:在最后一次每日血浆置换后,继续每日一次皮下注射11mg,持续30天。如果在初始疗程后,仍存在潜在疾病持续的迹象(例如ADAMTS13活性水平受抑制),则治疗可最多延长28天。
如果患者在使用卡普拉珠单抗期间发生超过2次aTTP复发,应停用卡普拉珠单抗。
避免同时使用抗血小板药物或抗凝药物。
卡普拉珠单抗的首剂应在初次血浆置换前静脉给药。如果漏用了首剂静脉注射的卡普拉珠单抗,并且已经进行了血浆置换,则仍应静脉给予首剂卡普拉珠单抗,并在次日根据常规给药方案皮下给予下一剂。如果在血浆置换期间漏用了一剂卡普拉珠单抗,应尽快给予。
如果在血浆置换期后漏用了一剂卡普拉珠单抗,可以在预定给药时间的12小时内给予。超过12小时,则应跳过漏服的剂量,并按照常规给药方案给予下一次的每日剂量。
对于择期手术、牙科操作或其他侵入性操作,应在操作前7天暂停卡普拉珠单抗治疗。

图片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参考。
(1)、卡普拉珠单抗的首剂应由医护人员作为静脉推注注射给药。后续剂量应在腹部皮下注射。避免在肚脐周围注射。请勿在腹部的同一象限内连续注射。
(2)、成年患者可以自行注射,或者成年护理人员在经过关于卡普拉珠单抗准备和给药(包括无菌技术)的适当指导后,如果医护人员认为合适,也可以进行皮下注射。对于12岁及以上的儿童患者,卡普拉珠单抗必须由医护人员或成年护理人员给药。
(3)、如果纸盒未存放在室温下,请将卡普拉珠单抗小瓶和稀释液注射器用手握持10秒钟,使其达到室温[25°C至30°C(77°F至86°F)]。请勿使用任何其他方式加热小瓶和注射器。
(4)、给药前,使用提供的装有1mL无菌注射用水(USP标准)的注射器复溶卡普拉珠单抗,制成11mg/mL的单剂量溶液。
(5)、在溶液制备的全过程中使用无菌技术,将药瓶适配器连接到装有卡普拉珠单抗的小瓶上。
(6)、取下注射器上的塑料盖,顺时针旋转将其连接到药瓶适配器上,直到无法再旋转为止。
(7)、缓慢向下推注射器活塞,直到注射器排空。不要将注射器从药瓶适配器上取下。
(8)、轻轻旋转小瓶,直到块状物或粉末完全溶解,请勿摇晃。
(9)、目视检查复溶后的溶液是否澄清无色。
(10)、将小瓶中所有澄清、无色的复溶溶液抽吸入注射器中。在卡普拉珠单抗注射器上贴上标签。
(11)、给予全部量的复溶溶液。
(12)、对于初次静脉注射,如果使用静脉输液管路,应将玻璃注射器连接到标准鲁尔锁接口,并用0.9%氯化钠注射液(USP标准)或5%葡萄糖注射液(USP标准)进行冲洗。
(13)、卡普拉珠单抗溶液应立即使用。如果不立即使用,在冰箱(2°C至8°C,即36°F至46°F)中储存时,应在复溶后4小时内使用。
参考资料: https://www.drugs.com/monograph/caplacizumab-yhd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