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派替尼(Ripretinib)需要持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毒性。
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口服150毫克,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瑞派替尼可与食物同服或不与食物同服。药片应整片吞服,不要压碎、咀嚼或溶解。本药应每天在同一时间服用。
如果距离漏服时间不足8小时,应补服漏服的剂量。如果服药后发生呕吐,不应补服额外剂量,应按下一次预定时间正常服药。
无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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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参考。
针对的推荐剂量减少方案为:每日一次口服100毫克。
对于无法耐受此剂量的患者,应永久终止治疗。
对于2级PPES,应暂停治疗,直至不良反应恢复至1级或以下或恢复至基线水平。如果在7天内恢复,则以相同剂量恢复用药;否则以减低的剂量恢复用药。如果维持在1级或以下或基线水平至少28天,可考虑重新增加剂量。如果PPES复发,则暂停用药直至恢复至1级或以下或基线水平,然后无论改善时间长短,均以减低的剂量恢复用药。
对于3级PPES,应暂停治疗至少7天,或直至恢复至1级或以下或基线水平(最长28天)。以减低的剂量恢复用药。如果维持在1级或以下或基线水平至少28天,可考虑重新增加剂量。
对于3级高血压,如果出现症状,应暂停治疗,直至症状缓解且血压得到控制。如果血压控制至1级或以下或恢复至基线水平,则以相同剂量恢复用药;否则以减低的剂量恢复用药。如果3级高血压复发,应暂停治疗直至症状缓解且血压得到控制,然后以减低的剂量恢复用药。
对于4级高血压,应永久终止治疗。
对于3级或4级左心室收缩功能障碍,应永久终止治疗。
对于2级关节痛或肌肉痛,应暂停治疗,直至恢复至1级或以下或基线水平。如果在7天内恢复,则以相同剂量恢复用药;否则以减低的剂量恢复用药。
如果维持在1级或以下或基线水平至少28天,可考虑重新增加剂量。如果关节痛或肌肉痛复发,则暂停用药直至恢复至1级或以下或基线水平,然后无论改善时间长短,均以减低的剂量恢复用药。
对于3级关节痛或肌肉痛,应暂停治疗至少7天,或直至恢复至1级或以下或基线水平(最长28天)。以减低的剂量恢复用药。如果维持在1级或以下或基线水平至少28天,可考虑重新增加剂量。
对于3级或4级其他不良反应,应暂停治疗,直至恢复至1级或以下或基线水平(最长28天),然后以减低的剂量恢复用药;否则永久终止治疗。
如果不良反应至少28天未复发,可考虑重新增加剂量。如果3级或4级不良反应复发,应永久终止治疗。
参考资料: https://www.drugs.com/dosage/ripretini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