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巴西普(Abatacept)需要在医师指导下用药,如果在给药当天或给药后一天出现过敏反应症状,应立即通知医疗保健专业人员。
体重低于60公斤的患者:阿巴西普首次静脉注射500毫克,在第2周和第4周再次给药,之后每4周一次。
体重在60至100公斤之间的患者:首次静脉注射750毫克,在第2周和第4周再次给药,之后每4周一次。
体重大于100公斤的患者:首次静脉注射1000毫克,在第2周和第4周再次给药,之后每4周一次。
可选的静脉负荷剂量:体重低于60公斤的患者单次静脉注射500毫克;体重在60至100公斤之间的患者单次静脉注射750毫克;体重大于100公斤的患者单次静脉注射1000毫克。
维持剂量:每周一次皮下注射125毫克。
静脉输注应在30分钟内完成。
体重低于60公斤的患者:首次静脉注射500毫克,在第2周和第4周再次给药,之后每4周一次。
体重在60至100公斤之间的患者:首次静脉注射750毫克,在第2周和第4周再次给药,之后每4周一次。
体重大于100公斤的患者:首次静脉注射1000毫克,在第2周和第4周再次给药,之后每4周一次。
皮下给药方案:每周一次皮下注射125毫克。
静脉输注应在30分钟内完成。
在移植前一天静脉注射10毫克/公斤,然后在移植后第5天、第14天和第28天分别静脉注射10毫克/公斤。
最大剂量:每次1000毫克。
在给药前,应按照建议进行EB病毒再激活的抗病毒预防,并持续至造血干细胞移植后6个月;此外,在治疗期间及造血干细胞移植后6个月内,应考虑使用预防性抗病毒药物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再激活。
静脉输注应在60分钟内完成。
体重低于75公斤的患者:首次静脉注射10毫克/公斤,在第2周和第4周再次给药,之后每4周一次。
体重在75至100公斤之间的患者:首次静脉注射750毫克,在第2周和第4周再次给药,之后每4周一次。
体重大于100公斤的患者:首次静脉注射1000毫克,在第2周和第4周再次给药,之后每4周一次。
最大剂量:每次1000毫克。
体重在10至25公斤之间的患者:每周一次皮下注射50毫克。
体重在25至50公斤之间的患者:每周一次皮下注射87.5毫克。
体重大于等于50公斤的患者:每周一次皮下注射125毫克。
静脉输注应在30分钟内完成。
皮下给药:如果医疗保健从业者和父母/法定监护人均认为合适,患者可自行注射或由患者护理人员给药;尚未测试儿童患者自行使用自动注射笔的能力。

图片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参考。
体重在10至25公斤之间的患者:每周一次皮下注射50毫克。
体重在25至50公斤之间的患者:每周一次皮下注射87.5毫克。
体重大于等于50公斤的患者:每周一次皮下注射125毫克。
2岁至6岁以下患者:在移植前一天静脉注射15毫克/公斤,然后在移植后第5天、第14天和第28天分别静脉注射12毫克/公斤。
6岁及以上患者:在移植前一天静脉注射10毫克/公斤,然后在移植后第5天、第14天和第28天分别静脉注射10毫克/公斤。
最大剂量:每次1000毫克。
在给药前,应按照建议进行EB病毒再激活的抗病毒预防,并持续至造血干细胞移植后6个月;此外,在治疗期间及造血干细胞移植后6个月内,应考虑使用预防性抗病毒药物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再激活。
静脉输注应在60分钟内完成。
应使用输液装置和无菌、无热原、低蛋白结合的过滤器(孔径0.2至1.2微米)。
对于类风湿关节炎、多关节型幼年特发性关节炎和成人银屑病关节炎,应在30分钟内输注完全部稀释后的溶液。
对于预防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应在60分钟内输注完全部稀释后的溶液。
稀释后的溶液必须在药瓶配制后24小时内完成输注。
请勿在同一静脉输液管路中与其他药物同时输注。
预充式注射器和ClickJect自动注射笔仅供在医疗保健从业者指导下进行皮下注射使用;请勿用于静脉输注。
应轮换注射部位,避免在皮肤触痛、瘀伤、发红或变硬的区域注射。
无可用数据。
无可用数据。
参考资料: https://www.drugs.com/dosage/abatacep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