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伐莫洛龙是一种皮质类固醇药物,专门用于治疗杜氏肌营养不良症(DMD)。
本品适用于治疗确诊为杜氏肌营养不良症(DMD)的患者,不用于其他类型肌营养不良或非肌肉疾病。
(1)已确立在2岁及以上儿童和成人患者中的安全性与有效性。
(2)在2岁以下儿童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缺乏相关研究数据。
临床研究主要针对可独立行走(ambulatory)的患儿,对于已丧失行走能力者的疗效证据有限,用药需个体化评估。
(1)标准起始量:每日一次,按体重每公斤6毫克口服,建议随餐服用以增加吸收一致性。
(2)最大日剂量限制:对于体重超过50公斤的患者,每日总量不超过300毫克,不可超量。
(1)部分患者根据耐受性可考虑将剂量下调至每公斤2毫克/日,但必须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2)下调依据主要是个体对药物的反应及副作用耐受情况,不可自行减量。
(1)轻至中度肝功能损伤(Child-PughA或B级)者:推荐剂量降至每公斤2毫克/日,体重超50公斤者每日上限100毫克。
(2)重度肝功能损伤者:因缺乏临床数据,无法提供推荐剂量,需谨慎评估。
(1)当与强效CYP3A4抑制剂(如伊曲康唑)合用时,本品暴露量增加,需将剂量降至每公斤4毫克/日,体重超50公斤者每日上限200毫克。
(2)与中效或弱效CYP3A4抑制剂合用无需调整剂量。
(1)患者可直接从泼尼松或地夫可特等口服激素切换至伐莫洛龙,无需中断治疗,也无需预先逐步减量。
(2)长期使用其他激素后转换者,起始剂量应直接采用每公斤6毫克/日的标准量。
(1)若连续用药超过1周,停药时必须逐步减量,不可突然中止,以避免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等严重撤药反应。
(2)停药减量方案应由医生制定,患者不可自行决定停药节奏。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4年6月,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15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