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后帕洛诺司琼可以停药。
帕洛诺司琼/奈妥吡坦是第二代司琼类止吐药物,主要用于预防中重度致吐性化疗方案引起的急性和迟发性恶心呕吐。一旦化疗结束,预防恶心、呕吐的作用就会大大降低,因此可以在医生指导下停止使用帕洛诺司琼,不需要一直用药。帕洛诺司琼的半衰期比较长,可以产生持续的止吐作用,但在使用过程中也可能会出现一些不良反应,如头痛、发热、腹泻等,需要密切观察并及时处理。
如果化疗后出现恶心、呕吐的症状,应该及时就医,医生会根据症状的严重程度和患者的具体情况来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包括重新使用止吐药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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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参考FDA说明书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