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血液学毒性: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报告了血液学毒性,包括贫血、白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以及血小板减少症。患者在既往化疗导致的血液学毒性充分恢复(≤CTCAE 1级或血红蛋白≥9.0g/dL)之前,不应开始本品治疗。在治疗的前3个月内每周监测-.次全血细胞计数,之后定期监测治疗期间出现的具有临床意义的参数变化(参见表3)。
2、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急性髓系白血病(MDS/AML):在接受PARP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中曾有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急性髓系白血病(MDS/AML)的报告,部分事件结局为死亡。发生MDS/AML的潜在致病因素包括既往接受铂剂、其他DNA损伤剂化疗和/或放疗。
在接受本品单药治疗的317例临床试验患者中,有1例MDS (0.3%)报告。该患者在发生继发性MDS前,接受本品治疗时间约20.3个月。患者既往接受过多剂含铂化疗和其他DNA损伤药物治疗(如环磷酰胺)。如果患者在本品治疗过程中确诊MDS/AML,应停用本品,并遵医嘱接受治疗。
3、胚胎_胎儿毒性:基于作用机制和非临床毒理学研究结果,帕米帕利可能引起胚胎/胎儿致畸性和/或致死性。尚未在妊娠妇女中获得使用本品的数据。建议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本品治疗期间和服用最后一剂药物后6个月内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4、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尚未观察到帕米帕利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在本品治疗期间,报告了疲乏、乏力和头晕,出现这些症状的患者应谨慎驾驶或操作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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