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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拉菲布拉诺(elafibranor)

全部名称

     埃拉菲布拉诺、elafibranor、Iqirvo

适应人群

     对熊去氧胆酸(UDCA)治疗应答不足,需联合用药以及因不耐受UDCA,需接受单药治疗的原发性胆汁性胆管炎成人患者。[ 详情 ]

  • 规格: 80mg*30片/瓶
  • 厂家: 法国Ipsen
  • 剂型: 片剂
  • 有效期: 24个月

温馨提示:  图片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Drugs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参考。

埃拉菲布拉诺的注意事项

埃拉菲布拉诺(elafibranor)在治疗成人原发性胆汁性胆管炎方面显示出了显著潜力。然而,其使用也伴随着一系列重要的注意事项。

1.肌痛、肌病与横纹肌溶解症

治疗前需充分评估患者肌肉状况(如既往肌病史、他汀类药物用药史);治疗期间需考虑定期开展临床检查与CPK水平检测,尤其对于出现新发或加重肌肉疼痛、无力的患者。一旦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暂停埃拉菲布拉诺治疗,待评估后决定是否重启。

2.骨折

治疗期间需充分考虑患者骨折风险,尤其对于老年、骨质疏松高危人群,应遵循现行临床指南开展骨骼健康评估(如骨密度检测)与维护(如补充钙剂、维生素D),并告知患者及时报告骨折或骨骼疼痛症状。

3.胎儿与新生儿发育

埃拉菲布拉诺可能对胎儿造成损害(动物实验显示可导致死胎、幼崽存活率下降、体重降低及尾部色素异常)。有生殖潜力的女性患者治疗前需确认未妊娠,治疗期间及停药后3周需使用有效避孕措施(非激素避孕或激素避孕联合屏障法)。

4.药物诱导肝损伤

治疗启动时需获取基线临床信息与肝功能指标(ALT、AST、总胆红素、ALP),后续按常规患者管理方案定期监测。若出现肝酶显著升高或临床肝炎症状(如黄疸、右上腹疼痛、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应暂停治疗;重启治疗后若肝酶再次恶化,需考虑永久停药。

5.超敏反应

若发生严重超敏反应(如呼吸困难、面部/唇/舌/咽喉肿胀),需永久停用埃拉菲布拉诺并紧急处理;若为轻中度超敏反应(如局部皮疹),应暂停用药并及时给予对症治疗(如抗组胺药),监测至症状完全缓解;若超敏反应在重启用药后复发,需永久停药。

6.胆道梗阻

避免用于完全性胆道梗阻患者;若治疗期间怀疑患者存在胆道梗阻(如右上腹疼痛、黄疸),应立即暂停用药并开展临床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后续治疗方案。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4年6月10日,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BasicSearch.process&ApplNo=218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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