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要用TRODELVY替代或与其他含有伊立替康或其活性代谢物SN-38的药物一起使用。
仅用于静脉输注。
2、不要作为静脉推注给药。
3、在连续21天治疗周期的第1天和第8天,推荐剂量为每周一次10mg/kg,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4、建议预先用药以预防输液反应和预防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5、在输注期间和输注完成后至少30分钟内监测患者。可能需要中断治疗和/或减少剂量来控制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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