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巴替尼片、Lytgobi、futibatinib
适用于先前接受过治疗、伴有FGFR2基因融合或其他重排的不可切除、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肝内胆管癌成年患者。[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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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福巴替尼(futibatinib),并密切配合定期监测与随访。如果在用药期间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咨询医生。
常规剂量:20mg(5片4mg片剂),每日口服一次。
注释:开始治疗前,需确认患者存在FGFR2基因融合或其他重排。治疗应持续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反应。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首次剂量减量:16mg(4片4mg片剂),每日口服一次;
第二次剂量减量:12mg(3片4mg片剂),每日口服一次。
若无法耐受12mg每日一次的剂量,应永久停用福巴替尼。
继续以当前剂量用药,并定期进行眼科评估:
若14天内症状缓解,继续以当前剂量用药;
若14天内未缓解,暂停用药直至症状缓解,随后以之前的剂量或更低剂量恢复用药。
血清磷酸盐5.5-7mg/dL:继续以当前剂量用药,同时启动降磷治疗,每周监测血清磷酸盐水平。
血清磷酸盐7-10mg/dL:启动或调整降磷治疗,每周监测血清磷酸盐水平。若剂量调整后2周内血清磷酸盐降至7mg/dL及以下,继续以调整后的剂量用药;
若2周内未降至7mg/dL及以下,进一步降低至下一剂量水平;若第二次剂量调整后2周内仍未降至7mg/dL及以下,暂停用药直至血清磷酸盐降至7mg/dL及以下,随后以暂停前的剂量恢复用药。
血清磷酸盐>10mg/dL:
启动或调整降磷治疗,每周监测血清磷酸盐水平。
暂停用药直至血清磷酸盐降至7mg/dL及以下,随后以更低剂量恢复用药;
若经过2次剂量中断和减量后,2周内血清磷酸盐仍未降至7mg/dL及以下,应永久停用福巴替尼。
3级不良反应:
暂停用药直至毒性反应降至1级或基线水平,随后恢复用药。
若血液学毒性在1周内缓解,以暂停前的剂量继续用药;
其他不良反应缓解后,以更低剂量继续用药。
4级不良反应:
永久停用福巴替尼。
参考资料: FDA更新于2024年4月,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14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