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肿瘤标本中存在 NTRK 基因融合,选择接受 VITRAKVI 治疗的患者。FDA批准的检测信息可参见 http://www.fda.gov/companiondiagnostics
1、推荐剂量
a、体表面积至少为1.0米-平方
VITRAKVI 的推荐剂量为 100 mg 口服给药,每日两次,与或不与食物同服,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b、体表面积小于1.0米的儿童患者的推荐剂量-平方
VITRAKVI 的推荐剂量为100 mg/m 2,口服,每日两次,与或不与食物同服,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2、针对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
对于3级或4级不良反应:
a、停用VITRAKVI,直至不良反应消退或改善至基线或1级。如果在4周内消退,则在下一次剂量调整时恢复给药。
b、如果不良反应在4周内未消退,则永久停用VITRAKVI。
针对不良反应的 VITRAKVI 推荐剂量调整见表1。
3次剂量调整后无法耐受 VITRAKVI 的患者永久停用VITRAKVI。
3、与强效 CYP3A4 抑制剂联合给药时的剂量调整
避免强效 CYP3A4 抑制剂与 VITRAKVI 同时给药。如果无法避免同时给予强效 CYP3A4 抑制剂,则将 VITRAKVI 剂量降低50%。停用抑制剂3-5个消除半衰期后,重新开始服用 CYP3A4 抑制剂前服用的 VITRAKVI 剂量 [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4、与强效 CYP3A4 诱导剂联合给药的剂量调整
避免强效 CYP3A4 诱导剂与 VITRAKVI 同时给药。如果无法避免与强效 CYP3A4 诱导剂联合给药,则将 VITRAKVI 剂量加倍。诱导剂停用3-5个消除半衰期后,在开始 CYP3A4 诱导剂治疗前恢复 VITRAKVI 给药 [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5、肝损害患者的剂量调整
中度 (Child-Pugh B) 至重度 (Child-Pugh C) 肝损害患者将 VITRAKVI 的起始剂量降低50%[见特殊人群用药]。
6、给药
VITRAKVI 胶囊或口服液可互换使用。
请勿在下次计划给药后6小时内补服漏服的剂量。
如果服用一剂 VITRAKVI 后发生呕吐,请在计划时间服用下一剂。
胶囊
用水整粒吞服胶囊。请勿咀嚼或压碎胶囊。
口服溶液
a、将玻璃瓶装 VITRAKVI 口服液储存在冰箱中。首次开瓶90天后,丢弃任何未使用的 VITRAKVI 口服溶液。
b、在制备用于给药的口服剂量之前,请参阅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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