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荐剂量
a、在21天周期的第1-5天,在 15 min 内静脉给予ELZONRIS 12 μg/kg,每日一次。如果给药延迟,给药期可延长至周期的第10天。继续 ELZONRIS 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b、在第1周期首次给药前,确保 ELZONRIS 给药前血清白蛋白≥3.2 g/dL。
c、每次 ELZONRIS 输注前约60 min,给予患者 H1-组胺拮抗剂(如盐酸苯海拉明)、H2-组胺拮抗剂(如雷尼替丁)、皮质类固醇(如 50 mg 静脉注射甲泼尼龙或等效药物)和对乙酰氨基酚(或扑热息痛)。
d、在住院患者中进行 ELZONRIS 的第1周期给药,并在末次输注后至少观察24小时。
e、在住院环境或适当的门诊护理环境(配备对接受治疗的造血系统恶性肿瘤患者的适当监测)中给予后续周期的ELZONRIS。每次输注后观察患者至少4小时。
2、剂量调整
在 ELZONRIS 每次给药前,监测生命体征并检查白蛋白、转氨酶和肌酐。推荐剂量调整见表1,CLS管理指南见表2。
表1.推荐的 ZELONRIS 剂量调整
参数 |
严重度标准 |
剂量调整 |
血清白蛋白 |
血清白蛋白≤3.5 g/dL或相对于当前周期开始前测量值降低≥0.5 g/dL |
见 CLS 管理指南(表2) |
体重 |
在治疗前一天,与治疗前体重相比,体重增加≥1.5 kg |
见 CLS 管理指南(表2) |
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AST) 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 |
ALT 或 AST 升高 > 5倍正常值上限 |
停用ELZONRIS,直至转氨酶升高≤2.5倍正常值上限。 |
血清肌酐 |
血清肌酐 > 1.8 mg/dL(159 μmol/L) 或肌酐清除率≤60 mL/min |
暂停 ELZONRIS 治疗,直至血清肌酐消退至≤1.8 mg/dL(159 μmol/L) 或肌酐清除率≥60 mL/min。 |
参数 |
严重度标准 |
剂量调整 |
收缩压 |
收缩压≥160 mmHg或≤80 mmHg |
暂停 ELZONRIS 给药,直至收缩压<160 mmHg或>80 mmHg。 |
心率 |
心率≥130 bpm或≤40 bpm |
暂停 ELZONRIS 给药,直至心率 <130 bpm或>40 bpm。 |
体温 |
体温≥38℃ |
暂停 ELZONRIS 给药,直至体温 < 38℃ |
超敏反应 |
轻度或中度 |
暂停 ELZONRIS 治疗,直至任何轻度或中度超敏反应消退。以相同的输注速率恢复 ELZONRIS 治疗。 |
|
重度或危及生命 |
永久停用ELZONRIS。 |
表2.CLS管理指南
就诊时间 |
CLS 体征/症状 |
建议措施 |
ELZONRIS 给药管理 |
第1周期 ELZONRIS 首次给药前 |
血清白蛋白 < 3.2 g/dL |
当血清白蛋白≥3.2 g/dL时给予ELZONRIS。 |
|
ELZONRIS 给药期间 |
血清白蛋白 < 3.5 g/dL |
静脉输注 25 g 白蛋白(q12 h或根据实际情况更频繁),直至血清白蛋白≥3.5 g/dL且比当前周期开始给药前测量值低不超过0.5 g/dL。 |
中断 ELZONRIS 治疗 给药直至相关 CLS 体征/症状消退*。 |
血清白蛋白减少 相对于 ELZONRIS 给药开始前当前周期测量的白蛋白值≥0.5 g/dL |
|||
给药前体重较前一天给药前体重增加≥1.5 kg |
给予 25g 静脉白蛋白(q12 h或根据实际情况更频繁),并根据临床指征管理体液状态(例如,如果低血压,通常使用静脉输液和血管加压药,如果血压正常或高血压,通常使用利尿剂),直至体重增加 消退(即与前一天的给药前体重相比,体重增幅不再≥1.5 kg)。 |
||
水肿、体液过多和/或低血压 |
静脉输注 25 g 白蛋白(q12 h,或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给药频率),直至血清白蛋白≥3.5 g/dL。
每天给予 1 mg/kg 甲泼尼龙(或等效药物),直至 CLS 体征/症状消退或出现临床指征。 |
||
积极处理体液状态和低血压(如果存在),可能包括静脉输液和/或利尿剂或其他血液 压力管理,直至 CLS 体征/症状消退或出现临床指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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