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射用紫杉醇Abraxane作为一种细胞毒类抗癌药物,是通过经过研制而成的新型的抗微管剂,可促进微管双聚体装配成微管,继而通过防止去多聚化过程使微管稳定,这种稳定作用有效的抑制微管网正常动力学重组,而微管网的重组对于细胞生命期间和分裂功能是必要的。注射用紫杉醇Abraxane可使整个细胞周期微管“束”的排列异常和细胞分裂期间微管多发性星状体的产生。注射用紫杉醇Abraxane是一种微观抑制剂,该药品适用于治疗:转移性乳腺癌,用于对转移性疾病或辅助化疗6个月内复发联合化疗失败后的患者。既往治疗应包括一种蒽环类除非临床禁忌;不是治病手术或放射治疗的患者,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与卡铂联用作为一线治疗;转移性胰腺腺癌,与吉西他滨联合用于一线治疗。
在针对转移性乳腺癌患者进行的注射用紫杉醇Abraxane与溶剂型紫杉醇随机对照II期临床试验表明:注射用紫杉醇Abraxane比溶剂型紫杉醇总有效率明显提高,该结果与对欧美地区患者所进行的全球三期临床试验的结果相一致。与溶剂型紫杉醇相比, 注射用紫杉醇Abraxane使总有效率提高接近一倍,而且中位至肿瘤进展时间也比溶剂型紫杉醇延长,达到7.6 个月。与溶剂型紫杉醇相比,注射用紫杉醇Abraxane的无进展生存期也提高了26%。
使用注射用紫杉醇治疗转移乳癌最常见不良反应是:脱发/中性粒细胞减少/感觉神经病变/异常ECG/疲劳/虚弱/肌肉痛/关节痛/AST升高/碱性磷酸酶升高/贫血/恶心/感染/腹泻等等。
注射用紫杉醇Abraxane适用于联合化疗治疗失败或辅助化疗6个月内复发的转移性乳腺癌。如无显著禁忌症,病人在使用注射用紫杉醇Abraxane前应接受过蒽环类药物治疗。转移性乳腺癌联合化疗失败或辅助化疗6个月内复发的患者,推荐注射用紫杉醇Abraxane剂量为每3周一次260mg/m2,静脉滴注30分钟以上。肝脏损害:对于胆红素>1.5mg/ml的病人,注射用紫杉醇Abraxane的剂量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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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