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帕森坦/sparsentan(司帕生坦)会导致肝中毒。
在多达2.5%使用斯帕森坦治疗的患者中观察到ALT或AST升高至少3倍ULN,包括经再次激发确认的病例。
虽然在临床试验中未观察到使用斯帕森坦治疗的患者同时出现胆红素升高>2倍ULN或肝功能衰竭的情况,但一些内皮素受体拮抗剂可导致转氨酶升高、肝毒性和肝功能衰竭。
1、为了降低潜在严重肝毒性的风险,在开始治疗使用斯帕森坦治疗前应该检测血清转氨酶水平和总胆红素水平,并在前12个月每月测量一次,然后在治疗期间每3个月测量一次,检测转氨酶水平和总转氨酶水平后才可以开始使用斯帕森坦进行治疗
2、建议用药治疗期间出现肝毒性症状,如恶心、呕吐、右上腹疼痛、疲劳、厌食、黄痘、尿色暗、发热或瘙痒的患者立即停止治疗,并及时就医。
3、如果在治疗过程中出现转氨酶水平异常,则中断斯帕森坦治疗,并按照建议进行监测。
4、当肝酶水平和胆红素恢复到治疗前水平时,且仅在未出现肝毒性临床症状的患者中,才考虑重新开始使用斯帕森坦治疗。
5、避免对转氨酶升高(3倍ULN)的患者使用斯帕森坦,监测这些患者的肝毒性可能更加困难,并且这些患者出现严重肝毒性的风险可能会增加。
6、对于出现肝毒性临床症状的患者或肝酶水平和胆红素未恢复至治疗前水平的患者,不可恢复斯帕森坦治疗。
开始治疗的剂量是200mg,每天一次。14天后增加到400mg,每日一次。中断后恢复使用斯帕森坦治疗时,可考虑滴定,从200mg开始,每天一次,14天后增加至每日一次400mg的推荐剂量。
斯帕森坦需要在在早餐或晚餐前用水吞服整粒药片,保持与膳食相同的给药模式。
1、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RAs)制剂和RAS:斯帕森坦不可与ARBs、ERAs 或阿利吉仑同时服用,联合使用会增加低血压、晕厥、高钾血症和肾功能改变的风险。
2、CYP3A抑制剂:避免斯帕森坦与CYP3A 抑制剂通用,如果无法避免强 CYP3A抑制剂,则中断斯帕森坦治疗。当恢复斯帕森坦治疗时,考虑剂量滴定。
3、强CYP3A诱导剂:斯帕森坦是CYP3A底物,与强CYP3A诱导剂同时使用可降低斯帕森坦的Cmax和AUC,降低斯帕森坦的疗效。
4、抗酸剂和酸还原剂:需要与斯帕森坦间隔服用,可在服用抗酸剂之前或之后2小时服用,以免同时服用减少斯帕森坦的暴露量,从而降低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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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医护人员内部讨论,不作为用药依据,具体用药指引,请咨询主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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