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佩米替尼适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治疗、不可切除、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胆管癌的成人患者,这些患者需携带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受体2(FGFR2)融合或其他重排(经FDA批准的检测方法检出)。
该适应症基于一项携带FGFR2基因组畸变的不可切除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胆管癌患者队列的客观缓解率(36%)获得加速批准。后续的持续批准可能取决于验证性研究中临床获益的验证和描述。
被FDA授予治疗胆管癌的孤儿药资格。
适用于治疗伴有FGFR1重排的复发或难治性髓系/淋巴系肿瘤的成人患者。
被FDA授予治疗特定类型髓系/淋巴系肿瘤的孤儿药资格。
(1)治疗前筛查
对于胆管癌患者,在开始治疗前,需确认存在FGFR2融合或重排。
对于复发或难治性髓系/淋巴系肿瘤患者,在开始治疗前,需确认存在FGFR1重排。
在开始治疗前,进行眼科检查,包括光学相干断层扫描。
核实有生育能力女性的妊娠状态。
(2)患者监测
治疗期间监测血清磷酸盐浓度。
治疗期间进行眼科检查,包括光学相干断层扫描:治疗的前6个月每2个月一次,之后每3个月一次;若出现视觉障碍,应立即进行眼科检查,并每3周随访一次,直至症状缓解或停药。
(3)给药方法
口服给药,每日一次,随餐或不随餐均可,建议在每天大致相同的时间服用。
整片吞服,请勿掰开、压碎、咀嚼或溶解药片。

图片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参考。
(1)胆管癌
口服,13.5mg,每日一次,在每21天周期的第1-14天服用。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2)髓系/淋巴系肿瘤
口服,13.5mg,每日一次,连续服用。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重度肝功能损伤(总胆红素>3倍ULN,伴任何AST浓度):根据适应症指定的方案(间歇给药或连续给药),将佩米替尼剂量降至9mg。
轻度(总胆红素1-1.5倍ULN,或AST浓度>ULN)或中度(总胆红素1.5-3倍ULN,伴任何AST浓度)肝功能损伤:无需调整剂量。
重度肾功能损伤(GFR15–29mL/min/1.73m²,通过MDRD公式估算):根据适应症指定的方案(间歇给药或连续给药),将佩米替尼剂量降至9mg。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伤(GFR30–89mL/min):无需调整剂量。
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
尚不清楚佩米替尼是否分泌至人乳中,或是否影响乳汁生成或影响哺乳婴儿。女性在佩米替尼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1周内不应哺乳。
在佩米替尼治疗前核实妊娠状态。建议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佩米替尼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1周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建议有生育能力女性伴侣的男性在佩米替尼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1周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在儿童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在动物研究中,观察到正在生长的牙齿(成釉细胞完全丧失及相关继发性改变;门齿排列不齐、变白、折断和变薄/变细)和骨骼(骨骺和软骨发育不良)发生变化。
在针对胆管癌的主要疗效研究中,32%的患者年龄≥65岁,8%年龄≥75岁;在针对髓系/淋巴系肿瘤的主要疗效研究中,44%的患者年龄≥65岁,2.9%年龄≥75岁;未观察到与年轻成人存在有临床意义的安全性或有效性差异。
据报道,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可导致视力模糊、飞蚊症或闪光感。中位初发时间为56天。临床试验中未常规进行眼科检查(包括光学相干断层扫描),无症状性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的发生率未知。
也有干眼症状的报道。根据需要给予眼用润湿剂。
进行治疗前眼科检查(包括光学相干断层扫描),治疗的前6个月,每2个月一次,之后每3个月一次;若出现视觉障碍,应立即进行眼科检查,并每3周随访一次,直至症状缓解或停药。如果发生眼部毒性,应中断治疗、降低剂量或永久停药。
可导致高磷血症,进而引起软组织矿化、皮肤钙质沉着、钙质沉着症和非尿毒症性钙化防御。血清磷酸盐升高继发于FGFR抑制。中位初发时间为治疗开始后8天(范围:1-169天)。
治疗期间监测血清磷酸盐浓度。若血清磷酸盐浓度>5.5mg/dL,开始低磷饮食。若血清磷酸盐浓度>7mg/dL,开始降磷治疗;可能需要暂时中断治疗、降低剂量和/或永久停药。
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在动物中证实具有胚胎-胎儿毒性和致畸性。
开始治疗前确认妊娠状态。治疗期间避免怀孕。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接受佩米替尼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1周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建议有生育能力女性伴侣的男性,在接受佩米替尼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1周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如果在妊娠期间使用,应告知患者对胎儿的潜在危害。
(1)强效或中效CYP3A抑制剂
可能增加佩米替尼的全身暴露量,从而增加佩米替尼毒性风险。中效CYP3A抑制剂可能使佩米替尼的全身暴露量增加约50-80%。避免联用。如果无法避免联用,应将佩米替尼剂量降低4.5mg(例如,从13.5mg降至9mg每日一次,或从9mg降至4.5mg每日一次)。停用强效或中效CYP3A抑制剂后(在CYP3A抑制剂的3个消除半衰期后),恢复至CYP3A抑制剂开始前的佩米替尼剂量。
(2)强效或中效CYP3A诱导剂
可能降低佩米替尼血浆浓度,从而降低佩米替尼疗效。避免联用。
P-gp或BCRP抑制剂:不太可能发生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
高磷血症、脱发、腹泻、甲毒性、疲劳、味觉障碍、恶心、便秘、口腔炎、干眼、口干、食欲下降、呕吐、关节痛、腹痛、低磷血症、背痛、皮肤干燥。
高磷血症、脱发、腹泻、甲毒性、疲劳、恶心、便秘、口腔炎、干眼、口干、食欲下降、腹痛、背痛、皮肤干燥、皮疹、贫血、鼻衄、浆液性视网膜脱离、肢体疼痛、消化不良、视力模糊、外周水肿、头晕。
尚不明确。
口服片剂储存于20-25°C的室内,允许在15-30°C之间短暂保存。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2年8月26日, 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13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