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ybrevant Faspro仅适用于皮下注射,严禁静脉给药,必须由医护专业人员进行给药操作。
作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第19号外显子缺失或第21号外显子L858R置换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或作为单药治疗既往接受过治疗、携带EGFR第20号外显子插入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
体重低于80公斤:Rybrevant Faspro1600mg-20000单位,每周一次皮下注射。
体重大于或等于80公斤:Rybrevant Faspro2240mg-28000单位,每周一次皮下注射。
体重低于80公斤:Rybrevant Faspro1600mg-20000单位,每两周一次皮下注射。
体重大于或等于80公斤:Rybrevant Faspro2240mg-28000单位,每两周一次皮下注射。
既往接受过治疗、携带EGFR第19号外显子缺失或第21号外显子L858R置换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或作为携带EGFR第20号外显子插入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
体重低于80公斤:Rybrevant Faspro1600mg-20000单位,皮下注射一次。
体重大于或等于80公斤:Rybrevant Faspro2240mg-28000单位,皮下注射一次。
体重低于80公斤:Rybrevant Faspro2400mg-30000单位,每周一次皮下注射。
体重大于或等于80公斤:Rybrevant Faspro3360mg-42000单位,每周一次皮下注射。
体重低于80公斤:Rybrevant Faspro2400mg-30000单位,每三周一次皮下注射。
体重大于或等于80公斤:Rybrevant Faspro3360mg-42000单位,每三周一次皮下注射。
当与拉泽替尼同一天给药时,可在拉泽替尼给药后的任何时间给予Rybrevant Faspro。关于拉泽替尼的建议,请参考拉泽替尼生产商的产品信息。
应按以下顺序给药:先给培美曲塞,再给卡铂,最后给Rybrevant Faspro,关于培美曲塞和卡铂的完整剂量建议,请参考其生产商的产品信息。
仅供皮下使用,请勿静脉注射或与阿米万他单抗静脉注射产品互换。应在腹部进行注射,注射时间约5分钟,请勿注射到纹身、疤痕、或皮肤发红、淤青、触痛、坚硬、不完整、或肚脐周围2英寸(5厘米)以内的区域。
如果总剂量需要多次注射,应在腹部不同象限连续进行。如果注射时出现疼痛,应暂停或减慢注射速度。
如果疼痛未缓解,可选择腹部对侧第二个注射点注射剩余剂量。如果使用皮下输液套装给药,应确保全部剂量通过套装输注;可使用0.9%氯化钠溶液冲洗管路,以输送剩余药液。

图片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参考。
苯海拉明25至50mg或等效药物(所有治疗剂量前必须使用):静脉注射:在给药前15至30分钟给予;或口服:在给药前30至60分钟给予。
对乙酰氨基酚650至1000mg或等效药物(所有治疗剂量前必须使用):静脉注射:在给药前15至30分钟给予;或口服:在给药前30至60分钟给予。
地塞米松20mg或等效药物(第1周/第1天的初始剂量、或发生给药相关反应后的下一次剂量、或长时间中断后重新开始时必须使用):静脉注射:在给药前45至60分钟给予;或口服:至少在给药前60分钟给予。
地塞米松10mg或等效药物(后续剂量可选择使用):静脉注射:在给药前45至60分钟给予;或口服:在给药前60至90分钟给予。
多西环素或米诺环素100mg口服,每日两次,从第1天开始,持续治疗的前12周。克林霉素1%局部外用,每天一次涂抹于头皮,在口服抗生素疗程结束后,持续使用接下来的9个月。非致粉刺性皮肤保湿剂,局部涂抹于面部和全身(头皮除外)。4%洗必泰溶液,局部用于每天清洗手部和足部一次。在联合拉泽替尼治疗期间,应进行抗凝药物预防治疗;给予前4个月,如果未发生静脉血栓栓塞事件,可考虑停止抗凝治疗。
为避免用药错误,请确认所配制的药物为皮下注射用Rybrevant Faspro。将药瓶置于室温下至少15分钟;请勿以任何其他方式加热。请勿稀释本品;每支注射器抽取量请勿超过15mL;抽取至注射器后应立即使用。关于详细的配制说明,包括推荐给药体积,请进一步查阅生产商的产品信息。
对于每两周一次的给药方案:如果在第1至4周之间漏用,应在24小时内补服;如果从第5周起漏用,应在7天内补服。对于每三周一次的给药方案:如果在第1至3周之间漏用,应在24小时内补服;如果从第4周起漏用,应在7天内补服。如果漏用的剂量未按建议时间补服,则应跳过该次剂量,并按常规计划时间进行下一次给药。
无可用数据。
无可用数据。
对于目前接受每两周一次给药方案的静脉注射阿米万他单抗的患者,可在第5周或之后的计划给药时间点,转换为每两周一次给药方案的皮下注射Rybrevant Faspro。对于目前接受每三周一次给药方案的静脉注射阿米万他单抗的患者,可在第4周或之后的计划给药时间点,转换为每三周一次给药方案的皮下注射Rybrevant Faspro。
对于阿米万他单抗1600mg-透明质酸酶20000单位这一剂量:首次减量为阿米万他单抗1050mg-透明质酸酶13200单位;第二次减量为阿米万他单抗700mg-透明质酸酶8800单位。
对于阿米万他单抗2240mg-透明质酸酶28000单位这一剂量:首次减量为阿米万他单抗1600mg-透明质酸酶20000单位;第二次减量为阿米万他单抗1050mg-透明质酸酶13200单位。
对于阿米万他单抗2400mg-透明质酸酶30000单位这一剂量:首次减量为阿米万他单抗1600mg-透明质酸酶20000单位;第二次减量为阿米万他单抗1050mg-透明质酸酶13200单位。
对于阿米万他单抗3360mg-透明质酸酶42000单位这一剂量:首次减量为阿米万他单抗2240mg-透明质酸酶28000单位;第二次减量为阿米万他单抗1600mg-透明质酸酶20000单位。
对于所有剂量:如果需要第三次减量,则应停止治疗。
对于1级或2级反应:如果怀疑发生给药相关反应,应中断注射并监测直至症状缓解。缓解后可恢复注射;后续剂量应在用药前预处理方案中加入皮质类固醇。对于3级反应:应中断注射并给予支持性药物治疗;持续监测直至症状缓解。缓解后可恢复注射;后续剂量应在用药前预处理方案中加入皮质类固醇。对于4级或复发性3级反应:应永久停止治疗。
出现任何级别的疑似症状时,应暂停治疗;如果确诊,则永久停止治疗。
对于2级或3级事件:应暂停本药和拉泽替尼。按指示给予抗凝治疗,一旦抗凝治疗开始,可根据医生的判断,以相同剂量水平恢复本药和拉泽替尼的治疗。
对于4级事件,或在达到治疗性抗凝水平后仍出现复发性2级或3级事件:应暂停拉泽替尼并永久停止本药治疗。按指示给予抗凝治疗,一旦抗凝治疗开始,可根据医生的判断,以相同剂量水平继续拉泽替尼的治疗。
对于1级或2级反应:按指示开始支持性护理,2周后重新评估。如果皮疹没有改善,可考虑减量。
对于3级反应:暂停治疗并按指示开始支持性护理;待恢复至2级或以下后,以减量后的剂量恢复本药治疗,如果2周内没有改善,则永久停止治疗。
对于4级或严重的皮肤大疱、水疱或剥脱性皮肤反应(包括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永久停止治疗。
对于3级反应:暂停本药治疗,直至恢复至1级或以下,或恢复至基线水平。如果在1周内恢复,则以相同剂量恢复用药;如果在1周后但4周内恢复,则以减量后的剂量恢复用药;如果4周内未恢复,则永久停止治疗。
对于4级反应:暂停本药治疗,直至恢复至1级或以下,或恢复至基线水平。如果在4周内恢复,则以减量后的剂量恢复用药;如果4周内未恢复,则永久停止治疗;对于复发性4级反应,永久停止治疗。
如果出现需要减量的不良反应,在暂停治疗且症状缓解后,应首先降低Rybrevant Faspro的剂量。关于拉泽替尼的推荐减量方案,请参考拉泽替尼生产商的产品信息。
可调整一种或多种药物的剂量;按推荐暂停或停止Rybrevant Faspro的使用。关于卡铂和培美曲塞的推荐剂量调整方案,请参考其生产商的产品信息。
参考资料: https://www.drugs.com/dosage/amivantamab-hyaluronidas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