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维莫司(Everolimus)是一种抗肿瘤药和大环内酯类免疫抑制剂,属于哺乳动物雷帕霉素靶蛋白(mTOR)激酶抑制剂。通过抑制mTOR通路,发挥抗肿瘤与免疫抑制作用,用于多种肿瘤及移植后抗排斥治疗。
通用名称:依维莫司、Everolimus
商品名称:Afinitor、AfinitorDisperz、Zortress
用于治疗绝经后女性中晚期激素受体阳性、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阴性乳腺癌,且在来曲唑或阿那曲唑治疗失败后,与依西美坦联合使用。
在绝经后激素受体阳性、HER2阴性转移性乳腺癌中,在使用非甾体类芳香化酶抑制剂治疗后的二线或后续治疗中,使用依维莫司(Everolimus)联合依西美坦。
用于治疗成人中不可切除、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胰腺来源的进展性神经内分泌肿瘤(NET)(PNET);FDA已将该用途指定为孤儿药。
用于治疗胃肠道或肺来源的进展性、高分化、无功能性NET;FDA已将该用途指定为孤儿药。
在进展性PNET以及胃肠道和肺来源NET的管理中,将依维莫司(Everolimus)作为其他选择之一加以考虑。不适用于功能性类癌肿瘤。
用于治疗成人晚期肾细胞癌(RCC),且在舒尼替尼和/或索拉非尼治疗失败后。
支持在疾病进展的晚期RCC中,使用依维莫司(Everolimus)联合乐伐替尼;在特定晚期RCC患者的二线及后续治疗中,将依维莫司(Everolimus)作为单药治疗。
用于治疗成人伴结节性硬化症复合体(TSC)的肾血管平滑肌脂肪瘤,且不需要立即手术;FDA已将该用途指定为孤儿药。对直径超过3cm的无症状TSC相关血管平滑肌脂肪瘤,将依维莫司(Everolimus)作为初始治疗。
用于治疗年龄≥1岁、伴TSC的室管膜下巨细胞星形细胞瘤(SEGA),且SEGA需要治疗性干预但不能通过手术治愈;FDA已将该用途指定为孤儿药。
在无紧急手术指征、不适合手术或更倾向药物治疗的TSC相关SEGA中,使用依维莫司(Everolimus)进行管理。
用于成人及年龄≥2岁儿童TSC相关部分性发作的辅助治疗;FDA已将该用途指定为孤儿药。将依维莫司(Everolimus)与其他选择一起用于TSC相关癫痫发作。
用于预防低至中度免疫风险成人的肾同种异体移植物排斥反应。与巴利昔单抗诱导治疗、同期皮质类固醇以及减量环孢素联合使用。
尚未在肾移植受者中确立高免疫风险者、非肾和肝的其他移植器官受者或儿童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用于预防成人肝同种异体移植物排斥反应。移植后≥30天使用,与减量他克莫司和皮质类固醇联合使用。
尚未在非肾和肝的其他移植器官受者或儿童中确立安全性和有效性。
用于预防肺移植排斥反应。
用于预防胰腺移植排斥反应。
已在有限数量的手移植和子宫移植患者中用于预防血管化复合组织移植排斥反应;需要更大规模研究来确定该情况下的标准治疗。
抑制哺乳动物雷帕霉素靶蛋白(mTOR)激酶。
抑制抗原和白细胞介素(IL-2和IL-15)刺激的T和B淋巴细胞活化和增殖。
以高亲和力与细胞内蛋白FK506结合蛋白-12(FKBP-12)结合,形成药物-蛋白复合物与mTOR复合物1,结合并抑制mTOR活化。
破坏mTOR可降低下游效应器活性,从而阻断细胞从G1期进入S期,随后诱导细胞生长停滞和凋亡。S6K1是mTORC1的底物,可磷酸化雌激素受体的激活域1,导致受体配体非依赖性激活。
依维莫司(Everolimus):FKBP-12复合物对钙调神经磷酸酶活性无影响。
还抑制缺氧诱导因子表达(例如HIF-1α),从而减少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表达。
在依维莫司(Everolimus)治疗前应监测空腹血糖和血脂谱、全血细胞计数(CBC)和肾功能检查。
在开始依维莫司(Everolimus)治疗前完成所有常规疫苗接种。
在开始依维莫司(Everolimus)治疗前完成既存侵袭性真菌感染的治疗。
在开始依维莫司(Everolimus)前,核实有生育潜力女性的妊娠状态。
年龄≥1岁儿童患者:推荐初始剂量为4.5mg/m²,每日一次。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年龄≥2岁儿童患者:5mg/m²,每日一次。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10mg,每日一次。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10mg,每日一次。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10mg,每日一次。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10mg,每日一次。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推荐初始剂量4.5mg/m²,每日一次。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推荐初始剂量5mg/m²,每日一次。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初始剂量为0.75mg,每日两次,在移植后尽快开始;与巴利昔单抗诱导治疗联合,并与减量环孢素和皮质类固醇联合使用。
如果谷浓度降至<3ng/mL,使用可用片剂规格(0.25mg、0.5mg、0.75mg或1mg)将剂量加倍。如果连续2次谷浓度>8ng/mL,则将剂量减少0.25mg,每日两次。
一旦可耐受口服药物,给予口服泼尼松。可根据患者临床状态和同种异体移植物功能个体化逐渐减少皮质类固醇剂量。
初始剂量为1mg,每日两次,在移植后≥30天开始;与减量他克莫司和皮质类固醇联合使用。
如果谷浓度降至<3ng/mL,使用可用片剂规格(0.25mg、0.5mg、0.75mg或1mg)将剂量加倍。如果连续2次谷浓度>8ng/mL,则将剂量减少0.25mg,每日两次。
可根据患者临床状态和同种异体移植物功能个体化逐渐减少皮质类固醇剂量。
最佳剂量尚未确立;与其他免疫抑制剂联合使用,初始剂量0.75mg每日两次,是有效的。
最佳剂量尚未确立;与其他免疫抑制剂联合使用,初始剂量0.75mg每日两次至1.5mg每日两次,是有效的。
最佳剂量尚未确立;已有描述与其他免疫抑制剂联合使用,初始剂量0.75mg每日两次。
最佳剂量尚未确立;已有描述与其他免疫抑制剂联合使用,初始剂量0.75mg每日两次。
按需每1–2周调整剂量,以达到并维持依维莫司(Everolimus)全血谷浓度5–15ng/mL。
较高的谷浓度可能与SEGA体积更大程度缩小和绝对癫痫发作频率更大程度减少相关。
如果谷浓度不在5–15ng/mL目标范围内,使用以下公式调整剂量:新剂量=当前剂量×(目标谷浓度÷当前谷浓度)。
每次剂量滴定,剂量增量不应大于5mg;可能需要每1–2周进行多次剂量滴定以达到目标谷浓度。
在肝功能发生任何变化后,或在开始或停用强效CYP3A4和P-糖蛋白诱导剂或中等强度抑制剂期间,2周后测量谷浓度。
一旦达到稳定剂量,对于体表面积变化的患者每3–6个月监测谷浓度,对于体表面积稳定的患者每6–12个月监测一次,持续整个治疗期间。
根据全血依维莫司(Everolimus)谷浓度、耐受性、个体反应、合并用药变化和临床情况调整剂量。可根据依维莫司(Everolimus)或环孢素上次剂量变化后4–5天获得的依维莫司(Everolimus)谷浓度调整维持剂量。
滴定剂量以达到依维莫司(Everolimus)治疗谷浓度3–8ng/mL。在临床试验中,全血谷浓度≥3ng/mL与经治疗、活检证实的急性排斥反应发生率较低相关。与谷浓度3–8ng/mL的患者相比,谷浓度6–12ng/mL的患者疗效相似但不良反应更多。
推荐的3–8ng/mL治疗范围基于液相色谱-串联质谱(LC/MS/MS)测定方法。可通过色谱法或免疫测定法测量浓度;然而,测得浓度取决于所用测定类型,不同测定方法的个体患者样本浓度值可能不可互换。应结合所用具体测定方法的知识来考虑测定结果.
与依维莫司(Everolimus)合用时减少环孢素剂量并设定目标治疗范围,以尽量降低肾毒性风险。
根据全血谷浓度调整环孢素剂量。环孢素推荐治疗范围为:移植后第1个月100–200ng/mL,第2和第3个月75–150ng/mL,第4个月50–100ng/mL,第6个月至第12个月25–50ng/mL。
除非无法避免口服溶液或静脉环孢素,否则给予环孢素(USP改良型)口服胶囊,每日两次。依维莫司(Everolimus)尚未在临床试验中与其他环孢素制剂一起评估。
尽可能开始环孢素,且不迟于移植物再灌注后48小时,并从第5天起调整剂量以达到目标浓度。如果发生进行性肾功能损害,调整治疗方案。
关于12个月后依维莫司(Everolimus)剂量与环孢素谷浓度降至25–50ng/mL的数据有限。
在减少环孢素剂量前,确认依维莫司(Everolimus)稳态全血谷浓度≥3ng/mL。如果环孢素暴露减少,依维莫司(Everolimus)浓度可能下降。
根据全血依维莫司(Everolimus)谷浓度、耐受性、个体反应、合并用药变化和临床情况调整剂量。可根据上次剂量变化后4–5天获得的依维莫司(Everolimus)谷浓度调整维持剂量。
滴定剂量以达到依维莫司(Everolimus)治疗谷浓度3–8ng/mL。在临床试验中,全血谷浓度≥3ng/mL与经治疗、活检证实的急性排斥反应发生率较低相关。与谷浓度3–8ng/mL的患者相比,谷浓度6–12ng/mL的患者疗效相似但不良反应更多。
与依维莫司(Everolimus)合用时减少他克莫司剂量并设定目标治疗范围,以尽量降低肾毒性风险。
根据全血谷浓度调整他克莫司剂量。他克莫司推荐治疗范围为:从依维莫司(Everolimus)首剂后3周(约移植后第2个月)至移植后第12个月为3–5ng/mL。
除非无法避免静脉他克莫司,否则给予他克莫司口服胶囊,每日两次。
关于12个月后依维莫司(Everolimus)剂量与他克莫司谷浓度降至3–5ng/mL的数据有限。在减少他克莫司剂量前,确认依维莫司(Everolimus)稳态全血谷浓度≥3ng/mL。
他克莫司不影响依维莫司(Everolimus)浓度。
2级:中断治疗直至改善至1级或以下,然后以较低剂量恢复。如果4周内未缓解或未改善至1级,则永久停用依维莫司(Everolimus)。
3级:中断治疗直至改善至1级或以下,然后以较低剂量恢复。如果3级毒性复发,则永久停用。
4级:永久停用依维莫司(Everolimus)。
2级:中断治疗直至改善至1级或以下,然后以原剂量恢复。如果2级毒性复发,中断治疗直至改善至1级或以下,然后以较低剂量恢复。
3级:中断治疗直至改善至1级或以下,然后以较低剂量恢复。
4级:永久停用依维莫司(Everolimus)。
3级:中断治疗直至改善至2级或以下,然后以较低剂量恢复。
4级:永久停用依维莫司(Everolimus)。
2级:中断治疗直至改善至1级或以下,然后以原剂量恢复。
3级或4级:中断治疗直至改善至1级或以下,然后以较低剂量恢复。
3级:中断治疗直至改善至2级或以下,然后以原剂量恢复。
4级:中断治疗直至改善至2级或以下,然后以较低剂量恢复。
3级:中断治疗直至改善至2级或以下且无发热,然后以较低剂量恢复。
4级:永久停用依维莫司(Everolimus)。
2级:如果毒性不可耐受,中断治疗直至改善至1级或以下,然后以原剂量恢复。如果2级毒性复发,中断治疗直至改善至1级或以下,然后以较低剂量恢复。
3级:中断治疗直至改善至1级或以下,然后以较低剂量恢复。如果3级毒性复发,则永久停用。
4级:永久停用依维莫司(Everolimus)。
乳腺癌、胰腺/胃肠道/肺来源神经内分泌肿瘤、肾细胞癌或伴TSC的肾血管平滑肌脂肪瘤
轻度(Child-PughA级)肝损伤:每日7.5mg;如耐受不佳,可减至每日5mg。
中度(Child-PughB级)肝损伤:每日5mg;如耐受不佳,可减至每日2.5mg。
重度(Child-PughC级)肝损伤:如果潜在获益大于风险,可使用最大剂量每日2.5mg。
伴TSC的SEGA或部分性发作
重度(Child-PughC级)肝损伤:初始剂量减至2.5mg/m²;后续剂量根据治疗药物监测。
肾或肝同种异体移植
轻度(Child-PughA级)肝损伤:初始每日剂量减少约33%;调整后续剂量以达到谷浓度3–8ng/mL。
中度或重度(Child-PughB或C级)肝损伤:初始每日剂量减少约50%;调整后续剂量以达到谷浓度3–8ng/mL。
不需要调整剂量。
不需要调整剂量。对于Afinitor和AfinitorDisperz,建议密切监测并针对不良反应进行适当剂量调整。
处理和处置:依维莫司(Everolimus)被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NIOSH)归类为危险药物。依维莫司(Everolimus)口服混悬片(AfinitorDisperz)可导致胎儿伤害;混悬液应由未怀孕或未计划怀孕的成人配制。任何为他人配制依维莫司(Everolimus)口服混悬片(AfinitorDisperz)的人都应戴手套,以避免可能接触药物。
口服给药。
每天同一时间口服(若每日两次,则约相隔12小时),始终随餐或始终不随餐服用。
有片剂和口服混悬片。混悬片仅推荐用于治疗TSC相关SEGA和TSC相关部分性发作的辅助治疗。
不要混合不同剂型以达到所需剂量;仅使用一种剂型。
如果漏服一剂,可在6小时内补服。如果距漏服时间已超过6小时,则跳过该剂量,并在第二天恢复常规计划。
依维莫司(Everolimus)片每日口服一次或两次。肾或肝同种异体移植患者中,分别与环孢素或他克莫司同一时间每日两次给药。用一杯水整片吞服;不要咀嚼或压碎。
依维莫司(Everolimus)口服混悬片每日一次。配制混悬液时戴手套。使用口服注射器给药时,不要压碎或掰开片剂。让混合物混悬3分钟。给药前立即用勺子轻轻搅拌。给药后,向杯中加入水,用同一勺子搅拌以重悬剩余颗粒,并吞下杯中全部内容物。如果其他,则另配一杯。
对于非移植,依维莫司(Everolimus)治疗期间每年监测肾功能。对于肾衰竭风险因素增加的患者,至少每6个月监测一次肾功能。
对于所有移植患者,依维莫司(Everolimus)治疗期间监测肾功能和蛋白尿。
在依维莫司(Everolimus)治疗第一年每6个月监测一次CBC,之后每年监测一次。
依维莫司(Everolimus)治疗期间每年监测血脂谱。
非糖尿病患者依维莫司(Everolimus)治疗期间每年监测空腹血糖。糖尿病患者按临床需要监测空腹血糖。
治疗期间监测感染体征和症状。
乳腺癌、神经内分泌肿瘤或晚期肾细胞癌的不良反应(≥30%):口腔炎(包括口腔溃疡、口疮性口腔炎、舌痛、牙龈疼痛、舌炎和唇部溃疡)、感染(包括尿路感染、上、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和胃肠道感染)、皮疹、疲劳、腹泻、水肿、腹痛、恶心、发热、乏力、咳嗽、头痛、食欲下降。
伴结节性硬化症复合体(TSC)的肾血管平滑肌脂肪瘤的不良反应(≥30%):口腔炎(包括口腔溃疡、口疮性口腔炎、舌痛、牙龈疼痛、舌炎和口腔炎)。
伴TSC的室管膜下巨细胞星形细胞瘤(SEGA)的不良反应(≥30%):口腔炎(包括口腔和唇部溃疡、口腔炎)和呼吸道感染(包括呼吸道感染、上呼吸道感染和病毒性呼吸道感染)。
伴TSC的部分性发作的不良反应(≥30%):口腔炎(包括口腔炎、口腔溃疡、口疮性溃疡、唇和舌溃疡、黏膜炎症和牙龈疼痛)。
肾移植的不良反应(≥20%):外周水肿、便秘、高血压、恶心、贫血、尿路感染、高脂血症。
肝移植的不良反应(>10%):腹泻、头痛、外周水肿、高血压、恶心、发热、腹痛、白细胞减少、高胆固醇血症。
免疫抑制剂,包括依维莫司(Everolimus),可增加感染易感性(细菌、真菌、病毒或原虫感染,包括机会性感染),可造成严重或致死性局部和全身感染。
当依维莫司(Everolimus)与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剂合用时,给予PJP预防。监测感染体征和症状,如发生感染则给予适当治疗;考虑中断或停用依维莫司(Everolimus)。在开始依维莫司(Everolimus)治疗前完成既存侵袭性真菌感染的治疗。
肾动脉和静脉血栓形成风险增加,导致肾移植物丢失;主要发生在肾移植后最初30天内。
在一项临床试验中,接受依维莫司(Everolimus)免疫抑制方案(伴或不伴诱导治疗)的新发心脏移植患者在移植后最初3个月内观察到死亡率增加;不推荐在心脏移植中使用。
可导致胎儿伤害;动物中已证明致畸性和胚胎致死性。尚无充分且良好对照的人体研究。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在依维莫司(Everolimus)治疗期间及停药后最多8周内采取有效避孕方法。此类女性的男性伴侣在依维莫司(Everolimus)治疗期间及停药后4周内采取有效避孕。如果在妊娠期间使用或患者怀孕,应告知潜在胎儿风险。
可能损害男性生育力(雄性大鼠中观察到生育力下降);可能观察到无精子症或少精子症。
当大麻二酚与依维莫司(Everolimus)同时给药时,密切监测依维莫司(Everolimus)血药水平升高和提示依维莫司(Everolimus)毒性的不良反应。合用时应考虑按需减少依维莫司(Everolimus)剂量。
葡萄柚和葡萄柚汁抑制细胞色素CYP3A4和P-gp活性,因此与依维莫司(Everolimus)合用时应避免。
对依维莫司(Everolimus)、其他雷帕霉素衍生物或制剂中任何成分已知过敏。
基于动物研究和依维莫司(Everolimus)作用机制,可能导致胎儿伤害。在开始前核实有生育潜力女性的妊娠状态。
依维莫司(Everolimus)和/或其代谢物在大鼠中分布到乳汁;尚不清楚是否分布到人乳。
避免母乳喂养。一些制造商指出,在依维莫司(Everolimus)治疗期间及末次剂量后2周内避免母乳喂养。
依维莫司(Everolimus)可能损害男性和女性生育力。有生育潜力女性在依维莫司(Everolimus)治疗期间及停药后最多8周内使用有效避孕方法。作为此类女性伴侣的男性在接受药物期间及停药后至少4周内使用有效避孕方法。
已评估年龄≥1岁儿童患者中治疗伴TSC的SEGA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1岁伴SEGA和TSC儿童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已评估年龄≥2岁儿童患者中辅助治疗伴TSC部分性发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2岁伴TSC相关部分性发作儿童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6岁儿童患者中感染(包括严重感染)发生率高于≥6岁患者。
尚未在儿童患者中确立治疗不伴SEGA的TSC相关肾血管平滑肌脂肪瘤、激素受体阳性/HER2阴性乳腺癌、NET和肾细胞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尚未在<18岁儿童患者中确立预防肾或肝同种异体移植物排斥反应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乳腺癌、晚期肾细胞癌或晚期PNET:与较年轻成人相比,安全性和有效性无实质差异,但不能排除敏感性增加。
移植受者:≥65岁患者移植后使用依维莫司(Everolimus)的临床经验有限。
乳腺癌、NET、晚期肾癌、TSC相关肾血管平滑肌脂肪瘤或肾/肝同种异体移植受者:推荐对轻度、中度或重度(Child-PughA、B或C级)肝损伤患者调整剂量。
TSC相关SEGA或部分性发作:重度(Child-PughC级)肝损伤患者推荐调整初始剂量;后续剂量根据治疗药物监测个体化。
尚未证明Clcr与依维莫司(Everolimus)药代动力学之间存在显著相关性。
主要经CYP3A4代谢;在体外是CYP3A4和CYP2D6的竞争性抑制剂。也是外排转运体P-糖蛋白(P-gp)的底物。
P-gp和强效CYP3A4抑制剂:避免合用。
P-gp和中等强度CYP3A4抑制剂:需要合用的患者应减少依维莫司(Everolimus)剂量。如果乳腺癌、神经内分泌肿瘤(NET)、肾细胞癌或TSC相关肾血管平滑肌脂肪瘤患者需要合用,将剂量减至2.5mg;如耐受可增至每日5mg。停用P-gp和CYP抑制剂3天后恢复原依维莫司(Everolimus)剂量。如果TSC相关SEGA或部分性发作患者需要合用,将初始每日剂量减少50%;后续剂量根据治疗药物监测。停用P-gp和CYP抑制剂3天后恢复原依维莫司(Everolimus)剂量,并在2周后重新评估谷浓度。
P-gp和强效CYP3A4诱导剂:避免合用。如果乳腺癌、NET、肾细胞癌或TSC相关肾血管平滑肌脂肪瘤患者不能避免合用,将每日剂量加倍。停用P-gp和强效CYP3A4诱导剂5天后恢复原依维莫司(Everolimus)剂量。
CYP3A4和CYP2D6底物:潜在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底物血浆浓度升高)。在接受CYP3A4或CYP2D6底物的患者中慎用。
肾移植患者中与环孢素合用可能增加肾毒性风险。谨慎与其他已知损害肾功能的药物合用。
生物利用度: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口服5–70mg剂量后,依维莫司(Everolimus)峰浓度在1–2小时内达到。
食物:在健康个体中,10mg片剂与高脂餐同服使依维莫司(Everolimus)峰血浆浓度和AUC分别降低54%和22%;低脂餐使峰血浆浓度和AUC分别降低42%和32%。食物对吸收后阶段浓度-时间曲线似乎无影响。
9mg口服混悬片与高脂餐同服使依维莫司(Everolimus)峰血浆浓度和AUC分别降低60%和12%;与低脂餐同服使峰血浆浓度和AUC分别降低50%和30%。
特殊人群:在单剂量研究中,轻度、中度和重度肝损伤分别使AUC增加1.8、3.2和3.6倍。在另一项研究中,中度肝损伤个体的平均AUC是肝功能正常者的2倍。
范围:可穿过胎盘。在大鼠中,依维莫司(Everolimus)和/或其代谢物容易分布到乳汁,浓度比母体血清高3.5倍。
血浆蛋白结合:约74%。
特殊人群:中度肝损伤不改变血浆蛋白结合。
代谢:经CYP3A4代谢为无活性代谢物;也是P-糖蛋白底物。
消除途径:以无活性代谢物形式经粪便(80%)和尿液(5%)排泄。
半衰期:约30小时。
特殊人群:Clcr(范围:25–178mL/min)与依维莫司(Everolimus)清除率之间无显著相关性;肾损伤预计不会影响药物暴露。
在SEGA患者中,儿童患者按体表面积标准化的依维莫司(Everolimus)清除率可能高于成人。
在癌症患者中,未观察到口服清除率与年龄或性别之间有明显关系。
片剂:原容器中25°C(可暴露于15–30°C);避光防潮。
口服混悬片:原容器中25°C(可暴露于15–30°C);避光防潮。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2年2月1日,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022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