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uciNfig是口服小分子酪氨酸激酶抑制剂,用于既往接受过治疗、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胆管癌成人患者,且肿瘤存在FGFR2融合或其他重排,并通过FDA批准的检测方法确认。
LuciNfig是一种FGFR小分子激酶抑制剂,主要抑制FGFR1、FGFR2和FGFR3,对FGFR4的抑制作用相对较弱,FGFR2是其在胆管癌治疗中最重要的作用靶点。
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受体(FGFR)属于受体酪氨酸激酶家族,在正常生理条件下参与细胞增殖、分化、存活及组织发育等过程。
当FGFR基因发生扩增、突变或融合等异常改变时,可能导致FGFR信号通路持续激活,进而促进肿瘤细胞增殖和存活。
LuciNfig通过抑制FGFR激酶活性,阻断异常激活的FGFR信号传导,从而抑制肿瘤细胞增殖。
LuciNfig与FGFR激酶结构域结合,抑制FGFR1、FGFR2和FGFR3的激酶活性。
抑制异常FGFR信号通路的持续激活,减少下游信号传导。
抑制具有FGFR基因扩增、突变或融合等异常改变的肿瘤细胞增殖。
通过阻断肿瘤细胞的异常生长信号,发挥抗肿瘤作用。
LuciNfig在人体内形成两种主要活性代谢产物,BHS697和CQM157。
这两种代谢产物对FGFR1、FGFR2和FGFR3具有与原药相近的体外结合活性,也参与药物整体药理作用。
125mg,每日口服一次。
连续服药21天;随后停药7天。每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即采用21天连续给药、7天停药的周期性治疗方案。治疗持续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反应。
LuciNfig应空腹服用。服药前至少1小时不进食。或者在进食后至少2小时服药。尽量每天在相同时间服用。
使用一杯水整粒吞服。不得压碎、咀嚼或溶解胶囊。
如果患者漏服药物,且距离规定服药时间已经超过4小时,则当天不再补服,第二天按照原定时间恢复服药。
如果服药后发生呕吐,不应再次补服当次剂量,而应在第二天按照原定时间继续服药。
不得为了弥补漏服或呕吐造成的剂量损失而额外增加剂量。
1、剂量递减
第一次减量:100mg,每日一次。
第二次减量:75mg,每日一次。
第三次减量:50mg,每日一次。
2、对于部分严重不良反应,例如3级不良反应,需要暂停给药,待不良反应恢复至1级或以下后,以降低后的剂量恢复治疗。如果14天内未恢复,则应永久停药。
4级不良反应通常需要永久停药。
LuciNfig主要通过CYP3A4酶进行代谢。
当与CYP3A强效或中效抑制剂联合使用时,可能抑制LuciNfig的代谢,导致其血浆药物浓度升高,增加药物相关不良反应的发生风险。避免LuciNfig与强效或中效CYP3A抑制剂联合使用。
CYP3A诱导剂可增强CYP3A酶的代谢活性,使LuciNfig代谢加快,导致血浆药物浓度降低。
药物暴露量下降可能影响LuciNfig的抗肿瘤疗效。避免LuciNfig与强效或中效CYP3A诱导剂联合使用。
胃酸降低药物可能影响LuciNfig的溶解和吸收,降低其血浆药物浓度,可能降低抗肿瘤疗效,应避免与LuciNfig联合使用。药物有质子泵抑制剂(PPI)、组胺H2受体拮抗剂、用于抑制胃酸分泌的药物等。
如果无法避免使用胃酸降低药物,需由医生决定。
治疗期间避免食用葡萄柚及葡萄柚制品。葡萄柚可能影响CYP3A4相关药物代谢过程,增加药物相互作用风险。
LuciNfig不会诱导CYP1A2、CYP2B6、CYP2C9或CYP3A4。
LuciNfig及其主要活性代谢产物BHS697、CQM157,在临床相关浓度下不会显著抑制主要CYP450同工酶。
LuciNfig可抑制MATE1和BCRP转运体。
LuciNfig本身也是P-gp和BCRP的底物。
与LuciNfig联合使用时,咪达唑仑(一种敏感CYP3A4底物)的药代动力学未观察到具有临床意义的变化。
LuciNfig口服给药后能够被胃肠道吸收。在稳态条件下,达到血浆峰浓度的中位时间(Tmax)为6小时(范围:2~7小时)。
LuciNfig的Cmax和AUC随剂量增加呈非线性比例增长,即药物暴露量增加的幅度可能超过剂量增加的幅度。在5~150mg的剂量范围内,Cmax和AUC均呈超过比例的增加趋势。
会显著影响LuciNfig的药代动力学特征,明显增加LuciNfig的系统暴露量。
在稳态条件下,LuciNfig的表观分布容积(Vd)几何均值为:1600L。
血浆蛋白结合率平均为:96.8%。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1年5月28日,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14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