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瑞沙9291为处方药,必须由医生根据病情开处方拿药,并遵医嘱用药,包括用法、用量、用药时间等。不得擅自按照药物说明书自行用药。
推荐剂量:口服,每日1次,一次80毫克,空服或进餐时服用均可。如漏服,不可补服,按原治疗方案服用下次剂量。不能服用片剂者,泰瑞沙1片可分散于约50毫升不含糖的水中服用或经胃管注入,然后用100~200毫升水冲洗容器后服用。
剂量调整
根据患者个体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暂停用药或减量。如果需要减量,则剂量应减至40mg,每日1次。
肝功能损害
轻度肝功能损害(总胆红素<正常值上限(ULN)且谷草转氨酶(AST)达1至1.5xULN;或总胆红素达1至1.5xULN,AST不限)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但此类患者仍应慎用本品。中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在获得更多信息前,不建议中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使用本品。
肾功能损害
轻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使用本品时无需进行剂量调整。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使用本品的数据有限。终末期肾病(经Cockcroft和Gault方程计算的肌酐清除率(CLcr)<15mL/min)或正在接受透析的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患有重度或终末期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用药期间必须注意常见的皮肤反应和腹泻,应特别注意间质性肺炎的发生。如患者出现呼吸系统症状(呼吸困难、咳嗽、发热),应暂停用药,评估患者是否发生了间质性肺病,如有,则应永久停药。
治疗前应检测患者的LVEF,治疗期间应每3个月检查1次,并根据检查结果调整剂量。
育龄期女性在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至少6周内应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男性患者的性伴侣也应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至治疗结束后至少4个月。
泰瑞沙9291是有不良反应的。如果不良反应较大,需要就医。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以决定是否继续用药,还是换用其他药物。如果不良反应症状不严重,适当对症处理,可以坚持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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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FDA更新于2024年09月25日的说明书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08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