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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用斯沃(利奈唑胺)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郭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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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3: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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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5年后,陆续出现利奈唑胺联合其他抗结核药物治疗MDR-TB(耐多药结核病)和XDR-TB(广泛耐药结核病)的报道,虽然使用剂量和疗程不同,且大部分研究为病例报道或队列研究,但均取得了较好的疗效。

为减少耐药细菌的产生,并确保斯沃和其他抗菌药物的疗效,斯沃应用于已经证实或者高度怀疑由细菌引起的感染性疾病的治疗或预防。使用斯沃过程中,有乳酸中毒的报道。在报道的病例中,病人反复出现恶心和呕吐。患者在接受斯沃时,发生反复恶心或呕吐、有原因不明的酸中毒或低碳酸血症,需要立即进行临床检查。

使用斯沃合用5-羟色胺类药物,包括抗抑郁药。在斯沃治疗的患者中,有周围神经病和视神经病的报道,患者治疗的时间基本上超过28天的最长推荐疗程。在视神经病变进展至视力丧失的病例中,患者治疗时间超过了最长的推荐疗程。

在斯沃治疗小于28天的患者中,有出现视力模糊的报道。如患者出现视力损害的症状时,如:视敏度改变、色觉改变、视力模糊或视野缺损,应及时进行眼科检查。对于所有长期(≥3个月)使用斯沃的患者及报告有新视觉症状的患者,不论其接受斯沃治疗时间长短,应当进行视觉功能检测。

如发生周围神经病和视神经病,应进行用药与潜在风险的评价,以判断是否继续使用利奈唑胺。抗生素的使用可能导致非敏感菌株的过度生长。在治疗中如出现二重感染,应采取适当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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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4年6月7日,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0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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