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胃肠道穿孔:在胃肠道穿孔风险增加的患者中谨慎使用;据报道,穿孔患者通常继发于憩室炎。监测新出现的腹部症状;及时评估是否出现新症状。
2、血液学效应:可能发生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可能需要治疗中断、调整剂量或间隔或中断治疗。监测中性粒细胞和血小板。对于ANC<2000/mm³或血小板计数<100000/mm³的巨细胞动脉炎(GCA)、多关节幼年特发性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RA)或系统性幼年特发性关节炎患者,不要开始治疗;对于ANC<500/mm³或血小板计数<50000/mm³的患者,停止治疗。
3、肝脏影响:据报道,肝脏损伤会导致肝移植或死亡。可能在治疗开始后数月至数年内出现,可能出现肝转氨酶显著升高(>5×ULN)或伴有轻度转氨酶升高的肝功能不全的症状或体征。可能需要治疗中断、调整剂量或间隔或中断治疗。在治疗开始前和治疗期间监测LFT。不建议对基线ALT或AST>1.5×ULN的RA或GCA患者开始治疗;停止ALT或AST>5×ULN的治疗。
在治疗过程中出现肝损伤症状的患者应进行肝功能衰竭评估;LFT异常中断治疗(如ALT>3×ULN,血清总胆红素>2×ULN);除非对异常肝功能检查另有解释且肝功能衰竭已恢复正常,否则不要重新开始治疗。同时服用肝毒性药物(如甲氨蝶呤)的患者发生转氨酶升高的风险增加。
4、带状疱疹再活化:已有报道带状疱疹再活化。
5、高脂血症:治疗与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或高密度脂蛋白的增加有关;开始后4至8周进行监测,然后根据现行指南进行监测。
6、超敏反应:可能引起超敏反应或过敏反应;静脉给药时已报告包括死亡在内的过敏事件;超敏反应发生在术前患者、既往有或无超敏反应史的患者以及第一次输注时。治疗过敏反应的药物应可立即使用。
如果使用SubQ出现过敏反应症状,患者应就医。对托珠单抗产生过敏反应的患者立即停止治疗,并永久停止治疗。在临床研究中,需要停止治疗的反应包括全身红斑、皮疹和荨麻疹。
7、恶性肿瘤:托珠单抗的使用可能会影响对恶性肿瘤的防御;对恶性肿瘤的发展和病程的影响尚未完全明确;但是,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恶性肿瘤。
8、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对已有或新近发病的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患者慎用;罕见的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多发性硬化症和慢性炎症性脱髓鞘多发性神经病变)已经发生。应监测所有患者脱髓鞘疾病的症状和体征。
9、肝损害:不推荐用于活动性肝病或肝损害患者。不建议对基线ALT(谷丙转氨酶)或AST(谷草转氨酶)>1.5×ULN的RA(类风湿)和GCA(巨细胞动脉炎)患者开始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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