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患者应使用与临床目标相一致的最低剂量和最短的暴露时间,以减少不必要的风险和副作用。喜保宁的给药方案需根据适应症、年龄、体重和剂型进行个性化调整。肾功能受损的患者需要特别注意剂量调整。
喜保宁可以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口服溶液在给药前应与水混合,并使用校准的测量设备来确保剂量准确。停用时应逐渐减少剂量,避免可能的撤药反应。
成人患者的初始剂量为1000毫克/天(500毫克,每日两次)。根据反应情况,可每周增加500毫克,直至达到推荐剂量3000毫克/天(1500毫克,每日两次)。6000毫克/天的剂量并未显示出额外的益处,且不良事件发生率增加。停用时应每周减少500毫克,直至完全停药。
儿科患者的推荐剂量基于患者体重,需分两次服用,体重超过60千克的儿童应按成人剂量服用。如在3个月内未观察到临床益处,应考虑停用,停用时应在三周内每周减少三分之一的剂量。
表:体重10千克至60千克的儿童患者的CPS给药建议††
*分两次服用
†维持剂量基于3000毫克/天成人等效剂量
††体重超过60千克的患者应根据成人的建议服药
婴儿的初始剂量为50毫克/千克/天,分两次给药(25毫克/千克,每日两次)。后续剂量可根据需要调整至25至50毫克/千克/天,最多不超过150毫克/千克/天(75毫克/千克,每日两次)。如在2-4周内未观察到临床益处,应考虑停用,停用时应每3-4天减少25至50毫克/千克的剂量。
下表提供了对不同体重的婴儿应单独给药的50毫克/毫升给药溶液的体积。
表:婴儿用药表
目前尚无如何调整肾功能损害婴儿喜保宁剂量的具体信息。
轻度肾功能损害(CLcr > 50至80毫升/分钟)患者的剂量应减少25%,中度肾功能损害(CLcr > 30至50毫升/分钟)患者的剂量应减少50%,严重肾功能损害(CLcr > 10至30毫升/分钟)患者的剂量应减少75%。
对于不同年龄段的患者,肌酐清除率(CLcr)的估算方法有所不同:
2至<12岁患者使用公式:CLcr (毫升/分钟/1.73平方米) = (K × Ht) / Scr。Ht为身高(厘米),Scr为血清肌酐(mg/dL),K为比例常数(女童<12岁:K=0.55;男孩<12岁:K=0.70)。
12岁或以上的成人及儿童患者:使用公式:CLcr(毫升/分钟)= [140 - 年龄(岁)]×体重(kg)/ [72×血清肌酐(毫克/分升)](女性患者需乘以0.85)。
将每包500毫克的喜保宁散剂全部倒入干净的杯子中。使用每包10毫升的冷水或室温水将其溶解,最终得到浓度为50毫克/毫升的溶液。使用药房提供的3毫升或10毫升口服注射器来准确量取所需剂量。
果溶液不透明或有颗粒且无色,则不应使用,应丢弃并重新制备。每个单独剂量应立即制备和使用,服用正确剂量后,丢弃溶液中任何未使用的部分。
表:每个剂量所需的喜保宁(氨己烯酸片)包数和水毫升数
喜保宁的用法用量需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并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患者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监测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并定期进行相关检查以确保治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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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FDA更新于2024年12月09日的说明书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02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