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喜保宁(Sabril)的给药方案取决于适应症、年龄、体重及剂型,肾功能损害患者需调整剂量。
(1)、成人(17岁及以上):
起始剂量:1000mg/天,分两次服用(每次500mg)。
剂量递增:根据临床反应,每周增加500mg/天。
推荐剂量:3000mg/天,分两次服用(每次1500mg)。
6000mg/天的剂量未显示出优于3000mg/天的额外效益,且不良反应发生率更高。
(2)、儿童患者(2至16岁):
剂量基于体重计算,每日总剂量分两次服用。
体重超过60kg的儿童,应按成人推荐剂量给药。
体重10-15kg:起始350mg/天,维持1050mg/天。
体重>15-20kg:起始450mg/天,维持1300mg/天。
体重>20-25kg:起始500mg/天,维持1500mg/天。
体重>25-60kg:起始500mg/天,维持2000mg/天。
适用人群:1个月至2岁的婴儿。
起始剂量:50mg/kg/天,分两次服用(每次25mg/kg)。
剂量递增:根据反应,每3天可增加25-50mg/kg/天。
最大剂量:150mg/kg/天,分两次服用(每次75mg/kg)。
口服,喜保宁可与食物同服或单独服用。
应逐渐减量停药,不可突然中止,以避免撤药性癫痫发作。

图片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参考。
(1)、成人及2岁及以上儿童患者:
轻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CLcr>50-80mL/min):剂量减少25%。
中度肾功能不全(CLcr>30-50mL/min):剂量减少50%。
重度肾功能不全(CLcr>10-30mL/min):剂量减少75%。
(2)、婴儿患者:目前缺乏肾功能不全婴儿的剂量调整信息。
(3)、透析患者:血液透析对喜保宁清除率的影响尚未充分研究。
喜保宁无明显肝脏代谢,肝功能不全患者的药代动力学尚未研究,通常无需调整剂量,但应谨慎使用。
老年患者更可能伴有肾功能下降,老年患者应谨慎选择剂量,考虑从较低剂量开始,并监测肾功能。
基于动物数据,喜保宁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导致胎儿畸形和发育期神经毒性。
除非治疗益处明确大于风险,否则应避免在妊娠期使用。育龄期妇女用药期间应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喜保宁可随人类乳汁排泄,对母乳喂养婴儿的潜在影响未知,但存在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如视力丧失)的风险。
不推荐在喜保宁治疗期间进行母乳喂养。如果决定母乳喂养,应密切观察婴儿是否出现视力丧失、镇静或吸吮无力等迹象。
喜保宁可导致永久性双侧同心性视野缺损(包括管状视野)和视力下降,风险随剂量和累积暴露量增加而增加。
建议在基线时(开始治疗后不晚于4周)、治疗期间至少每3个月、以及停药后约3-6个月进行视力评估(包括视野和视力检查)。然而,监测并不能完全预防视力损害。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4年12月09日,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02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