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稀释且用于静脉注射,禁止皮下注射或静脉推注或口服。
2、未经治疗的CLL联合chlorambucil的推荐剂量及计划:第一周期:第1天用量 300mg,第8天用量1000mg; 随后周期:第1天用量1000mg,28天为一个周期,至少用药3~12周期或直到完全反应。
3、复发性CLL的推荐剂量及计划:第一周期:第1天用量 300mg,第8天用量1000mg;随后周期:第1天用量1000mg,28天为一个周期,用药不超过6周期。
4、CLL的扩展治疗的推荐剂量及计划:第一周期:第1天用量 300mg,第8天用量1000mg;随后周期:7周后用量1000mg,以后每8周用药一次1000mg,用药不超过2年。
5、难治性CLL治疗的推荐剂量及计划:首次剂量 300mg;一周后每周用量2000mg,共用7次;四周后每四周剂量2000mg,共用4次。
6、治疗前先口服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或静脉输注抗组胺药物和静脉输注糖皮质激素。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孟加拉耀品国际授权书
孟加拉珠峰制药授权书
孟加拉伊思达制药授权书
孟加拉伊思达制药授权书
土耳其医院授权书
扫码关注
了解最新国际医疗资讯!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证书编号:(京) - 非经营性-2020-0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