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rsentan(司帕生坦)使用注意事项?
sparsentan(司帕生坦)使用注意事项
sparsentan(司帕生坦) 是一种内皮素和血管紧张素 II 受体拮抗剂,适用于降低有快速疾病进展风险的原发性免疫球蛋白 A 肾病 (IgAN) 成人患者的蛋白尿,一般情况下,尿蛋白/肌酐比值 (UPCR)≥1.5 g/g 。使用sparsentan(司帕生坦) 是有注意事项的,具体如下:
1.为了降低潜在严重肝毒性的风险,在开始sparsentan(司帕生坦)治疗前和治疗期间前12个月每月测量一次血清转氨酶水平和总胆红素,然后在治疗期间每3个月测量一次。建议出现提示肝毒性症状(恶心、呕吐、右上腹疼痛、疲乏、厌食、黄疸、深色尿、发热或瘙痒)的患者立即停止 FILSPARI 治疗并就医。如果治疗期间任何时间转氨酶水平异常,应中断sparsentan(司帕生坦)治疗,并按照建议进行监测。
在开始给药前,转氨酶升高 (> 3x ULN) 的患者应避免开始sparsentan(司帕生坦)治疗,因为在这些患者中监测肝毒性可能更困难,这些患者发生严重肝毒性的风险可能增加。
2.根据动物生殖研究的数据,妊娠患者使用sparsentan(司帕生坦)可能会对胎儿造成危害,因此妊娠期间禁用。告知有生育能力的患者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在开始sparsentan(司帕生坦)治疗前、治疗期间每月一次和停止治疗后1个月获得妊娠试验结果。建议有生育能力的患者在开始治疗前、治疗期间和停止 sparsentan(司帕生坦)治疗后1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3.对于所有患者,由于肝毒性和胚胎-胎儿毒性风险,FILSPARI只能通过 REMS 下的限制性项目获得,称为 FILSPARI REMS。所有患者在开始治疗前必须入组FILSPARI REMS,并遵守监测要求。
4.在有低血压风险的患者中,考虑消除或调整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和维持适当的容量状态。如果停用或减少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后仍发生低血压,应考虑降低sparsentan(司帕生坦)剂量或中断给药。一过性低血压反应不是进一步给予sparsentan(司帕生坦)的禁忌症,一旦血压稳定,可给予sparsentan(司帕生坦)。
5.定期监测肾功能。如果患者在接受sparsentan(司帕生坦)治疗期间出现具有临床意义的肾功能下降,应考虑暂停或停止治疗。
6.定期监测血清钾,并进行适当治疗。晚期肾病患者或同时服用升钾药物(如钾补充剂、保钾利尿剂)或使用含钾盐替代品的患者发生高钾血症的风险增加。可能需要减量或停用sparsentan(司帕生坦)。
7.如果发生具有临床意义的液体潴留,应评价患者,确定原因和是否有必要开始或调整利尿剂治疗剂量,然后考虑调整sparsentan(司帕生坦)剂量。更多关于sparsentan(司帕生坦)详情请参阅药物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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