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始使用来那帕韦钠(Sunlenca)前,医疗保健提供者应谨慎筛选同意每6个月注射一次给药方案的患者,并告知患者遵守来那帕韦钠预定给药时间及伴随口服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重要性。
在开始使用来那帕韦钠之前,医疗保健提供者应仔细选择同意遵守每6个月注射一次给药方案的患者,并告知患者按时进行来那帕韦钠给药访视和坚持伴随口服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重要性,以帮助维持病毒抑制,降低因漏服剂量导致的病毒反弹风险和潜在的耐药性发展风险。
(1)、起始治疗方案一
治疗时间:起始期。第1天剂量:927mg皮下注射(2×1.5mL注射剂)加上600mg口服(2×300mg片剂)。第2天剂量:600mg口服(2×300mg片剂)。
治疗时间:维持期。每6个月(26周)±2周*(*自上次注射之日起计算)剂量:927mg皮下注射(2×1.5mL注射剂)。
(2)、起始治疗方案二
治疗时间:起始期。第1天剂量:600mg口服(2×300mg片剂)。第2天剂量:600mg口服(2×300mg片剂)。第8天剂量:300mg口服(1×300mg片剂)。第15天剂量:927mg皮下注射(2×1.5mL注射剂)。
治疗时间:维持期。每6个月(26周)±2周*(*自上次注射之日起计算)剂量:927mg皮下注射(2×1.5mL注射剂)。
(1)、计划的漏注射
在维持期内,如果患者计划错过预定的6个月注射访视超过2周,可以服用来那帕韦钠片剂长达6个月,直至恢复注射。关于计划漏注射后的推荐剂量:每周口服维持。
自上次注射后的时间:26至28周。推荐方案:维持期口服剂量300mg,每7天服用一次,最长持续6个月,在最后一次口服剂量后7天内恢复维持期注射剂量。
(2)、未计划的漏注射
错过预定注射访视的患者应重新进行临床评估,包括考虑进行来那卡帕韦耐药性检测,以确保恢复治疗仍然合适。在维持期内,如果自上次注射后已超过28周且未服用来那帕韦钠片剂,自上次注射后的时间:超过28周。推荐方案一或二重新开始治疗,然后继续维持期注射给药。

图片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参考。
来那帕韦钠片剂:每片含有300mg来那卡帕韦(以306.8mg来那卡帕韦钠形式存在)。片剂为米色,胶囊形,薄膜包衣,一侧压印有"GSI",另一侧压印有"62L"。
来那帕韦钠注射剂:每个单剂量小瓶含有463.5mg/1.5mL(309mg/mL)来那卡帕韦(以473.1mg/1.5mL来那卡帕韦钠形式存在)。来那卡帕韦注射液无菌、无防腐剂、澄清、黄色,无可见颗粒。
尚无关于患者来那帕韦钠过量使用的数据。如果发生过量,应监测患者是否有毒性迹象。来那帕韦钠过量的治疗包括一般支持措施,包括监测生命体征以及观察患者的临床状况。由于来那卡帕韦与血浆蛋白高度结合,透析不太可能显著清除该药物。
关于妊娠期间使用来那帕韦钠的人类数据不足,无法告知药物相关的出生缺陷和流产风险。对于指定人群,重大出生缺陷和流产的背景风险未知。
尚不清楚来那帕韦钠是否存在于人乳中、是否影响人乳产量或对母乳喂养的婴儿有影响。给予妊娠大鼠后,在哺乳期幼鼠的血浆中检测到了来那卡帕韦,但对这些哺乳期幼鼠无影响。
母乳喂养的潜在风险包括HIV-1传播(给未感染HIV-1的婴儿)、产生病毒耐药性(在感染HIV-1的婴儿中),以及母乳喂养的婴儿出现与成人相似的不良反应。
尚未在儿科患者中确立来那帕韦钠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来那帕韦钠的临床研究未纳入足够数量的65岁及以上参与者,无法确定他们的反应是否与年轻患者不同。
对于轻度、中度或重度肾功能损害(估计肌酐清除率大于或等于15mL/分钟)的患者,不建议调整来那帕韦钠的剂量。尚未在终末期肾病(估计肌酐清除率小于15mL/分钟)患者中研究来那帕韦钠。
对于轻度(Child-PughA级)或中度(Child-PughB级)肝功能损害的患者,不建议调整来那帕韦钠的剂量。尚未在重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C级)患者中研究来那帕韦钠。
参考资料: https://www.drugs.com/pro/sunlenc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