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泽替尼(Lazertinib)特殊人群用药须个体化,妊娠期禁用,男女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3周内有效避孕,哺乳期停用;轻中度肝肾功能不全无需调量,重度未研究;儿童未确立,老年无需按龄调量但应加强监测,并警惕生育力受损。
目前没有妊娠女性使用兰泽替尼(Lazertinib)的人体数据,无法给出药物相关的风险估计。结论来自动物实验和作用机制:EGFR信号通路参与胚胎发育,抑制该通路可能影响胎儿。
妊娠期不推荐使用兰泽替尼(Lazertinib)。用药期间一旦妊娠或怀疑妊娠,请立即就医,由肿瘤科医生与产科医生共同评估是否继续治疗。
尚不清楚兰泽替尼(Lazertinib)或其代谢物是否进入人乳,也不清楚对哺乳婴儿或泌乳量的影响。
由于可能对哺乳婴儿造成严重不良反应,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3周内不要哺乳。联合方案中的埃万妥单抗另有哺乳要求,两者不一致时按更严格的一条执行。
女性:开始治疗前须确认妊娠状态。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3周内采取有效避孕。
男性:其女性伴侣有生育潜力者,同样在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3周内采取有效避孕。
生育力:基于动物研究,兰泽替尼(Lazertinib)可能损害育龄男女的生育力。
女性生殖器官的改变可逆;大鼠在约4倍人体暴露量下出现的睾丸细管变性,在2周恢复期内未逆转。
有生育计划者应在治疗开始前与医生讨论生育力保存,不要等到治疗结束再考虑。
老年患者无需仅因年龄调整剂量,但≥65岁人群的高级不良反应和停药风险显著更高,需加强监测。
老年人合并症多、同时服用抗凝药、降压药、降糖药的情况常见,而本方案要求前4个月抗凝预防,抗凝预防是针对兰泽替尼(Lazertinib)联合埃万妥单抗的VTE风险,静脉血栓事件主要发生在治疗前4个月,推荐使用预防性抗凝(如低分子肝素),不推荐维生素K拮抗剂。
出血风险会叠加;皮疹、水肿、疲乏这些高频不良反应对老年人的活动能力和营养状态影响也更大。
用药期间应把体重变化、下肢水肿、进食量和日常活动能力纳入观察。
儿童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轻度肝功能不全定义为总胆红素不超过正常上限且AST高于正常上限,或总胆红素不超过正常上限1.5倍且任意AST;中度定义为总胆红素为正常上限1.5至3倍且任意AST,都无需调整剂量。
重度肝功能不全(总胆红素超过正常上限3倍且任意AST)未研究,没有推荐剂量。
无需调整剂量但仍需监测,治疗前应查ALT、AST和总胆红素,治疗期间按临床需要复查。出现右上腹痛、茶色尿、皮肤或眼白发黄要立即报告,不要等下次复查。
轻度至中度肾功能不全(eGFR 30至89mL/分钟)无需调整剂量。兰泽替尼(Lazertinib)经尿排泄的原型药不足0.2%,肾脏清除占比很小。
重度肾功能不全(eGFR 30mL/分钟以下)和终末期肾病未研究,没有推荐剂量。
化验单上肌酐上升时,要先分清是脱水、感染、合并用药还是药物本身的影响,不要自行停药。
有肺部疾病史者必须主动告知医生。在用药前说明事项,因为可能导致间质性肺病/肺炎的发生,且早期表现与肺癌本身、与感染高度重叠。
妊娠、哺乳、儿童的用药决定,必须由肿瘤科医生做出,并同步告知妇产科或儿科医生。计划妊娠、已经妊娠或正在哺乳,都不要自行停药或继续用药。
联合方案中要求不完全相同,避孕与停乳的时长、哺乳建议,兰泽替尼(Lazertinib)需要在是末次给药后3周,埃万妥单抗另有规定;要求冲突时按更严格的一条执行,具体以医生的意见为准。
治疗前完成验孕和基线肝功能,治疗期间按计划复查肝功能与血常规,记录皮疹出现的时间和范围,出现新发咳嗽、气短、发热或单侧腿肿当天联系医生,有生育计划者在用药前就把这件事提出来。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4年8月19日,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19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