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拉泽替尼、Lazertinib、Leclaza
作为一线治疗,适用于经FDA批准的检测证实存在EGFR exon19缺失或exon 21 L858R替代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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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泽替尼(Lazertinib)在克服前代药物耐药性与提升中枢神经系统病灶控制率方面展现出显著优势,但治疗效果依靠于严格的用药把控,患者需要严格听从医生嘱托。
推荐剂量:240mg,每日口服一次,与埃万妥单抗联合用药;
治疗持续时间: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反应。
轻、中度肾功能不全(估算肾小球滤过率[eGFR]30-89mL/min):不建议调整剂量;
重度肾功能不全及终末期肾病(eGFR<30mL/min):尚无相关数据。
轻、中度肝功能不全:不建议调整剂量;
重度肝功能不全:尚无相关数据。
首次减量:160mg,每日一次(2片80mg片剂);
第二次减量:80mg,每日一次(1片80mg片剂);
第三次减量:停药。
2级或3级
暂停联合治疗;根据临床指征给予抗凝治疗;启动抗凝治疗后,由医护人员根据情况决定以相同剂量恢复联合治疗。
4级或经治疗剂量抗凝后仍复发的2级或3级
暂停并永久停用埃万妥单抗;根据临床指征给予抗凝治疗;启动抗凝治疗后,由医护人员根据情况决定以相同剂量单独恢复拉泽替尼治疗。
任何级别:若怀疑为ILD或肺炎,暂停联合治疗。若确诊,则永久停用联合治疗。
1级:启动支持性护理管理。
2级:启动支持性护理管理。若2周后无改善,减少埃万妥单抗剂量,拉泽替尼继续以相同剂量单独使用。每2周重新评估一次,若仍无改善,降低拉泽替尼剂量直至不良反应降至1级或更低,之后可由医护人员根据情况决定恢复至之前的剂量。
3级:暂停联合治疗。启动支持性护理管理。恢复至2级或更低后,拉泽替尼单独以相同剂量恢复使用或考虑减量,埃万妥单抗以减量后的剂量恢复使用。若2周内无改善,永久停用两药。
4级(包括严重水疱、大疱或剥脱性皮肤病变):启动支持性护理管理。永久停用埃万妥单抗。暂停拉泽替尼直至恢复至2级或更低或基线水平。恢复至2级或更低后,由医护人员根据情况决定以减量后的剂量单独恢复拉泽替尼治疗。
3级或4级:暂停联合治疗,直至不良反应缓解至1级或更低或基线水平。以减量后的剂量恢复联合治疗或单独使用拉泽替尼。若4周内未恢复,考虑永久停药。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4年8月19日,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19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