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妥珠单抗(帕捷特)于2012年6月被FDA批准用于HER-2阳性晚期乳腺癌的一线治疗,后来又于2018年12月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在国内上市,用来治疗具有高复发风险的HER-2 阳性早期乳腺癌患者,并于2019年3月正式开始临床应用。
患者需掌握正确的用法用量,才能使得其药效得以充分发挥,并使自己从中获益。那么,帕妥珠单抗具体应该如何使用呢?
(1)帕妥珠单抗的推荐起始剂量为840mg,静脉输注60分钟,此后每3周给药一次,给药剂量为420mg,输注时间30-60分钟。在每次完成帕妥珠单抗输液后,建议观察30-60分钟。观察结束后可继续曲妥珠单抗或化疗治疗。
(2)帕妥珠单抗和曲妥珠单抗必须序贯给药,但两者可按任意顺序给药。曲妥珠单抗与帕妥珠单抗联合使用时,建议遵循3周疗程,即曲妥珠单抗的起始剂量为按体重计8mg/kg,静脉输注90分钟;此后每3周一次,剂量为按体重计6mg/kg,静脉输注30-90分钟。
(3)对于接受紫杉类药物治疗的患者,帕妥珠单抗和曲妥珠单抗给药应先于紫杉类药物。多西他赛与帕妥珠单抗联合使用时推荐起始剂量为75mg/㎡,根据所选择的方案以及对于起始剂量的耐受性,可将多西他赛剂量升高至100mg/㎡。如果与卡铂为基础的化疗方案联合,多西他赛的剂量应一直为75mg/㎡(无剂量升高)。当辅助治疗为紫杉醇与帕妥珠单抗联合时,推荐紫杉醇为80mg/㎡周疗,总计12周。
(4)对于接受蒽环类药物治疗的患者,帕妥珠单抗和曲妥珠单抗应在完成完整蒽环类药物治疗方案后给予。
(5)用于术后辅助治疗时,本品应联合曲妥珠单抗每3周一次治疗,持续用药1年(最多18个周期)或至疾病复发或发生无法耐受的毒性(以先发生者为准),与含蒽环类和/或紫杉烷类标准化疗构成早期乳腺癌的完整治疗方案。本品联合曲妥珠单抗治疗应在含紫杉类药物治疗的第1个周期第1天开始使用,即使化疗停药,也应继续完成为期1年的曲妥珠单抗和帕妥珠单抗治疗。
注: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医护人员内部讨论,不作为用药依据,具体用药指引,请咨询主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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