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尼达尼布(维加特、Nintedanib)给药前的检测
在开始尼达尼布(维加特、Nintedanib)治疗前,对所有患者进行肝功能检测,并对具有生殖潜力的女性进行妊娠检测。
2、建议用量
尼达尼布(维加特、Nintedanib)的推荐剂量为150毫克,口服,每日两次,间隔约12小时服用。
1)管理信息
尼达尼布(维加特、Nintedanib)胶囊应与食物同服,并与液体同服。尼达尼布(维加特、Nintedanib)胶囊味道苦涩,不宜咀嚼。
尼达尼布(维加特、Nintedanib)胶囊不应被打开或压碎。如果接触到胶囊中的内容物,请立即彻底洗手。咀嚼或压碎胶囊对尼达尼布(维加特、Nintedanib)药代动力学的影响尚不清楚。
2)遗漏剂量信息
如果错过了一剂尼达尼布(维加特、Nintedanib),则应在下次计划时间服用下一剂药物。建议患者不要补服错过的剂量。不要超过推荐最高日剂量300毫克。
3、肝功能损害患者的推荐剂量
1)轻度肝功能损害
在轻度肝功能损害(Child Pugh A)患者中,尼达尼布(维加特、Nintedanib)的推荐剂量为100毫克,口服,每日两次,与食物分开服用,间隔约12小时。
2)中度或重度肝功能损害
不建议使用尼达尼布(维加特、Nintedanib)治疗。
4、因不良反应导致的剂量变更
除对症治疗外,如果适用,尼达尼布(维加特、Nintedanib)的不良反应的管理可能需要减少剂量或暂时中断剂量,直到特定的不良反应解决到允许继续治疗的水平。尼达尼布(维加特、Nintedanib)治疗可恢复到全剂量(150毫克,每日2次),或减少剂量(100毫克,每日2次),随后可能增加到全剂量。如果患者不能耐受100毫克,每日两次,则停止使用尼达尼布(维加特、Nintedanib)进行治疗。
肝酶升高
对于肝酶升高,可能需要调整或中断剂量。开始尼达尼布(维加特、Nintedanib)治疗前,定期(在治疗的前三个月内,以及之后定期或根据临床指示)进行肝功能检查(天冬氨酸转氨酶(AST)、丙氨酸转氨酶(ALT)和胆红素)。对于报告可能指示肝损伤的症状的患者,包括疲劳、厌食、右上腹不适、尿暗或黄疸,应及时测量肝功能检查结果。对于AST或ALT高于正常值上限3倍(ULN)且有肝损伤体征或症状的患者,以及AST或ALT升高高于正常值上限5倍的患者,停用尼达尼布(维加特、Nintedanib)。对于AST或ALT大于ULN值3倍至小于5倍且无肝损害体征的患者,中断治疗或将尼达尼布(维加特、Nintedanib)降低至100毫克,每日两次。一旦肝酶恢复至基线值,可重新采用降低剂量的尼达尼布(维加特、Nintedanib)治疗(100毫克,每日两次),随后可增加至全剂量(150毫克,每日两次)。
对于轻度肝功能损害(Child Pugh A)患者,考虑中断治疗或中止治疗,以管理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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