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伊布替尼(Ibrutinib)是一种小分子,可作为伯顿酪氨酸激酶的不可逆强效抑制剂。用于治疗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套细胞淋巴瘤和华氏巨球蛋白血症。
每次口服420mg,每日一次,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反应。
每次口服420mg,每日一次,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反应。
每次口服420mg,每日一次,直至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病(cGVHD)进展、基础恶性肿瘤复发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反应。
1岁至12岁以下儿童,每次口服240mg,每日一次,直至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病(cGVHD)进展、基础恶性肿瘤复发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反应。
基于体表面积(BSA)的剂量(以达到240mg/平方米):
体表面积大于0.3至0.4平方米:每次口服84mg,每日一次。
体表面积大于0.4至0.5平方米:每次口服105mg,每日一次。
体表面积大于0.5至0.6平方米:每次口服133mg,每日一次。
体表面积大于0.6至0.7平方米:每次口服154mg,每日一次。
体表面积大于0.7至0.8平方米:每次口服182mg,每日一次。
体表面积大于0.8至0.9平方米:每次口服203mg,每日一次。
体表面积大于0.9至1平方米:每次口服231mg,每日一次。
体表面积大于1至1.1平方米:每次口服252mg,每日一次。
体表面积大于1.1至1.2平方米:每次口服280mg,每日一次。
体表面积大于1.2至1.3平方米:每次口服301毫克,每日一次。
体表面积大于1.3至1.4平方米:每次口服322毫克,每日一次。
体表面积大于1.4至1.5平方米:每次口服350毫克,每日一次。
体表面积大于1.5至1.6平方米:每次口服371毫克,每日一次。
体表面积大于1.6平方米:每次口服420毫克,每日一次。
基于体表面积(BSA)的剂量(以达到240毫克/平方米):
体表面积大于0.7至1平方米:每次口服210毫克,每日一次。
体表面积大于1至1.3平方米:每次口服280毫克,每日一次。
体表面积大于1.3至1.6平方米:每次口服350毫克,每日一次。
体表面积大于1.6平方米:每次口服420毫克,每日一次。
12岁及以上:每次口服420毫克,每日一次。
(1)每天大约在相同时间进行。
(2)吞服整个胶囊或药片,用一杯水送服。
(3)不要打开、弄破或咀嚼胶囊。
(4)不要切割、压碎或咀嚼药片。
(5)在首次打开瓶盖60天后丢弃任何剩余的口服混悬液。
(6)避免在治疗期间食用葡萄柚和橙子及其制品。
心脏病史和功能(基线时);用于心脏节律和心脏功能;血压。
对于出血症状;每月一次全血细胞计数(CBC)。
对于感染和发烧。
用于肿瘤溶解综合征。
腹泻:可能会出现腹泻;如果腹泻持续,请联系医生。保持充足的水分。
漏服:如果未在规定时间服用药物,请尽快在同一天补服,并在第二天恢复正常使用;不要额外服用药物来补偿漏服的剂量。
胶囊:将瓶子储存于20℃至25℃;允许暴露于15℃至30℃。在分发前保持原包装。
口服混悬液:将瓶储存在2℃至25℃;不要冷冻。在原密封容器中分发。
片剂:存放在原包装中,温度在20℃至25℃;允许短暂暴露于15℃至30℃。
轻度和中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大于25毫升/分钟):建议无需调整剂量。
重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小于25毫升/分钟):尚无可用数据。
轻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A级):口服,140毫克,每日一次。
中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B级):口服,70毫克,每日一次。
重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C级):不建议使用。
总胆红素大于1.5至3倍正常上限:除非为非肝源性或Gilbert综合征所致:
12岁及以上患者:口服,140毫克,每日一次。
1岁至12岁以下患者:口服,80毫克/平方米,每日一次。
总胆红素大于3倍正常上限:除非为非肝源性或Gilbert综合征所致,不建议使用。
出现不良反应时,应暂停本品治疗。一旦不良反应改善至1级或基线水平(恢复),应遵循推荐的剂量调整方案。详遵医嘱。
参考资料: https://www.drugs.com/dosage/ibrutini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