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维汀特立妥珠单抗(Telisotuzumab vedotin-tllv)用于治疗经1次既往系统治疗后、伴有c-Met蛋白高表达(即50%或以上的肿瘤细胞呈强[3+]染色)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成人患者。
每两周静脉注射1.9mg/kg,最大剂量为每次190mg。治疗持续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输液时间应至少持续30分钟。
维汀特立妥珠单抗仅可通过静脉输注给药,使用专用输液管路,并配有一个由聚醚砜、聚偏二氟乙烯或聚酰胺制成的0.2或0.22微米在线过滤器。给药前应检查复溶后溶液是否存在颗粒物和变色。
如果复溶后溶液变色、浑浊或含有可见颗粒物,应丢弃该西林瓶。如果配制好的输注液曾冷藏保存,则应在给药前使其恢复至室温。请勿将本品与其他药物混合,或通过同一静脉管路给予其他药物。
对于经历过输液相关反应的患者,后续输注的推荐预用药:在每次输注前30至60分钟给予抗组胺药(例如,静脉或口服苯海拉明[25至50mg]或法莫替丁[20mg])、解热药(例如,静脉或口服对乙酰氨基酚[650至1000mg])以及糖皮质激素(例如,静脉注射甲泼尼龙[125mg或等效剂量])。
本品在静脉输注前需要进行复溶和进一步稀释。

图片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参考。
肾功能不全患者:尚无相关数据。
轻度肝功能不全(总胆红素不超过正常值上限[1xULN]且AST高于ULN,或总胆红素在1至1.5倍ULN之间且AST为任意值):不建议调整剂量。
中度或重度肝功能不全(总胆红素高于1.5倍ULN且AST为任意值):不推荐使用。因为中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可能导致单甲基澳瑞他汀E的暴露量增加,进而可能增加不良反应风险。
推荐剂量降低级别如下:
首次降低:每两周静脉注射1.6mg/kg。
第二次降低:每两周静脉注射1.3mg/kg。
第三次降低:每两周静脉注射1mg/kg。
对于无法耐受1mg/kg剂量的患者,应永久停用本品。
出现2级或3级周围神经病变时,应暂停用药,直至症状缓解至1级或以下,然后以降低一个剂量级别恢复用药。出现4级周围神经病变时,应永久停药。
一旦怀疑发生ILD/肺炎,对于1级事件,应暂停本品并考虑使用糖皮质激素,待影像学检查确认缓解后恢复用药。对于2级或更高级别事件,应永久停药。
出现2级角膜炎时,应暂停治疗,并将患者转诊至眼科专业人士进行眼科检查和治疗(例如使用润滑性和/或甾体类滴眼液)。由医务人员酌情决定是否以相同剂量恢复治疗。出现3级或4级角膜炎时,应永久停药,并将患者转诊至眼科专业人士进行检查和治疗(例如使用润滑性和/或甾体类滴眼液)。
出现1至3级输液相关反应时,应中断输注并给予支持性治疗。以50%的速率降低后重新开始输注,后续剂量可根据耐受情况增加输注速率。出现输液相关反应的患者,应在之后所有给药前给予预用药。出现4级输液相关反应时,应永久停用本品并给予支持性治疗。
出现2级或更高级别外周性水肿时,首次发生应暂停治疗直至缓解至1级或以下,然后以相同剂量恢复用药。后续再次发生应暂停治疗直至缓解至1级或以下,然后以降低一个剂量级别恢复用药。
出现3级其他不良反应时,首次发生应暂停治疗直至缓解至1级或以下,然后以相同剂量恢复用药。后续再次发生应暂停治疗直至缓解至1级或以下,然后以降低一个剂量级别恢复用药。出现4级其他不良反应时,应永久停用本品。
参考资料: https://www.drugs.com/monograph/telisotuzumab-vedotin-tllv.html